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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歌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星條旗》[2](英語:The Star-Spangled Banner,直译:《星光燦爛的旗幟》[註 1],或稱《星條旗之歌》[3]),是美國的國歌。
The Star-Spangled Banner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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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歌 | |
作詞 | 弗朗西斯·斯科特·基,1814年 |
作曲 | 约翰·斯塔福德·史密斯,1773年 |
採用 | 1931年3月3日[1] |
音频样本 | |
星条旗(演奏版) |
它的歌詞來自《保衛麥克亨利堡》(英語:Defence of Fort M'Henry),這是 Francis Scott Key 在巴爾的摩戰役中親眼目睹發生於麥克亨利堡的激戰後,於1814年9月14日寫下的一首詩。[4][5] 它的曲調改編自 John Stafford Smith 為倫敦一紳士俱樂部 Anacreontic Society 所作的歌曲《To Anacreon in Heaven》(或稱《The Anacreontic Song》);這首歌的音域跨越了19個半音[6],有多種歌詞,並流行於美國。以 Key 的詩句作為歌詞的版本,很快的就由巴爾的摩傳播到美國各地,成為廣受歡迎的愛國歌曲[7]。在美國內戰中,這首歌受聯邦軍採納,此後更加流行。自1890年代左右,它開始陸續成為美國陸軍和海軍的儀式歌曲。在1931年,美國國會終於表決通過以此歌曲作為美國國歌[8]。[6] 這首歌在被指定為美國國歌前,就已經成為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世界大賽等場合中重要的一部份[8]。雖然原先有四個詩節,但現在只有第一節被廣泛傳唱。[6]
在中國大陸等地區,美國愛國歌曲《星條旗永不落》及其歌名,經常被與本歌曲混淆。[9]
自1990年代至今,出現了許多對於其部分歌詞涉及種族主義和奴隸制的爭議。[10][11][12][13][14][15][16]
1814年時,弗朗西斯·斯科特·基35歲,他在美国1812年战争中在巴尔的摩目睹了英軍對麥克亨利堡(39.263336°N 76.579744°W)的進攻和美軍的英勇抵抗。1814年9月13日凌晨,弗朗西斯·斯科特·基透過炮火的硝煙,看到一面美國國旗仍然在城堡上迎風飄揚;他被這景象深深感動,隨手從口袋中拿出一封信,在背面寫下了幾行詩。第二天,弗朗西斯·斯科特·基把詩稿送給法官約瑟夫·霍普·尼科爾遜;得到大力讚賞,並建議用一首當時非常流行的约翰·斯塔福德·史密斯作曲的《致天堂里的阿那克里翁》(To Anacreon in Heaven)做為配曲,同時取歌名為《星條旗》。
這首歌深受美國人民的喜愛,很快就傳遍全國。19世紀時,樂隊經常會在各種公眾活動中演奏该曲,包括美國獨立日的慶典。
在南達科他州米德堡展出的一塊牌匾表明,讓这首歌曲成為國歌的想法始於1892年的練兵場。駐地司令官凱萊布·卡爾頓(Caleb Carlton)上校確立了「在檢閱和音樂會結束時」演奏這首歌的傳統。卡爾頓向南達科他州州長謝爾頓解釋了這一傳統,謝爾頓承諾他會嘗試在州民兵中建立這一習慣。經過類似的討論之後,戰爭部長丹尼爾·E.·拉蒙特也命令「每個駐紮地在每晚撤退時都要演奏。」[17]
1899年,该曲被美國海軍正式採用。[18]1916年,總統伍德羅·威爾遜規定这首曲子在軍隊及其他合適的場合演奏。[18]
兩年後,這首歌在1918年世界大賽的第1戰的seventh-inning stretch中演奏,此後在該系列的每一戰都演奏,這被視為是這首歌首次在棒球賽中演奏。[19]不過有證據表明,这首曲子早在1897年就於費城的開幕日儀式以及1898年起在紐約市的波罗球场演奏了。但無論如何,在每一場棒球賽前演奏國歌的習慣始於二戰。[20]
1918年4月10日,美國國會議員约翰·查尔斯·林西克姆提出了一項正式承認其為國歌的法案,但是沒有通過。[21]1929年4月15日,林西克姆第6次重複該提案。[21]1929年11月3日,罗伯特·李普利在他的《信不信由你!》(Ripley's Believe it or Not!)漫畫專欄上畫了一幅漫畫,寫道:「信不信由你,美國沒有國歌」(Believe It or Not, America has no national anthem)。[22]
1930年,海外退伍军人协会發起一份將这首曲子定為美國國歌的請願,[23]共有500萬人簽名[23]1930年1月31日,該請願被遞交至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24]當天,Elsie Jorss-Reilley和Grace Evelyn Boudlin對委員會成員唱了這首歌,以駁斥這首歌對普通人而言音調太高的論調。[25]委員會投票贊成將該法案遞交至眾議院投票。[26]眾議院在當年通過了該法案。[27]美国参议院也在1931年3月3日通過該法案。[27]總統赫伯特·胡佛於1931年3月4日簽署該法案,正式認可《星條旗》為美國國歌[1]。目前它已被編入美國法典,其原文是「The composition consisting of the words and music known as the Star-Spangled Banner is the national anthem.(以《星條旗》为名的音乐作品,包括其词曲,谨订为国歌。)」[28]
英语 | 译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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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say can you see, by the dawn's early light,
On the shore dimly seen through the mists of the deep,
And where is that band who so vauntingly swore
O thus be it ever, when freemen shall stand |
哦,你可看見,透過一線曙光,
透过稠密的雾,隐约望见对岸,
都到哪里去了,信誓旦旦的人们?
玉碎还是瓦全,摆在我们面前, |
為表示對美國南北戰爭爆發的憤怒,老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30]於1861向國歌增加了第5段,該段收錄於當時的歌本中。[31]
英语 | 译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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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our land is illumined with Liberty's smile, |
當自由的微笑,點亮我們國土, |
作为美国最广泛演唱的国歌,但歌词存有种族主义的些许争论,其中的关键词是第三节章:
他们自己用血,洗清肮脏的脚印。
那些奴隶、佣兵,没有地方藏身,
逃脱不了失败和死亡的命运。
由于作词人弗朗西斯·斯科特·基曾在1833年至1840年担任华盛顿市的地方检察官,并在任期内为奴隶制辩护,使他在后世留下不好形象。同时历史学家对歌词的“奴隶”背后的含义也有待争论。有人认为这个词是指整个英军。但历史学家杰森·约翰逊(Jason Johnson)则表示,这歌词是对黑人奴隶的贬义。但由于美国对国歌的法律规范较为宽松,并允许演唱团体可以改词或选择跳过不唱等因素,加上美国人在非正式场合只演唱第一节章,因此该争议没有引起很大的影响[32]。
由於移民到美國和非英語人士進入該國,這首歌的歌詞已被翻譯成其他語言[33],1861年,它被翻譯成德文,美國國會圖書館還記錄了1919年的西班牙語版本,此後,它被猶太移民翻譯成希伯來語和意第緒語,拉丁美洲西班牙語(在2006年的移民改革抗議活動中普及了一個版本),路易斯安那州的阿卡迪亞人將其翻譯成法語 、薩摩亞和愛爾蘭語,國歌的第三節也被翻譯成拉丁文。
關於北美的土著語言,有納瓦霍語和切羅基語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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