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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简体字表
1934年中華民國出版的簡筆字表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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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經教育部批准同意後,委托錢玄同主持編選《簡體字譜》。1935年8月21日,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簡體字324個。《第一批简体字表》明确说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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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此次簡化仍引起了軒然大波。湖南省主席何鍵公開演說,指出推行簡體字的害處。各地也有成立反對簡體字的「存文會」。[2]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尤為反對。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被收回。这批简体字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简化字总表》不盡相同,例如「處」簡化为「処」而不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