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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電視主持人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2016年7月,遭到十多名女性指控,犯下連續性侵案,2016年11月4日,臺北地檢署認定秦偉涉強制性交或強制猥褻八名女性,其中還有兩名被害人未成年,甚至有14歲少女。檢方認定秦偉犯下強制性交七次,因陽痿而導致強制性交未遂三次,起訴求刑41年,並建請法官重判[1],秦偉也因為此事件暫停演藝活動。
2018年8月8日,秦偉被控性侵8人,經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3人被害,各判刑4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
2019年4月30日,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駁回檢方與秦偉上訴,維持一審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量刑。2020年4月9日,最高法院三審宣判,其中性侵2女部分,以2個強制性交罪各判刑4年定讞,性侵其餘5人部分,無罪,性侵女造型師部分撤銷發回更審。4月14日,秦偉發監台中監獄執行。12月,性侵女造型師一案,判處4年有期徒刑。台灣高等檢察署檢察官向高院聲請針對秦偉所犯3罪,定應執行刑。高院裁定指出,經審酌秦偉所犯各罪犯罪類型、行為態樣、動機均相同或相類,責任非難重複程度較高,裁定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
秦偉自述母親是教官、父親是警官,因死者託夢幫助父親偵破分屍案[3],故篤信鬼神,時至全臺各大知名廟宇祈福,並在家中供奉了許多佛像[4],惟受害者指控秦偉實無信仰[5]。
1997年1月23日,秦偉在臺灣電視公司綜藝節目《飛越星期天》表演「火中掙脫術」,綁上十條鐵鍊,裝進設有火藥的箱子,並且脫逃;但當時倒數的藝人(張衛健)數得太快,使得負責引爆的工作人員太早引爆,導致秦偉嚴重燒傷,休養一年[6]。
2002年,秦偉拿下廣播金鐘獎最佳綜藝節目、最佳主持、最佳非商品類廣告獎[7]。
2013年,由於被質疑利用泰國法師白龍王詐財,秦偉表示,販買號稱白龍王加持過的開運商品,確實是「為了賺錢」,本來堅稱是白龍王信徒的他,宣布改信基督教,秦偉宣稱他本來就是基督徒,會將白龍王永遠放在心裏尊重。他還說自己曾經思考過無法遵從基督教的戒律,「做不到『禁止婚前性行為』、『不偶像崇拜』、『不說謊』三戒律。」後來他又說,他要停止婚前性行為,「婚前性行為戒斷不難,我又沒有吳建豪帥,他能做到,我一定也能。」但兩年後,許多女教友指控,就在此時被他強姦[8]。
年份 | 專輯名稱 | 曲目 |
1999年 | 《單身通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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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 | 《魔法是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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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9月,秦偉當時交往的女友香港豔星鄭豔麗深夜到秦偉住處約會,因鄭並未攜帶証件,管理員無法給予通行証,並將她阻攔。秦偉衝冠一怒,前去「英雄救美」,摔電話、砸花盆,還毆打管理員,鄰居一報警,秦偉立刻脫逃,最後秦偉賠償管理員新臺幣五千元,向管理員致歉,兩方和解[9][10] [11]。
2013年,時常在節目清談泰國法師白龍王並自稱「白龍王正式弟子」,在電視購物頻道賣白龍王開運商品,每組要新臺幣上萬元,由電視臺抽取一半,作為佣金;秦偉還宣稱自己是做賠本生意,被控「消費白龍王」。白龍王信徒指出,秦偉賣的開運物全都奉行「典型推銷手法」,是場騙局,白龍王從未加持、代言過任何商品;秦偉對此回應,販售的開運商品購自白龍王廟,並未說過是白龍王銷售的。[12]白龍王過世,秦偉前往其廟中上香時,還被趕出廟宇,秦偉隨即宣稱他原本就是基督徒,要回歸基督信仰,他會把白龍王放在心底尊重。[13]
秦偉近年以多金形象自我包裝,為其「把妹」利器,秦偉曾大方表示自己浴火重生,因投資房地產,身價超過新臺幣十億元,還擁有數輛賓士、寶馬、保時捷、奧迪等豪華轎車、跑車,更因深通房地產投資要領,出書大談理財經,更自稱名下有臺北東區、信義計畫區、新板特區、新莊副都心等地區的三十間房屋、店面。不料被爆料他所謂的豪宅和公司全都是租來的,其實秦偉名下只有一間用途兼辦公室與住宅的房屋,如今已經變賣,並留下大量房貸,秦偉成為無殼蝸牛[14],先前提供給記者查閱的「房屋所有權狀影本」都是請助理去影印他人的權狀後,把地址等資料遮蓋,謊稱是自己的房產[15]。加上他之前有假藉「白龍王商品」斂財之嫌,導致購物頻道停止銷售,斷絕最大收入來源,連每月新臺幣六萬元的房租都負擔不起。而後秦偉開記者會澄清自己相當富裕時,則無法提出所有權狀,只說怕國稅局查稅[16],又遭到輿論質疑[17]。
後來秦偉的公司開始裁員,更有前員工出面爆料薪水已經快發不出來,《時報周刊》報導,有教友爆料,2015年12月底時,秦偉遭到一群黑道兄弟衝進教會會場大聲叫囂,疑似來向秦偉討債,經過一段時間後,秦偉才向教友解釋「有些債務問題」[18]。記者查訪時,秦偉否認遭討債,他稱當天只是與友人講話,大聲了一點。更反嗆:「外面還有很多人欠我錢,還有藝人到教會找我借錢咧!」[19]
2016年7月,一名造型師公開表示,秦偉強姦、誘姦多名女性,包括未成年少女。2016年7月7日秦偉在律師陪伴下夜召記者會,哭訴自己沒有性侵,並數度鞠躬道歉,坦承「感情上有極大問題」,多次提及自己因「感情偏差」鑄錯。被問及何謂「感情偏差」,秦偉說只是「感情有問題」;對於被指控「性侵未成年少女」一事,他沈默數十秒後,表示「想說的都在聲明稿」,而後離去[20]。2016年11月4日臺北地檢署偵結秦偉性侵案,認定秦偉涉犯7個強制性交罪、3個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他起訴,檢方具體求刑41年。檢方還表示,被害人當中還包括未成年,其中最小的是一名年僅14歲的女學生。[21]
《壹週刊》報導,秦偉染指的對象包括一位江湖大哥的女朋友,該位大哥花錢蒐証、發現有多達七十多名女性,都是遭秦偉性侵的受害者,但是該大哥不願意把名單公開。據了解,該大哥之所以不願公開,是因為許多遭秦偉蹂躪的女性已經嫁為人婦,不想造成二度傷害。秦偉委任律師只表示秦偉已失聯,聯繫不到秦偉。[22][23]
2016年,有教友出面指証,秦偉不只騙色還騙財,不但對女教友騙財騙色,還假借同一個教會的資深藝人孫越名義舉辦慈善募捐,向教友詐財。藝人王馨怡向臺北地檢署告發秦偉詐欺斂財[24]。對此,孫越說,他沒聽說過,他不評斷,但「上帝、社會、法律會有制裁。」 [25][26]
傳媒爆料秦偉非但騙色,更涉嫌詐財、逼得兒時玩伴好友輕生;一名自稱遭秦偉詐財的曾姓男子出面指控,秦偉有一名認識三十多年的張姓老友,被他詐去畢生積蓄,甚至積欠債務,憤而自殺,曾姓男子說;「張男是秦偉小時候的玩伴,聽信秦要開經紀公司、要我們各拿九百萬投資,後來因為資金不夠,兩人前前後後一共砸了兩千四百萬元。」沒想到,公司還沒開幕,秦偉就說公司已倒閉,曾男和張男欲拿回資金,秦偉卻說已跟藝人簽約,錢都支出了,無法拿回。曾姓男子說:「錢就這樣被秦偉拐了。」後來張男控告秦偉詐欺,秦偉卻準備了很多資料反擊,獲得勝訴,張男因為付不出高額利息,選擇輕生。秦偉委任律師表示,完全不知悉秦偉開設經紀公司詐財、害人自殺一事,故無法回應[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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