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地方性法规;拟定价格政策和重大价格改革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
- 研究提出全省价格总水平的调控目标和价格调控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综合平衡;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经济发展。
- 依法组织全省工农业产品、房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分析、预测、监控市场行情和价格、收费动态,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 研究制订全省商品价格、经营服务收费的管理目录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国家、省列名管理的商品、服务价格;组织协调和管理全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以及中介服务收费。
- 按照权限分工,研究制订通过价格、收费筹措能源、交通、公用公益事业等建设资的政策办法;参与研究制订医疗、费改税等涉及价格、收费问题的重大改革方案。
- 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价格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价格秩序,对各类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行业价格自律;健全对价格和收费行为的举报制度,指导价格、收费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省价格行政复议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 负责省际间、价区间、部门间。行业间的价格协调衔接工作;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鉴证、价格评估工作。
- 指导市、州、县级价格管理职能部门开展物价工作;负责全省物价干部的业务培训。
- 承办省委、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
- 办公室
- 综合法规调控处
- 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管理处
- 医药价格管理处
- 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处
- 住房旅游和服务价格管理处
- 电力价格管理处
- 教育收费管理处
- 机关党委
- 纪检监察室
- 湖南省物价检查所
- 湖南省价格成本调查队
- 湖南省价格信息中心
- 湖南省价格认证中心
- 湖南省价格研究所
- 湖南省拍卖公司
- 湖南省物价干部培训中心
- 湖南省价格学会
- 湖南省价格评估咨询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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