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浸信会的牧師认为浸信会起源于使徒,是宗教改革之前就存在的一个不属于天主教的宗教团体,坚持认为只有信徒才可受洗,倡导宗教自由及政教分离,受到天主教的逼迫。因坚持浸礼、反对婴儿受洗,在宗教改革时期又受到了不支持浸礼、赞成婴儿受洗的路德宗和加尔文主义者的逼迫。這些牧師們認為浸信會在在古代、中世纪一直存在,虽然名称有多个,但是都是浸信会(参浸信会承续主义(英语:Baptist successionism))。司布真是持此观点的一个牧师。司布真说:“我们相信浸信会是原初的基督徒。我们不是起源于宗教改革时期,我们是路德和加尔文之前的改革者。我们从未从罗马天主教出来,因为我们从未属于他们。我们的存在一直没有中断过,一直追溯到使徒们。自从基督的时代,我们就存在,一直到今天。我们的原则,虽然有时模糊了,被人遗忘了,但总是被一些人持守着。浸信会曾受过天主教、抗罗宗的逼迫;但是接受浸信会原则的政府,却不会逼迫其他宗派。我相信没有哪个浸信会认为辖制别人的良心是正确的。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乐意受苦,我们的殉道史在证明;但是我们绝不乐意接受国家的帮助,绝不与政府联盟而亵渎了基督新娘的贞洁。教会虽然是王后,但是我们不会让教会变成辖制人良心的暴君。” (摘自《新公园街讲台》(The New Park Street Pulpit), 第7卷225页)[3]
1639年,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在北美创立第一个浸信教会。美国独立后,在浸信会推动下(英语:Baptists in the history of separation of church and state),美国宪法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原则。杰弗逊总统在1802年写给康州Danbury浸信会联会的回信里说:“我以崇高的敬意考虑全体美国人所宣称的立法机构‘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的这个法案,它就是在教会和国家之间建立了一道分隔的墙。”[5]在宗教自由的保障下,各地浸信会纷纷建立,特别是在农村和西部的印第安人、黑人和移民中发展迅速,成为南部各州最大的宗教团体。1845年,因为对奴隸制存废有分歧,美国的浸信会分裂成拥护黑奴制的美南浸信会和主张废奴主义的美北浸礼会。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为对抗现代主义对基督信仰的攻击,美国浸信会兴起了基要主义运动和独立浸信会运动。现在,浸信会是新教在美国最大的派别[6]。
澳門
1836年9月17日,叔未士牧师及叔何顯理女士夫妇(Rev. & Mrs. John Lewis Shuck,只有23岁和18岁的新婚夫妇)從美國抵达澳门,成为来华的第一位浸信会宣教士。
至1860年,荷蘭浸信會宣教士約翰生夫婦(Rev. & Mrs. John W. Johnson)到香港,並使數位華人信教,他們隨後轉往潮州工作。1880年,約翰生夫人回到香港,回後香港地區工作,在幾經轉折下,教會漸見規模。1890年,教會購得地方作禮拜堂,及聘得美國牧師湯傑卿,於是在1901年香港地區正式成立教會,同時訂名為香港浸信自理會,自始浸信會在香港發展蓬勃。
另有不同的浸禮宗差會建立的團體:(―)基督教浸禮聖經會(Baptst Bibe Fellowship):1952年由羅惠霖牧師(Rev. Bill F. Logan)自美國來臺創立;(二)以馬内利浸信會(Emmanuel Baptist Mission):1956年由卜利登牧師(Rev. Dale H. Breeden)自美國來臺創設孤兒院(未設立教會);(三)福音浸信會(Gospel Baptist Church):1955年由劉俊才牧師(Rev. Jack Bateman)自美國來臺設立教會,總部設於臺北市;(四)臺灣浸信宣道會(Taiwan Conservative Baptist Church):1952年由美北浸信宣道會差派柯饒富牧師(Rev. Dr. Ralph Covell)來臺設立教會,總部設於雲林西螺,設有神學院、營地。(五)萬國浸信會,由美國何盛頓牧師創立,差會辦公室在臺東,後來,所屬教會陸續加入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
馬來西亞
1953年8月16日在檳城成立「馬來亞浸信會聯會」,當中有五個委員:海外華人(汕頭)浸信教會(阿羅士打,吉打)、檳城浸信教會、吉隆玻浸信教會、海外華人(粵語)-新加坡、海外華人(汕頭)-新加坡。
1957年成為世界浸聯會一員。1964年改名為「馬來西亞浸信會聯會」。1965年有47間教會及福音所成為會員。1966年註冊為社團,出版雙月份通訊。1967年5月黃忠為首任總幹事(任期三年)。1967年,改名為「馬來西亞-新加坡浸聯會」。1969年獲西差會提供辦事處於No. 2, Jalan Dispensary, Petaling Jaya。決定以中、英雙語為溝通語文。1970年羅恩光牧師為第二任總幹事(1970-1974)。1975年分別成為馬來西亞、新加坡兩個獨立的聯會。
卡罗尔(James Milton Carroll, 1852 –1931),美国浸信会牧师、历史学家、作家、教育家,是浸信会历史《学迹》(The Trail of Blood)的作者。
万应远(Robert Thomas Bryan, 1855年10月14日-1936年)美国美南浸信会派往中国的传教士,在中国传教超过50年时间。
博加德(Benjamin Marcus Bogard, 1868 – 1951),美国浸信会牧师,“地界主义运动”的宣传者、辩护者。
乐灵生(Frank Joseph Rawlinson, 1871年-1937年8月14日),美南浸信会的在华传教士。1871年生于英国。1899年移民到美国。1902年取得美国国籍。并被美南浸信会派往中国传教。1912年任上海《教务杂志》编辑,由于他的努力,使该杂志成为全国基督教的一本权威杂志。1919年前后参与大型统计资料《中华归主》的编辑工作。
"I contemplate with solemn reverence that act of the whole American people which declared that their legislature should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thus building a wall of separation between Church and State." Thomas Jefferson, letter to the Danbury Baptist Association, January 1,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