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潔福
巴基斯坦外交官(1893-1985)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沙潔福[1](烏爾都語:محمدظفراللہخان,英語:Muhammad Zafarullah Khan ,1893年2月6日-1985年9月1日)。是一名巴基斯坦的法學家和外交官,曾擔任巴基斯坦第一任外交部長,他也是唯一一位巴基斯坦裔國際法院主席。[2]他還擔任過聯合國大會主席, 也是迄今為止唯一一位同時擔任聯合國大會主席和國際法院主席的人。[3][4]
事实速览 法官 爵士 沙潔福محمدظفراللہخان, 第一任巴基斯坦外交部長 ...
法官 爵士 沙潔福 محمدظفراللہخان | |
---|---|
第一任巴基斯坦外交部長 | |
任期 1947年12月27日—1954年10月24日 | |
总理 | 利雅卡特·阿里·汗 卡瓦賈·納茲穆丁 穆罕默德·阿里·博格拉 |
前任 | 利雅卡特·阿里·汗 |
继任 | 穆罕默德·阿里·博格拉 |
聯合國大會主席 | |
任期 1961—1962 | |
前任 | 蒙吉·斯利姆 |
继任 | 卡羅盧斯·索薩·羅德里奎 |
國際法院主席 | |
任期 1970—1973 | |
副职 | 福阿德·阿蒙 |
前任 | 布斯塔曼特·伊·里韋羅 |
继任 | 曼弗雷德·拉克斯 |
个人资料 | |
出生 | (1893-02-06)1893年2月6日 英属印度錫亞爾科特 |
逝世 | 1985年9月1日(1985歲—09—01)(92歲) 巴基斯坦拉合爾 |
政党 | 全印穆斯林聯盟 (1947前) 巴基斯坦穆斯林聯盟 (1947–1958) |
母校 | 拉合爾政府學院大學 倫敦國王學院 |
关闭
事实速览 「沙潔福」的各地常用名稱, 中国大陸 ...
「沙潔福」的各地常用名稱 | |
---|---|
中国大陸 | 穆罕默德·查弗鲁拉·汗 |
臺灣 | 沙潔福 |
关闭
沙潔福是兩國方案最直言不諱的支持者之一,撰寫了著名的「拉合爾決議」,該決議又被稱為巴基斯坦獨立宣言。[5][6]他也在決定印巴分治國界線的雷德克里夫委員會中擔任領導者角色。他於1947年8月移居卡拉奇,並成為新成立的巴基斯坦自治領的第一個內閣成員,在利雅卡特·阿里·汗的政府擔任該國的首任外交部長。1954年他辭去外交官的身份,轉任國際法院法官,1958年成為法院的副院長。他於1961年離開海牙,接任巴基斯坦常駐聯合國代表至1964年。[7]
在聯合國任職期間,他還是巴勒斯坦事實上的代表。[8]他於1964年離開聯合國返回國際法院,並於1970年成為國際法院院長。[9]他其後在巴基斯坦拉合爾退休,1985年去世享年92歲。沙潔福被公認為巴基斯坦的國父之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