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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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刑(caning)是一种在新加坡广泛施行的合法体罚,可再细分为以下六种情形:司法、监狱、军事、感化院、学校、以及家庭。新加坡的鞭刑制度与邻国马来西亚和汶莱相似,都是从大英帝国统治时期保留下来的。
六种情形中,司法鞭刑的程度最为严重。司法鞭刑只适用于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罪犯,适用范围广泛,通常是严重罪行,例如强奸、贩毒和抢劫,一次庭审最多只能判处24下鞭刑。司法鞭刑总是与监禁一起执行,由受过专门训练的监狱署人员在监狱内执行,用一根1.2米长、1.27厘米粗的藤鞭抽打犯人的屁股,同时有医生在场监督整个过程。在监狱中服刑的男性囚犯如果在服刑期间犯下严重罪行,即使之前没有被法院判处鞭刑,也有可能会受到鞭刑的处罚。被关押在少年感化院的男性未成年犯如果犯下严重过错,也有可能受到鞭打。
在新加坡武装部队(SAF),如果男性军人严重违反军规,例如不服从合法命令或在军中制造骚乱,有可能被军事法院判处鞭刑,一次最多只能判处24鞭。军中体罚在关押军事罪犯的SAF拘留所(SAF Detention Barracks)进行,程度比司法/监狱鞭刑轻一些,使用的藤鞭也比较轻细。
在新加坡的一些中小学,当男生有严重不良行为或反复违规时,体罚有时被用作一种惩罚手段,但通常只在其他教育方法无效时才会使用。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只能使用轻细的藤条进行体罚,每次最多只能打三下,并且只能打屁股(隔着衣物)或手掌心。只有校长或经过校长明确授权的学校员工才有权执行体罚,并且学校在对学生进行体罚之前必须事先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需要注意的是,学校对女生进行体罚是被禁止的,女生可能会面对其他形式的纪律处分,比如留校、社区服务或停学。
此外,在家庭环境中,许多家长可能会使用轻细的藤条或其他工具来惩戒他们的子女。[1][2] 家庭体罚虽然在新加坡是合法的,但家长如果过度使用体罚、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可能会受到虐待儿童的指控,社会及家庭发展部也会进行调查和干预以保护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