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係中華人民共和國嘅憲法,係國家根本,擁有最高法律效力。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共制定過四部憲法,依家用緊嘅第四部憲法響1982年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並曾經響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同2018年五次修訂。[1]
Quick Facts 簡稱, 提請審議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
簡稱 | 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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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請審議機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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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日期 | 1982年12月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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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行日期 | 1982年12月4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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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正 | 2018年3月11號(第5次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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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別 | 憲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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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歷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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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開徵求意見:1980年4月
- 人大會議通過:1982年12月4號(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 國家主席公佈:第1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1982年12月4號,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主席團簽署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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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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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覽
- 1975年1月17號第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
- 1978年3月5號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
- 1979年7月1號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嘅《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若干規定的決議》;
- 1980年9月10號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嘅《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於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五條的決議》。
- 1982年12月4號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改草案》。
- 1988年4月12號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 1993年3月29號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 1999年3月15號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 2004年3月14號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 2018年3月11號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嘅《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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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喺維基文庫嘅法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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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錄喺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嘅法律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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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狀:施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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