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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種族隔離(粵拼:naam4 fei1 zung2 zuk6 gaak3 lei4,南非文:Apartheid)係南非共和國嘅執政黨南非國民黨喺1948年到1994年行嘅種族隔離政策,將白人同其他人(主要係黑人)分開,後者受盡歧視,人權受盡剝削。
大體上講,種族隔離分為「細種族隔離」同「大種族隔離」。「細種族隔離」係指公共設施同社交活動嘅隔離,而「大種族隔離」就係嚴格按種族分隔住屋同就業機會。[1] 第一條種族隔離法律係1949年嘅《禁止異族通婚法》,之後好快就有1950年嘅《不道德行為修訂法》,禁止大多數南非公民同唔同種族嘅人結婚或者拍拖。[2] 1950年嘅《人口登記法》將所有南非人分成四個種族組別:「黑人」、「白人」、「有色人種」同「印度人」,後兩個仲有幾個細分類。呢個分類係根據外表、已知嘅血統、社會經濟地位同文化生活方式嚟劃分。[3] 住邊度都係睇你係咩種族嚟決定。[2] 由1960年到1983年,有350萬黑人非洲人比人趕走,被迫遷到分隔開嘅社區,呢個係現代史上最大規模嘅強制遷徙之一。[4] 呢啲強制遷徙主要係想將黑人人口限制喺十個指定嘅「部落家園」入面,又叫做「黑人家園」,當中有四個變成咗名義上獨立嘅國家。[2] 政府宣布話被遷嘅人會失去南非公民身份,因為佢哋會被黑人家園吸收。[1]
種族隔離引發咗好大嘅國際同國內反對,成為咗20世紀最有影響力嘅全球社會運動之一。[5] 聯合國經常譴責佢,仲對南非實施咗好多國際制裁,包括武器禁運同經濟制裁。[6] 喺70年代同80年代,反對種族隔離嘅內部抵抗運動變得越嚟越激進,引發咗執政嘅國民黨政府嘅殘暴鎮壓同持續嘅宗派暴力,導致成千上萬人死亡或者被拘留。[7] 真相與和解委員會發現,政治暴力導致咗21,000人死亡,其中7,000人喺1948年到1989年之間死亡,而喺1990年到1994年嘅過渡期間,有14,000人死亡,22,000人受傷。[8][9] 政府嘗試過搞一啲改革,包括容許印度人同有色人種喺議會入面有政治代表,但呢啲措施都冇能夠平息大部分激進分子嘅不滿。[10]
由1987年到1993年,國民黨同非洲國民大會(ANC)進行咗雙邊談判,目的係要結束種族隔離同引入多數人統治。ANC係當時最主要嘅反種族隔離政治運動。[10][11] 1990年,包括曼德拉喺內嘅重要ANC人物獲釋出獄。[12] 1991年6月17號,種族隔離法例正式廢除,之後喺1994年4月舉行咗多種族選舉。[13]
Apartheid(種族隔離)係個南非話發明嘅字[14],意思係「分開」,或者「分離嘅狀態」,字面上就係「分開-狀態」(源自南非語嘅後綴 -heid)。[15][16] 呢個詞第一次畀人用係喺1929年。[2]
南非對黑人嘅種族歧視同埋唔平等,可以追溯到歐洲人大規模殖民南非嘅時候,即係荷蘭東印度公司喺1652年喺好望角建立貿易站嘅時候,之後慢慢發展成為荷蘭開普殖民地。呢間公司開始咗科伊科伊-荷蘭戰爭,喺呢場戰爭入面佢哋趕走咗當地嘅科伊科伊人,用白人墾民嘅農場取代佢哋,仲從荷蘭帝國各地入口黑奴。[17] 喺奴隸制嘅年代,奴隸要攞通行證先可以離開主人。
1797年,斯韋倫丹同格拉夫-雷內特嘅Landdrost同Heemraden(即係當地官員)將通行證法例擴大到奴隸以外嘅人,規定所有喺國內行走嘅科伊科伊人(當時叫做「霍屯督人」)都要攞通行證。[18] 1809年,英屬開普殖民地政府通過咗霍屯督宣言,確認咗呢個做法,規定如果科伊科伊人要搬嘅話,就要攞到佢哋主人或者當地官員嘅通行證。[18] 1828年嘅第49號條例規定,準備入境嘅黑人要攞通行證,而且只係為咗搵工。[18] 呢啲通行證發畀有色人種同科伊科伊人,但係唔發畀其他非洲人,佢哋仲係要攞通行證。
喺法國大革命同拿破崙戰爭期間,大英帝國攻陷並吞併咗荷蘭開普殖民地。[19] 根據1806年開普投降條款,新嘅英國殖民統治者要尊重之前根據羅馬-荷蘭法制定嘅法例,[20] 呢樣嘢令到南非嘅法律同英國普通法分開咗,仲令到南非有好高嘅立法自主權。管理南非唔同殖民地嘅立法過程嘅總督同議會,佢哋嘅立法路線同大英帝國其他地方唔同,係獨立嘅。
英國喺1833年通過嘅廢除奴隸制法案廢除咗整個大英帝國嘅奴隸制,仲凌駕於開普投降條款。為咗遵守呢條法例,南非嘅法例擴大到包括1835年嘅第1號條例,實際上將奴隸嘅身份改為契約勞工。之後喺1848年通過咗第3號條例,引入咗一個對科薩人嘅契約制度,同奴隸制冇乜分別。
喺19世紀餘下嘅時間,南非唔同嘅殖民地通過咗好多法例,限制冇技術工人嘅自由,加強對契約工人嘅限制,仲規管埋唔同種族之間嘅關係。南非發現鑽石同金礦,都令到白人同黑人之間嘅種族不平等更加嚴重。[21]
喺開普殖民地,之前有個自由同多種族嘅憲法,仲有個對所有種族男性開放嘅開普合格選舉權制度。1892年嘅選舉權同選票法案提高咗財產選舉權資格,仲加咗教育要求,令到開普殖民地非白人選民中好大比例嘅人冇咗投票權,[22] 1894年由總理塞西爾·羅茲政府提出嘅格倫·格雷法案限制咗非洲人可以擁有嘅土地。同樣,喺納塔爾殖民地,1894年嘅納塔爾立法議會法案剝奪咗印度人嘅投票權。[23] 1896年,南非共和國引入咗兩條通行證法律,要求非洲人要帶住徽章。只有受僱於主人嘅人先可以留喺蘭德,而進入「勞工區」嘅人就要攞特別通行證。[24] 喺第二次布爾戰爭期間,大英帝國將對黑人嘅種族剝削列為同布爾共和國打仗嘅原因之一。不過,維里尼欣條約嘅和平談判要求「白人種族嘅合理優勢」作為布爾共和國同大英帝國統一嘅先決條件。[25]
1905年嘅一般通行證規例法案剝奪咗黑人嘅投票權,仲將佢哋限制喺固定嘅地區,[26] 1906年德蘭士瓦殖民地嘅亞洲人登記法案要求所有印度人要登記同攞通行證。[27] 由1906年開始,戈弗雷·拉格登領導嘅南非土著事務委員會開始實施一個更加公開嘅種族隔離政策。[28] 後者畀英國政府廢除咗,但係喺1908年再次生效。1910年,南非聯邦成為一個自治領,繼續之前嘅立法計劃:1910年嘅南非法案賦予白人投票權,畀佢哋完全控制所有其他種族群體嘅政治權力,同時剝奪咗黑人坐喺議會嘅權利;[29] 1913年嘅原住民土地法案阻止黑人(開普除外)喺「保留地」以外買地;[29] 1918年嘅《城市地區原住民法案》係為咗迫使黑人入「定居點」;[30] 1923年嘅《城市地區法案》引入咗居住隔離,仲為以白人為主導嘅工業提供廉價勞動力;1926年嘅《種族限制法案》阻止黑人礦工從事技術工種;1927年嘅原住民管理法案令到英國王室而唔係酋長成為所有非洲事務嘅最高領導;[31]Template:Better source needed 1936年嘅《原住民土地同信託法案》補充咗1913年嘅《原住民土地法案》,同年嘅原住民代表法案將之前開普選民名冊上面嘅黑人選民除名,畀佢哋選三個白人入議會。[32]Template:Better source needed
喺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揚·斯穆次領導嘅南非聯合黨政府開始減少嚴格執行種族隔離法律,但係面對住南非白人民族主義者越嚟越大嘅反對,佢哋想要更加嚴格嘅種族隔離。[33][34] 戰後,斯穆次政府通過嘅第一批種族隔離法例之一就係1946年嘅亞洲人土地保有同印度人代表法案,禁止將土地賣畀印度人同印度後裔嘅南非人。[35]同年,政府成立咗法根委員會。喺擔心種族融合最終會導致種族同化嘅情況下,反對黨重建國民黨(HNP)成立咗紹爾委員會去調查聯合黨政策嘅影響。委員會得出結論話融合會令所有種族群體「失去個性」。HNP將委員會嘅調查結果納入佢哋1948年南非大選嘅競選綱領,最後贏咗呢場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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