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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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院長係立法院嘅阿頭,即係中華民國嘅國會議長,由立法委員互相投票產生,同立法委員嘅任期一樣。佢嘅職權包括督導同監管立法院嘅委員會、組織立法院嘅決策程序同行政議事、同埋負責召集立法院院會。立法院喺台灣全面改選之後,全部嘅立法院院長都喺台灣出世。而家嗰個院長係民主進步黨籍嘅游錫堃。
Quick Facts 中華民國立法院院長, 尊稱 ...
中華民國立法院院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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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立法院院徽 | |
尊稱 | 國會議長、立院龍頭 |
類別 | 國會議長 |
任命者 | 由立法委員自己互選 |
任期 | 4年,連任嘅次數無限制 |
首任 | 胡漢民(行憲之前) 孫科(行憲之後) |
設立 | 1928年(行憲之前) 1948年(行憲之後) |
副職 | 立法院副院長 |
網站 | ww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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