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诏书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光緒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諭是清朝政府於1901年2月14日以光緒皇帝名義發布的皇帝詔書,作為關於義和團運動、八國聯軍、北京之戰、國際使館區之圍等歷史事件的官方表態,在1901年9月7日正式簽署《辛丑條約》前,詳細下令給朝廷與外國列強談判的全權代表慶親王奕劻和大學士李鴻章。政事大權在慈禧太后之手,該諭官方上以在她命令下實際被軟禁的光緒帝名義簽署並蓋有他的玉璽。[1][2]
辛丑條約簽訂前,清廷已經以光緒帝名義發布了很多詔書,但所有這些政治決定都是慈禧太后所做。
“ | 「官方宣戰的方式是如此奇怪,它表明的只是一個不受歡迎人物的便箋的最強形式……實際上它是用來嚇唬和阻止的。」
引自相藍欣《義和團戰爭的起源:跨國研究》第xi頁。 |
” |
該詔書始於1900年夏慶親王和李鴻章被授予代理全權與外國外交官商談停火與和約,指責義和團作亂使北京陷入混亂,同時光緒帝和慈禧太后「巡狩」避難於西部諸省。光緒帝(實為慈禧太后)命令奕劻和李鴻章兩位代理人:「仍電飭該全權大臣將詳細節目悉心酌核,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必須竭忠盡智與列強切實相商,不得讓列強在賠償等問題上漫天要價,以盡可能少的「中華之物力」,來「結與國之歡心」[3]。並稱:「朝廷一切委曲難言之苦衷,不能不為爾天下臣民明諭之。」
該詔書稱「拳匪構亂,開釁友邦,朕奉慈駕西巡,京師雲擾」,故「朕與皇太后誓欲同殉社稷,上謝九廟之靈」,稱朝廷已多次下詔令保護中國天主教徒,並禁止和消滅騷亂拳民,以免「既苦禁諭之俱窮,復憤存亡之莫保」,故不應指責朝廷支持義和團。
詔書隨後將變亂全部歸咎於義和團亂黨:「而數萬亂民,膽敢紅巾露刃,充斥都城,焚掠教堂,圍攻使館。」
將領們被指責在處理與基督徒相關的爭執時偏心,王公大臣們「平時嫉外洋之強,而不知自量,惑於妖妄,詫為神奇」,開始提供拳民糧食和武器,而皇帝明令捉拿拳匪領袖的命令卻得不到回應。
詔書隨後強調和約,指出:「念友邦之見諒,疾愚暴之無知,事後追思,慚憤交集」,儘管朝廷稱對義和團亂黨「既有法不及眾之憂,浸成尾大不掉之勢。興言及此,流涕何追!」及強調「然當使館被圍之際,屢次諭令總理衙門大臣前往禁止攻擊,並至各使館會晤慰問」。
詔書還回答了重要的歷史問題:為何在近兩月的圍攻中,外國人沒有全部被殺?
設使火轟水灌,豈能一律保全?所以不致竟成巨禍者,實由朝廷極力維持,是以酒果冰瓜,聯翩致送,無非朕仰體慈懷,惟我與國,應識此衷。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