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人類學(Linguistic Anthropology)是人類學的分支,將語言學研究方法運用於人類學問題上,將符號或特殊語言形式與過程聯結到社會文化過程的詮釋。
歷史發展
最早的理論典範原本被稱為語言學(linguistics),雖然當這門學科及相關的研究領域發展成熟之後,稱為 「人類學式的語言學」(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這個領域專門研究這個次學科所獨有的一些主題:對於被視為註定要滅絕的語言所做的語言學記錄(有一些北美原住民語言成為這個次學科學者所關注的焦點),例如:
在1960年代,戴爾·海姆斯主要負責發起第二種理論典範,將「語言人類學」(linguistic anthropology)這個名稱固定下來,雖然他也創造了「言談民族誌」(ethnography of speaking,或「溝通民族誌」 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這個術語,來描述他為這個學術領域所設想的架構。這包含了運用錄音設備等新的科技發展。
海姆斯也引介了一種新的分析單位。有鑑於在第一種理論典範聚焦於表面上獨特的「語言」(引號表示當代的語言人類學家將「一個語言」的概念視為一種理想建構,從而掩蓋了這個語言內部的複雜性,以及「跨越」所謂的語言界線的複雜性);第二種理論典範的分析單位是「言談事件」(speech event)。(言談事件是一個事件,由發生在這個事件之中的言談所界定的,例如,一場晚宴並不是一個言談事件,而是一個言談情境,在這種情境下,言談可能會發生,也可能不會發生。)有許多學者專注於在這些言談事件中,參與者對他們的語言表現型態所提出的解釋。 [1][2]
海姆斯也開創了語言人類學的一種研究方法,民族詩學。
海姆斯希望將語言人類學更密切聯結到人類學這個母學科。語言人類學這個名稱強調它的首要身份是人類學,並且是「人類學式的語言學」。如今這在大多數的大學是一門獨立學科(而不是在法蘭茲·鮑亞士和沙皮爾的時代)。然而,語言人類學這個理論典範,標誌著它跟人類學的其他分支學科進一步的疏遠。
在1980年代後期興起的第三種理論典範,並不是繼續追求來自一個讓人類學感到陌生的學科(語言學)的各項議題,語言人類學家有系統地專注於自己母學科人類學所提出的各項議題,但運用了語言學的資料和方法。在這第三種理論典範的熱門研究議題,包括社會身份認同的調查研究、普遍共同具有的意識形態,以及在個人和團體之間的互動中,論述的建構與運用方式。
研究興趣領域
當代語言人類學研究延續了上述的三個理論典範。有幾個領域關連到第三種典範,也就是對於人類學議題的研究,這是當代語言人類學家特別專注的領域。
語言人類學的作品有許多從語言學角度探討社會文化認同的議題。語言人類學家庫利克(Don Kulick)在巴布亞紐幾內亞一個名為迦普恩(Gapun)的村落,依據對許多場景的分析,研究語言與認同的關係。[3]庫利克探討了迦普恩的兒童如何使用兩種語言──傳統語言「塔伊阿普」(Taiap)只在自己村落使用,從而標示了一種根本賦予的(primordially)迦普恩人身分認同。另一種語言則是巴布亞皮欽語(在紐幾內亞盛行的官方語言)。 (語言人類學家使用「標示」(indexical)這個字的意思是指標性。[4])
參閱
註釋
引用文獻
進階閱讀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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