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拉·瑪格麗·弗萊JP(英語:Sara Margery Fry),是英國監獄改革家,也是首批成為裁判官的女性。曾擔任霍華德刑法改革聯盟秘書和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院長。
瑪格麗·弗萊 JP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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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Sara Margery Fry 1874年3月11日 大不列顛及愛爾蘭聯合王國倫敦 |
逝世 | 1958年4月21日 | (84歲)
學術背景 | |
學術工作 | |
學派或傳統 | 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 |
著名思想 | 刑罰改革者 |
早期生活
她出生於1874年倫敦,是貴格會愛德華·弗萊爵士法官和瑪麗亞貝拉·霍奇金(Mariabella Hodgkin,1833-1930)之女。其兄弟姐妹包括社會改革家瓊·瑪麗·弗萊、布盧姆茨伯里派的羅傑·弗萊、傳記作家和苔蘚學家艾格尼絲·弗萊、和平主義者安娜·露絲·弗萊。
她在家讀書,直到十七歲就讀於位於布賴頓的羅丁中學。1894年前往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學數學。畢業後回家,但又回到薩默維爾學院當圖書管理員。[1]
1904年,成為伯明罕大學新女子宿舍舍監,年薪60英鎊。她在那遇到了教育家兼救援人員瑪喬麗·拉克,成為了終生朋友。[2]
1913年,她叔叔約瑟夫·斯托爾斯·弗萊(Joseph Storrs Fry)去世,給她留下了足夠財產讓她於次年辭去伯明罕職位。 1915年,她協助貴格會在馬恩戰區和法國其它地區組織救援工作。[1]
對刑法改革的信念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她與她哥羅傑·弗萊一起住,開始參與監獄改革工作直到生命的盡頭。
1918年,她成為刑法改革聯盟的秘書,該聯盟於1921年與霍華德協會合併,成立霍華德刑法改革聯盟;1926年之前,她一直擔任聯合組織秘書。
1919年,她被任命英國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成員一直到1948年。
1922年,她被任命霍洛威監獄(倫敦女子監獄)的教育顧問。從1921年霍華德刑法改革聯盟成立到1926年,她一直擔任霍華德刑法改革聯盟的主任。 1926年至1929年間,她還擔任聯盟理事會主席。[1]
她也因反對死刑和支持對犯罪受害者進行賠償而聞名。
學術
她在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學數學。後來,她是薩默維爾的圖書管理員(1899-1904年)。1904年,她又成為伯明罕大學女子宿舍的舍監。
1926年至1930年,她更擔任薩默維爾學院的院長。[3]她的任命被譽為:
(結合)智力卓越、出色的口才、學術經驗以及該職位所要求的性格力量和同情心。
[combining] intellectual distinction, a fine eloquence, and academic experience with the force of character and sympathy which the post demands.
牛津大學薩默維爾學院研究生宿舍(中央公共休息室,MCR)以她命名,即「Margery Fry House」。[5]
薩默維爾學院圖書館收藏了她的信件和論文。[6]
其它
她還曾於1937年至1938年擔任英國廣播公司董事,並從1942年開始參加大腦信託基金系列活動[7]
弗萊住房信託基金(Fry Housing Trust)在1959年成立用作紀念她。
1990年,慈善機構霍華德聯盟為紀念她設立了瑪格麗·弗萊獎。[8]
在1940年代到1950年代,她和妹妹安娜·露絲·弗萊一起住在W11克拉倫頓路一棟喬治亞風格房子,周圍都是從世界各地收集來的珍寶。他們偶爾會在那裡為當地的孩子們舉辦神奇茶會。
參考
參考書目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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