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為滿洲國法律上的立法機關,不過因為未實施立法院議員選舉之故,並未正式設立。 快速預覽 立法院, 種類 ...立法院滿洲國國徽(蘭花御紋徽)種類種類一院制領導院長趙欣伯(1932-1934)(協和會)秘書長劉恩格(1932-1945)(所屬黨派待查)會議地點法律《組織法》關閉 概要 立法院採用一院制,並根據《組織法》第5條「皇帝依據立法院之決議行使立法權」行事。權限相似於日本的帝國議會。 不過組織法第16條亦規定「立法院的組織依據其他法律所定而行」,於正式開設前先於立法院設置秘書廳,立法院院長並由趙欣伯擔任。 之後隨著定立《滿洲國憲法》風潮退燒,直到最後都未起過議會之機能,其作用實際上僅限於正式批准滿洲國國務院的決定。 首長 院長 更多資訊 姓名, 在任期間 ... 姓名 在任期間 政黨 1 趙欣伯 1932年3月10日- 1934年10月30日[1] 協和會 關閉 秘書廳秘書長 1934年10月後,立法院首長為祕書廳秘書長。 更多資訊 姓名, 在任期間 ... 姓名 在任期間 政黨 2 劉恩格 1932年10月- 1945年8月18日 待查 關閉 參考文獻 [1]「趙欣伯氏 罷免 當分日本滯留」『東京朝日新聞』昭和9年(1934年)10月31日。なお劉ほか編(1995)、1147頁は「10月31日免職」、郭主編(1990)、1769頁は「10月11日辭職」としている。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