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克·穆吉沙(英語:Frank Mugisha,1979年6月17日—[1][2])是一名烏干達LGBT權利倡導者,也是烏干達性少數群體組織(SMUG)的執行董事。他曾因其活動獲得2011年羅伯特·法蘭西斯·甘迺迪人權獎和托洛爾夫·拉夫托紀念獎。穆吉沙是烏干達最著名的LGBT權利倡導者之一。
法蘭克·穆吉沙 Frank Mugisha | |
---|---|
出生 | 烏干達坎帕拉 | 1979年6月17日
職業 | LGBT權利倡導者 |
獎項 | 羅伯特·法蘭西斯·甘迺迪人權獎(2011) 托洛爾夫·拉夫托紀念獎(2011) |
生平
穆吉沙出生於烏干達坎帕拉的一個郊區。他在一個嚴格的天主教家庭長大,14歲時向他的哥哥出櫃[3]。雖然他的出櫃使他與一些家庭成員疏遠,但其他朋友和家人一直支持他[4]。
2004年,當他還在上大學時,他就成立了烏干達破冰者組織,該組織是為已經出櫃或正在向家人和朋友出櫃的烏干達LGBT提供支援的網路[5]。穆吉沙現在是SMUG的執行董事,SMUG是一個由包括烏干達破冰者組織在內的18個團體組成的傘式組織[6]。
穆吉沙曾受到聯合國秘書長的表揚。穆吉沙被列入《倡導》雜誌和《獨立報》,受到黑人娛樂電視台(BET)的表彰,並被#POWER10評為2014年最具影響力的黑人LGBTQ人士[7]。
穆吉沙與同為倡議者、SMUG創辦人的大衛·卡托是好友,後者在成功起訴一家名為《滾石》的小報刊登100名烏干達LGBT的名字並鼓勵「絞死他們」之後,於2011年1月被謀殺[8]。穆吉沙是SMUG的原告之一,由憲法權利中心代理,利用《外國人侵權行為法》起訴美國布道家斯科特·里夫利犯有危害人類罪,因為他在烏干達反同性戀法案[9]方面的工作被描述為煽動迫害男同性戀者[10],是「……積極試圖傷害和剝奪他人權利的行為,[這是]迫害的定義」[11][12]。2013年8月,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法官邁克·龐瑟裁定,根據國際法和聯邦法,原告駁回對該訴訟管轄權的質疑是有理有據的;他還裁定,針對里夫利行為的第一修正案抗辯為時過早[13]。
2014年,穆吉沙在《衛報》上撰文指出,反同性戀法案背後的同性戀恐懼症和仇恨情緒來自西方的影響:「我是同性戀者。我也是烏干達人。我身上沒有任何不屬於非洲的東西。烏干達是我出生、成長的地方,也是我的家。在這個國家裡,因為我愛的人,我成了一個逍遙法外的罪犯。我希望我的烏干達同胞們明白,同性戀並不是西方的。」[9]
榮譽
穆吉沙因在烏干達爭取LGBT權利的工作而榮獲2011年羅伯特·法蘭西斯·甘迺迪人權獎和托洛爾夫·拉夫托紀念獎[14][15][16]。他還獲得根特大學榮譽博士學位[17]。穆吉沙是2014年諾貝爾和平獎提名人[18]。2017年,穆吉沙入選《財星》雜誌世界最偉大領導人榜[19]。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Wikiwand in your browser!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