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新六(1890年—1938年8月24日; 英語:Singloh Hsu),字振飛,祖籍浙江餘杭,生於杭州。中華民國企業家。

Quick Facts 徐新六, 個人資料 ...
徐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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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名人錄》中的徐新六像
個人資料
性別
出生1890年
 大清浙江杭州
逝世1938年8月24日
 中華民國廣東省中山縣
籍貫浙江餘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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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1902年,徐新六考入南洋公學。1908年赴英國留學,獲伯明罕大學理學士和英國維多利亞大學英語Victoria University (United Kingdom)商學士,後又在巴黎國立政治學院學習國家財政學一年。1914年回國,參加北京國民政府高等文官考試,以第一名被錄取,派任中華民國財政部公債司任僉事,並任教於北京大學經濟系[1]

1917年7月,段棋瑞組閣,梁啓超任財政總長。此時徐新六任財政部秘書,曾兩次協助梁啓超向日本商借貸款。11月,梁啓超因在四川內戰問題上與段祺瑞意見不合,憤而辭職,徐新六也隨之離開財政部,轉任中國銀行金庫監事[1]。次年,應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聘請,任該公司總會計;不久重返中國銀行,任該行北京分行協理[1]。並代表上海公共租界華人納稅市民參加工部局分組委員會,擔任衛生、防務委員[2]。1919年,任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華人董事[3]。同年,隨梁啓超赴歐洲考察戰後各國政治經濟情況,並被委為巴黎和會賠款委員會中國代表和中國代表團專門委員。1920年3月回國,在上海經營新通貿易公司。1921年,任上海浙江興業銀行董事會秘書,不久為總辦事處書記長。1923年,為副總經理,1925年升任常務董事兼總經理,廣設分支機構,以吸收各地存款。至抗戰前夕,分支機構達35處[4]

1927年4月以後,歷任上海公共租借納稅華人會執行委員,復旦大學校董兼校長,《時事新報》、《大陸報》、《申報》電訊社董事長,交通銀行中國企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公司、《大陸報》、上海毛紡織廠中華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上海市商會公債基金保管委員會主任委員,中國太平洋國際學會副委員長等職[5]。1933年10月後,又歷任全國經濟委員會委員、蠶絲改良委員會委員、中國棉業公司常務董事、及工部局圖書委員會主任委員。1932年1月至1937年6月,任上海美專校董會校董[6]

抗日戰爭爆發後,時任中華民國財政部長孔祥熙命徐新六和李銘負責維持上海租界內的金融秩序。1938年8月,中華民國政府擬組織代表團赴英國商議借款問題,在香港的徐新六獲邀參加,並被內定為首席代表[7]。8月24日,搭機從香港飛往重慶途中,飛機在廣東上空被日軍擊落(史稱桂林號事件),徐新六遇難身亡,時年48歲,國民政府授予烈士稱號[8]

著作

有《幣法考》等著作留世[9]

參考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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