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韡(英語:Iu Wai,1991年11月9日—),生於香港,是一名香港足球運動員,司職中堅,本來效力於香港甲組足球聯賽球會港菁,因企圖行賄隊友打假波被香港廉政公署拘捕,被判入勞教中心,並被香港足球總會重罰終身停賽。
球員生涯
姚韡早年就讀裘錦秋中學(屯門)和遵理學校[1][2]。出身於寶路華流浪青年軍的姚韡,在流浪降班後,於2008年夏天轉投香港甲組足球聯賽新軍四海,並以17歲之齡獲提升上甲組擔任後備。後來於2008年10月入選香港全運隊集訓[3]。另於2008年11月,代表香港學界足球隊,到珠海參加第36屆亞洲學界足球錦標賽[4]。
2008年11月30日,銀牌複賽對謝菲聯的比賽,於81分鐘入替卡立,首次於甲組亮相。2009年2月2日甲組聯賽對愉園,首次正選上陣,並於18分鐘接應角球頂入,取得個人首個甲組入球[5]。
香港全運隊教練黎新祥認為姚韡加強爆發力及頭球訓練,有機會成為華人中堅的接班人[6]。
姚韡代表遵理學校參加香港學界足球賽事,與四海隊友陳湛羲合力鎮守中後場,贏得元朗區冠軍,取得全港學界精英足球賽參賽資格[7]。
2011年夏天,姚韡轉投甲組新軍港菁。
涉嫌賄賂案
於2011年11月15日在香港青年代表隊對俄羅斯國家青年隊的賽事舉行前,姚韡涉嫌於11月12日以數萬港元企圖賄賂隊友陳湛羲打假波,及後被廉政公署拘捕[8]。於同月17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以兩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其餘一項指控,姚韡涉嫌於11月14日以相同手法,向另外一名香港青年代表隊隊友邱於銘提供4萬港元的賄款[9][10][11][12]。
姚韡2011年12月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上承認控罪,被裁定罪名成立,還柙等候判刑[13]。根據國際足總規例,他幾可肯定會被判罰全球終身停賽。
案件於2011年12月30日宣判,法官斥責姚韡的所作所為令香港足球界蒙羞,判處入勞教中心[14]。
2012年3月,香港足球總會紀律小組會議,判罰姚韡終身停賽,此後不能參與所有足球賽事及活動,並將通知國際足總與亞洲足協[15]。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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