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鄂湘(1956年5月—),漢族,湖北公安人,中國國際法學者,法官,民主黨派,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原副國級領導人。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美國耶魯大學法學院研究生。1990年10月,加入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是民革第十屆、十一屆中央副主席,第十二屆中央主席。曾任第十二屆、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時為二級大法官)、第十屆、十一屆全國政協常務委員,以及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主席。
萬鄂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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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 |
任期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2013年3月14日—2023年3月10日 | |
委員長 | 張德江 → 栗戰書 |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中央委員會主席 | |
任期 2012年12月18日—2022年12月10日 | |
副主席 | 鄭建邦、鄧力平、劉家強、李惠東、高小玫、何報翔、張伯軍、田紅旗、王 紅、馮 鞏 |
秘書長 | 李惠東 |
前任 | 周鐵農 |
繼任 | 鄭建邦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 |
任期 2000年4月29日—2013年3月14日 | |
個人資料 | |
性別 | 男 |
出生 | 1956年5月(68歲) 中國湖北省公安縣 |
籍貫 | 湖南長沙[1] |
政黨 | 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 |
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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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中學畢業後,萬鄂湘作為知識青年,於1974年插隊到湖北省公安縣達河公社勞動鍛鍊;高考制度恢復後,於1977年考入武漢大學外語系學習英語;畢業後,留校任教;1982年,考入武漢大學法學院,攻讀國際法專業,師從著名國際法學家韓德培教授,先後獲得碩士、博士學位。1985年,在全國公派留學考試中,被耶魯大學法學院錄取,進修一年;後又在密西根大學法學院做訪問學者。1988年回國後,萬鄂湘出任武漢大學國際法系副主任,晉升副教授,時年32歲。
1991年,萬鄂湘再次被派國外進修,在德國海德堡馬普研究所做訪問學者;1992年回國後,晉升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教授;1993年,出任研究所所長。在其任內,創辦了「武漢大學社會弱者權利保護中心」,向未成年人、老年人、婦女、殘疾人和行政訴訟的原告等社會弱勢群體提供無償法律援助,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個法律援助機構。[2]
1997年,萬鄂湘出任湖北省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1999年12月,升任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在此期間,他一直兼任武漢大學國際法研究所所長。2000年4月29日,在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上,被任命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3];時年44歲的萬鄂湘,成為最高人民法院最年輕的大法官。
2002年12月,在民革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上,萬鄂湘當選中央委員會副主席(排名最末);2011年,晉升民革中央常務副主席;2012年12月,當選民革第十二屆中央委員會主席[4]。
在2013年3月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萬鄂湘以民革中央主席的身份當選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3月19日,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審判機關職務的規定,在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會議上被免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等職務。
2020年12月,美國國務院宣布以香港問題為由制裁全國人大常委會14名副委員長,萬鄂湘在列其中。[6]
2021年7月1日,萬鄂湘在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會上代表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聯合致賀詞[7]。2021年7月1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畜牧法執法檢查組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研究討論執法檢查報告稿,部署有關工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吉炳軒、萬鄂湘、武維華出席[8][9][10]。
2023年3月,萬鄂湘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後卸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退休。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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