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78法則,又稱年數合計法,是貸款時用以計算還款時利息與本金比例的方法。在還款期的早段,利息的佔比將較高,並隨時間漸漸降低,故對提早還款者不利。「七十八」或者「年數合計」是指在一筆整筆借出,分十二期償還的貸款中,貸款方將整筆貸款應付的總利息切割為1+2+3+...+12 = 78份,借款人需在第一期還款時償還12份的利息,在第二期還款時償還11份的利息,如此類推,直到在最後一期還款時最後1份的利息;由於一至十二的數字總共加起來是78,故名「78法則」;現實生活中,貸款通常每月償還,若該筆貸款為期一年並採每月償還的做法,一至十二的總和即可理解為一年中所有月份數字相加的總數,故又名「年數合計」[1]。
78法則的利息計算假設借款人將準時還款、貸款不可循環借出及沒有提早還款的情況[2]。儘管78法則下的總利息與定息貸款的總利息數額一樣,但當借方提早還款時,由於早期償還的利息部份較大,償還的本金相比定息貸款為少,故提早還款時需面對較大的本金。當計入手續費時,提早還款甚至可能比正常償還貸款更昂貴[3] 。
當採用78法則或其他類似的利息計算法則時,利息在還款的佔比將是一個分數,例如。比例中的分母是從1到期數間所有整數的總和。例如在12個月的貸款中,分母是78(因1 + 2 + 3 + . . . +12 = 78)。在24個月的貸款中,分母則是300(因1 + 2 + 3 + . . . +24 = 300)。這種等差數列之和可用以下公式得出:,當中n是期數[4]。
比例中的分子則是從還款期數開始,每期減一。再以12個月的貸款為例,第一期還款的利息佔比是,第二期的利息佔比是,如此類推遞減,直到最後(第十二期)的利息佔比是為止。又例如在24個月的貸款中,第一期還款的利息佔比則是,第二期的利息佔比是,如此類推。
每期還款中的利息可用以下公式求出: ,其中f是整筆貸款的總利息,k是貸款的總期數,n是目前計算的期數。
從第一期到第n期的總累繳利息則可用以下公式求出: ,其中f是整筆貸款的總利息,k是貸款的總期數,n是目前計算的期數。
如果借方提早還款,可節省的利息則可用以下公式求出: ,其中f是整筆貸款的總利息,k是仍沒有償還的貸款期數(不包括當前的一期),n是原來的總期數。
下表以一筆利息總額為$500,共十二期的貸款為例,列出每期的利息支出:
期數 | 分子 | 分母 | 佔總利息的比例 | 利息金額 |
---|---|---|---|---|
1 | 12 | 78 | 15.4% | $77.00 |
2 | 11 | 78 | 14.1% | $70.50 |
3 | 10 | 78 | 12.8% | $64.00 |
4 | 9 | 78 | 11.5% | $57.50 |
5 | 8 | 78 | 10.3% | $51.50 |
6 | 7 | 78 | 9.0% | $45.00 |
7 | 6 | 78 | 7.7% | $38.50 |
8 | 5 | 78 | 6.4% | $32.00 |
9 | 4 | 78 | 5.1% | $25.50 |
10 | 3 | 78 | 3.8% | $19.00 |
11 | 2 | 78 | 2.6% | $13.00 |
12 | 1 | 78 | 1.3% | $6.50[3] |
1935年前,貸款協議通常是簡單地將本金與事先約定的總利息加在一起後,平均地按月分攤還款。如果借款人提早還款,仍然必須繳付協議中規定的全額利息。很多借款人認為這樣並不合理,指出如果本金只用了約定借款期的三分之一就完成償還,那麼他們應該只須繳付三分之一的約定利息。
1935年,印第安納州通過立法,規管貸款利息。法例中訂明以78法則計算每一還款期的利息金額。當時採用78法則的理由是:
假設有一筆$3000,利率為0.2%的貸款須分三個月還款,利息共$60,這可以視為將本金分為三份$1000的借款,及將利息分為6份,每份$10。在第一個月,借款人使用了全數三份$1000 (3/3) 的本金,所以應繳付三份$10利息,共$30。在月底,借款人償還了$1000的本金,及$30的利息。在第二個月,借款人使用了二份 $1000 (2/3)本金,故應繳付二份$10利息。在第三個月,借款人使用了一份$1000 (1/3) 的本金,並償還一份$10利息。[5]
上面的舉例可稱為「6法則」(1至3的總和)。由於1935年時,絕大部分的貸款均為十二個月,每月還款的借款,所以這項規則被命名為「78法則」。
在美國,為期61個月以上的房貸與私人貸款禁止使用78法則計算利息[6]。1970年代,已有不少論文指出78法則對消費者並不公平[7][8]。2001年3月15日,眾議員John LaFalce (D-NY 29)曾在第107屆美國國會上提案[9] ,要求禁止在貸款中使用78法則。議案於同日轉交眾議院財務委員會[10] ,再於4月10日轉交財務機構與消費者信貸委員會,但其後再沒有進一步行動[10],法案於會期結束後自動失效。
在英國,2006年消費者信貸法[11]、2004年消費者信貸(提早還款)規例(SI 2004/1483) [12]通過後,正式禁止在消費者信貸中使用78法則,規定於2005年5月31日生效[13]。
在香港,78法則依然是常用的貸款利息計算方法,中銀香港[14]、滙豐[15]、大眾銀行[16]等皆有採用。台灣則流行概念接近但公式有所差別的本息平均攤還法[17]。
如借貸選用78法則來計算利息,在貸款開始前,利息的總額已經確定。利息總額(有時稱為手續費、貸方成本)可以用簡單利率公式計算、雙方協議,或任何在合約中規定的方式來決定。當利息總額已經確定,78法則就用來計算提早還款時,貸款方需減免的利息金額。在這類利息總額在一開始已經決定的貸款中,借款方從一開始就欠下本金及利息的總和,而不是僅僅欠下本金。例如一筆本金為$10000,利息總額為$3000的貸款,借款方從簽下借貸合約起就欠下$13000。如果是使用簡單利率計算的貸款,借款方則只是欠下本金的$10000,及有責任每期支付相應於未付本金的利息[18]。
一個簡單的例子如下:假設一筆十二期貸款的總利息為$78,如果借款人在第三期就還清貸款,那麼貸款方需減免他餘下期數的利息,共9+8+...+1 = $45。貸款方實收利息為12+11+10 = $33。如果貸款利息使用簡單利率分攤來計算,他們只可獲得78*(3/12) = $19.5,故可以看出78法則對借款方較有利。[19]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