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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裁撤的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610辦公室,全稱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中央防範辦,是已被裁併的正部級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在各省、市、街道各級,共有數千個610辦公室[1]。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報告認定,610辦公室是聽令中共中央的國安「法外機構」,主責協調各機關鎮壓法輪功[2][3][4]。美國智庫報告稱,610針對的對象,2003年擴及其他被共產黨認為有害中國社會的宗教或氣功團體,包括家庭教會基督徒、佛教徒和其他宗教或靈修團體[5]。由於工作缺乏透明度,610一直備受外界質疑[6]。中央防範辦的前身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成立於1999年6月10日,由時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嵐清擔任組長,次年改名防範辦,2009年9月設立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屬於一個機構兩塊牌子,與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合署辦公。中央610領導小組組長多由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擔任,610辦公室主任是公安部副部長擔任,由政法委書記所任命,具體工作由公安負責[7][6][8]。 2018年3月,中央610辦公室被習近平當局裁併,職能併入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9]。不過,政府文件及網絡公開訊息顯示,中央以下的省市縣級別的「610」辦公室依然存續[10]。曾獲中國司法部十佳律師的高智晟稱其是「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行使』著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11]。」自由亞洲電台的報道指,朱鎔基、溫家寶、李克強三任國務院總理,以及原國務院副總理黃菊、韓正、汪洋,都從未在中央610辦的正副專職負責人的任免令上簽字[12]。前中央610正副主任,傅政華、孫力軍,分別在2021年10月2日落馬被中紀委審查調查、9月30日被當局雙開[13]。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 |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 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 |
組織上級機構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機構類型 | 中共中央直屬機構 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 國務院辦事機構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聯絡方式 | |
中央政法委綜合辦公樓 | |
實際地址 | 北京市東城區北池子大街14號 |
郵政編碼 | 100006 |
機構沿革 | |
成立時間 | 1999年6月10日 |
撤銷時間 | 2018年3月14日 |
法國國防部下屬IRSEM戰略所2021年報告指出,610辦公室是非常祕密機構,在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情況下要消滅法輪功、並打擊所有宗教教派。關於610存在的明確目標、指揮鏈、工作人員及運作方式方面,能相互印證的信息非常少,是十足法外的機構。[14]:76-78
中共1999年6月後,多個黨政機關單位監督、控制「邪教」,主要三個包括610辦公室直接受中共政治局管轄、中國反邪教協會(2000年11月成立,旗下成立凱風網)、公安部反邪教局(第26局2019年改序第4局);610辦公室直接向政治局常委會報告,在三者中級別最高、也是最不被人所了解的機構,2017年成立「中國反邪教網」。「反邪教局」則在1999年610領導小組成立後所設置,是從中共軍方、公安部、國家宗教事務局的一些機構中劃分出來歸併成立[15][16]。
610辦公室,包括中央與地方各級,是一聽令江澤民的全國性網絡結構。始於1999年6月7日,時任中共總書記江澤民召開一次政治局特別會議,決心鎮壓法輪功[5]。6月10日即成立中國共產黨「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下設常設機構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即中央610辦公室。隨後幾個月,分支機構在中國全面成立,建立了和中共政法委員會緊密聯繫的指揮系統結構。610的任務被描述為「研究、調查、開發統一的方法...以解決法輪功問題。」 由於610組織設置,並未通過立法依據,官方也沒有條例、明確規定或正式介紹其職能,儘管如此,610被授權「與中央和地方的黨及國家機構打交道,這些機構被要求與610辦公室密切合作。[5][17]
2000年9月改名中央防範辦,並加掛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牌子,此即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並與中共中央政法委合署辦公,設一局、二局、三局。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同時改稱「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常設辦公室亦同時改稱,但對外仍稱「中央610辦公室」。自由亞洲電台高新專欄指出,所謂「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就是原本的「中共中央直屬機構」在必要時打出國務院或者「國家」招牌;610辦公室主任的任命,歷任國務院總理從未簽字,在中央是由中央610領導小組組長、中共中央政法委所任命[7]。
前天津610的成員、警司郝鳳軍表示,610所接指令直接源自中共高層,再下達到地區,610機構多部分與中共黨政法委重疊。人數估計1.5萬人[5]。據中共宣示,其職能是中共中央(黨)、國務院(政)綜合協調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和邪教問題工作的小組的常設辦事機構。[18][19][20][21];除中央一級設置,在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同級黨委都設立,同樣一個機構兩塊牌子,隸屬於各級黨委政法委員會。
報導法輪功遭鎮壓情況而獲普利茲獎的記者伊恩·約翰遜描述610辦公室的工作,是"動員順從國家的社會組織"。在公安機關的指令下,教堂、寺廟、清真寺、報紙、媒體、法院和警察都迅速整隊配合執行當局"粉碎法輪功"的計畫,以任何手段都不為過。幾天之內一波大抓捕席捲全中國。到1999年底,法輪功學員們在關押中於死亡線上掙扎[22]。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認為,610辦公室是中國共產黨管理的國家安全「法外機構」[3][4]。美國智庫報告指出,610辦公室從專責迫害法輪功,擴大到迫害中國各種宗教及氣功團體,其目標是「禁錮、改造中國國民的思想」。其為中國共產黨而非國家成立的安全組織,610辦公室的存在,不僅表明中共領導人更加依賴於臆斷、法外及個人化的安全力量來確保對權力的控制,亦透露嚴重惡化的中國人權現況。
2005年6月,中澳人權對話結束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部長助理沈國放在北京,面對澳洲廣播公司記者詢問「610辦公室,是在侵犯中國人民及澳州人民的人權」時,記者詢問「610辦公室」、「您的意思是610辦公室不存在」,沈國放的反應「疑問、笑」,並拒答「中國當局在澳洲從事特務活動並騷擾民眾」的問題[23]。
2017年9月22日,國務院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辦公室推出自己主辦的中國反邪教網(www.chinafxj.cn)及官方微博、微信。[24]
2018年3月21日,中共中央印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中,將中央610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劃歸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公安部。[25]
美國國會2010年要求停止鎮壓法輪功的605號決議文,要求中國政府廢除610,「要求當局立即終止迫害、脅迫、監禁、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立即廢除江澤民為「消滅」法輪功而下令成立的非法機構610辦公室,立即釋放那些僅因信仰而被關押在監獄、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那些被關押的美國公民和永久居民的親屬。」並抨擊「當局在過去十年,在世界範圍內以大量資源進行虛假宣傳」[26]。
美國政府獨立機構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正副主席2013年7月撰文,要求美國政府就施壓中國政府立刻撤銷610辦公室之類組織、勞教所,以落實法治承諾,並停止拘禁、誹謗、消滅法輪功學員,停止強摘法輪功學員等囚犯器官,停止迫害依法為法輪功辯護的維權律師如高智晟[27]。中共十八大之後,該委員會在一份報告中指出,中國共產黨成立凌駕於法律之上的組織「610辦公室」,正企圖「剷除」法輪功[28]。中國大陸異議人士與維權人士胡佳指610辦公室是「反人類的機構,國家恐怖主義和國家黑社會勢力式的機構,是匪徒中的匪徒們運轉的一個機構」,要求撤銷、調查、法辦。[29]
美國智庫報告稱,根據包括目擊證人、官網文件、聯合國報告,和美國國會中國問題執行委員會(CECC)的分析,都指向610辦公室是一個活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各級的治理機構;據估計至少有1.5萬名成員。[5] 610辦公室由中國共產黨高層領導人管理,610辦公室的領導小組,自成立以來一直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等高級成員組成。包括李嵐清 (1999-2003)、羅幹 (2003-2007)、周永康 (2007-2012)、李東生 (2009-2013)、劉金國 (2014)、傅正華 (2015-2016)、黃明 (2016-2018)。[5]
UCLA政治系教授湯維強分析,任命排名最高的共黨人士管理領導小組、610辦公室,這一做法是為了確保610超過其他部門官員。610辦公室的層級,比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新華社、中央電視台、新聞出版局等機構,高出了「幾個行政階層」。610協調國家官方媒體進行「反法輪功的媒體報導」,並在反法輪功運動中,影響著其他黨和國家實體,包括安全機構。[5][17]湯維強認為,共黨通過「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和610辦公室執行反法輪功運動的決定,反映了「政權體制選擇的模式」,它使用「特設委員會而不是常設機構,並在高層黨組織中投入了力量而不是功能性的國家官僚機構。」[17]
自由之家專家庫克分析認為,610辦公室,創建在傳統的基於國家的安全系統之外,其原因有幾個:首先,軍隊和安全機構的許多官員正在修煉法輪功,這使得江澤民等中共領導人擔心,這些組織已悄悄地妥協了; 其次,需要一個靈活有力的組織,來協調反法輪功運動; 第三,創建一個頂級的黨組織,傳遞了一個「反法輪功運動的優先級」的信息; 最後,中共領導人不希望反法輪功的運動,受到法律或官僚限制的阻礙,從而在法外設立了610辦公室。[5] 法國IRSEM報告指出,610在中共黨國架構的各級開設分支機構,構成境內嚴密的管控網。各級610負責人還兼任同級的中共政法委書記或副書記。中共還設立維穩辦公室,似乎與地方上的610辦公室密切合作、甚至共用辦公場所。[14]:76-78
610辦公室的結構,與共產黨政法委重疊。羅幹、周永康都同時主管了政法委、610。 這種重疊也反映在地方層面,各地610辦公室經常與當地的政法委一致,有時甚至共用辦公室。[5]在中央610辦成立後,在各個行政級別也設立了平行對應的各級610辦公室,其中包括省、區、市、街道級別。在某些情況下,在大公司、大學也建立610。[17]每個610辦公室都接受上級610辦公室的命令、或來自同一級別的共產黨當局的命令。相對地,各地610辦公室,也影響其他的國家及黨組織的官員,如媒體機構,地方公安局、法院。[5][1]地方各級610個辦公室,後來在組織結構上出現微小變化[17] ,例如湖南省耒陽市的610辦公室,在2008年成立了「綜合小組」、「教育小組」,「教育小組」負責法輪功信徒的「宣傳工作」和「勞教轉化」;綜合小組負責行政和後勤任務、收集情報、保密工作。[4] 中國維權律師高智晟在與北大學者焦國標親自調查後,於2005年在給中國領導人胡錦濤、溫家寶公開信中,形容610辦公室是「國家政權內且高於政權力量的黑社會組織,它是可以操縱、調控一切政權資源的黑社會組織。一個國家憲法及國家的權力結構安排規範中沒有的組織,卻「行使」著本只能由國家機關才能行使的權力及許多連國家機關都根本不能行使的「權力」。它「行使」著在這個星球上,人類有國家文明以來,作為國家從不能擁有的權力。」[11][30]。
對於各地610辦公室的人員招聘流程,外界知之甚少。在信息罕有的情況下,610人員似乎是從其它的黨或國家機構(例如黨政法委人員或公安局)抽調的。有些610辦公室自己招聘引入大學學歷者。 [17]
為確保共產黨對法輪功的指示被依循,610辦公室實施了一個延伸到社會基層的責任制。在這一責任制度下,地方官員對其轄區的所有與法輪功相關的結果負責,對於未能充分迫害法輪功的地區及官員實行懲罰性罰款制度。[17]《華爾街日報》記者約翰遜表示「這表明,政府不是建立一個現代化的體系來統治中國,而是依靠拼湊起來的特殊的佈告、命令和個人關係。」 [22]
在迫害前期處理赴北京的抗議者,就是責任制的一例。1999年7月法輪功遭迫害後,每天都有數百名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廣場或在北京信訪局 ,訴求維護權利。 為了遏制抗議者在首都的流動,中央610辦公室要求地方當局確保各該地區沒有人前往北京。約翰遜寫道「省政府對前往北京的每個法輪功學員所來自的區域的市長、縣領導進行罰款。市長和縣領導隨即罰款當地610辦公室或黨政法委分支機構的負責人,再對村長進行罰款,村長再對警察罰款。警方對法輪功學員處罰,並定期向學員要錢收回支出。」「罰款是非法的,沒有任何以書面形式發佈的法律或法規列出它們。官員只是在會議上口頭宣布它們」。 一位官員告訴約翰遜說「永遠不會有任何書面文字,因為他們不希望它公開。[22]
法國國防部下屬IRSEM戰略所2021年報告,儘管610辦公室不是中共海外影響力行動第一線執行者,但構成對一些國家實在的干涉。報告引述2005年投誠的前中共駐澳洲雪梨、負責監視及迫害法輪功的外交官陳用林說明,在610辦公室成立後,中共外交部就法輪功問題設立辦公室,作為全國性系統一部分,2004年更名「涉外安全事務司」。2001年2月,中共駐雪梨總領館成立專門反法輪功小組,由總領事親自領頭,在美國等國家也成立了類似組織,「2000年,對法輪功的戰爭蔓延到海外。每個中共外交使團中,必須至少有一名負責法輪功問題的官員。」當時在澳洲對法輪功的情報收集依靠了「1000名特務和線人」,監視和鎮壓常伴隨著對各國政府、民選官員、媒體、大學等的大規模宣傳。[14]:76-78
據CECC報告及美國智庫報告資料顯示,610的主要職責包括:協調各機關反法輪功宣傳、監視和情報收集,對法輪功學員的懲罰和「再教育」;並據稱參與了對法輪功學員法外處決宣判、強制勞教、酷刑甚至導致死亡[2][3][4][5]。2003年以來,610辦公室的任務已經擴大到包括針對被視為異端或有害共產黨統治的其他宗教、氣功團體,包括家庭教會基督徒、佛教徒和其他宗教或靈修團體,但法輪功仍是其首要任務。[5]
監視並收集法輪功學員相關情報,是610主要職能。 在地方一級610,包括監視學員的工作場所、住所,以查明法輪功學員,每天前往已知(或被「註記」)法輪功學員的住家,或協調和監督對法輪功學員的24小時監控。[17][3]610辦公室不一定直接執行監視工作; 反之,610命令地方當局執行監視,並定期向610辦公室報告。 [3]基層610辦公室,將他們收集的業務鏈上的情報,轉發給610辦公室。 [1]
610的情報收集工作,通過培養有償的平民線人來加強。 已發現地方610辦公室,為獲取法輪功學員的信息,提供了大量金錢獎勵,並且提供民眾「24小時舉報熱線電話」,以舉報法輪功相關活動。[4]在一些地區,用出了「連帶責任措施」,由工作場所、學校、居委會和家庭,負責監視、報告其中的法輪功學員。[3]
據報導,610辦公室還涉及對外國的情報。出走的前天津610官員郝鳳軍作證說,他在610辦公室的工作,涉及整理和分析包括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在內的海外法輪功人員的情報。[31]
德國政府2010年調查了兩名中國共產黨高官涉嫌間諜活動案件,其中一人為副部長級別的610辦公室負責人。610辦公室的任務是「在全球範圍內打擊法輪功」。德國檢察院在公訴書中表明,610辦公室是當局為打壓法輪功而特別建立之機構,屬於「情報組織」。為610提供法輪功情報的德國華裔,表示他不清楚接頭的是情報人員,仍遭德國法院以「間諜罪」判刑。德國《明鏡》週刊稱,從此事看出,(中國共產黨)當局多麼看重打擊法輪功,「(中華人民共和國)情報機構有時採取極端冒犯性的作法」。[32][33]。
宣傳(Propaganda)是610辦公室的核心職能之一,包括在中央及地方各層級。中共中央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的成員,包括共產黨的宣傳部門的高級成員,例如宣傳部長和中央領導集體關於宣傳思想工作的副主任。再加上610的地位高於主要新聞和宣傳機構組織,使得610足夠的影響力,可直接在中央一級指揮反法輪功宣傳。[17][3]。
610辦公室成立後不久,1999年6月下旬,在當局反對法輪功的宣傳活動正式宣布前(7月下旬),就在當局主要官方報紙上展開對法輪功第一次「宣傳攻擊」。最初的宣傳攻擊,只是對法輪功的間接引用,其內容旨在嘲笑「迷信」並讚揚無神論。1999年7月20日,當局正式啟動法輪功的運動,在正式開展以前的幾個星期裡,610辦公室已經開始準備大量書籍、社論、電視節目,譴責法輪功,這些書在7月20日之後公佈。[17]
大衛在1999年7月後的幾個月內寫道,官方媒體機構「正在製造數百件針對法輪功的文章,書籍和電視報導,中國公眾,從文化大革命高峰時期以後,就未曾見過這樣的矯枉過正。」[34]
中央610辦公室,還指示地方610辦公室宣傳,包括與各地方媒體合作、開展基層宣傳活動,以「教育」學校和大學、國有企業,以及以社會和商業企業的目標受眾。 例如,2008年中央610辦公室發布了一項指令,開展旨在防止法輪功「干涉」北京奧運的宣傳工作。這個運動在全國各省政府網站上都有提及。 [3][4]
610辦公室與地方當局安全機構合作,監視和抓捕法輪功學員,其中許多人被處(非經刑事訴訟程序)以「勞教」,或者如果學員繼續修煉和倡導法輪功,則被當局判入獄。[3]在中國被關押的法輪功信徒估計有數十萬人; 在一些關押設施中的人,法輪功學員佔絕大多數。 [3][35]
美國國會CECC報告指出,全中國各地610辦公室,維持著一個非正式的「通過再教育轉化」設施網絡,專用於改變法輪功學員的意識形態,對學員的身心強制措施,迫使他們放棄法輪功。[3] 《華盛頓郵報》報導2001年,中央610辦公室開始下令「所有居委會、國家機構和公司」開始使用改造設施。 沒有法輪功學員可以倖免,包括了學生和老人。[36] 同年,據《華爾街日報》報導,610辦公室轉達了命令,要求那些積極修煉法輪功的人,必須被送到監獄或勞教所,而那些不放棄信仰法輪功的人,將被社會隔離孤立,並受到家人和雇主的監視。 [37]
據CECC報告,2010年,中央610辦公室啟動了為期三年的加強「轉化」已知法輪功學員。 來自全國各地610辦公室的文件,顯示了這場運動的細節,其中涉及設置「轉化配額」,並要求地方當局強制法輪功學員參與轉化「再教育」的「課程」。 如果法輪功學員不接受「課程」,那麼就會被送到勞教所。[2]
除了監獄、勞教所和「改造設施」之外,610辦公室還可以任意強制精神健康的法輪功學員被進入精神病醫療機構。 據估計,2002年約有1000名法輪功學員,非自願被拘留在精神病院,據報導在病院裡普遍發生虐待事件。[38]
大多數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在被判處「勞教所」的行政罰,儘管數千人在監獄中被判長期徒刑,經常是「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 - 這一模糊不清的條款往往帶有超過十年的徒刑。 [3]
中國維權律師,指控610辦公室經常干預法輪功學員的法律案件,顛覆了法官獨裁決的能力。[5][4] 江天勇律師指出,被告是法輪功學員案件的,是由當地610辦公室決定,而不是通過訴諸法律標準。[5] 2008年11月,兩名尋求代理黑龍江法輪功學員的律師指出,該案的法庭審判長見過610辦公室人員。[4]其他律師,包括高智晟、郭國汀和王亞軍,指控610辦公室干擾律師與法輪功當事人會面、或干擾律師在法庭上為學員辯護的能力。[5][39]
當局官方文件,佐證了610辦公室干預案件的指控。 2009年, 吉林省和遼寧省的兩份不同文件描述了610辦公室必須批准和/或審查法輪功學員的法律案件。[4] 610辦公室與中國共產黨政法委員會,彼此的組織接近度,更使得610能夠對中央一級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以及地方一級的對應機構發揮影響力。[1]
據智庫研究報告稱,610辦公室,同中共中央政法委緊密聯繫,大都不受法律及司法系統的最基本約束,直接參與了法外虐殺、酷刑、性侵犯、非法沒收財產。例如在2009年聯合國法外處決問題特別報告員的報告指出,610辦公室參與了2008北京奧運前遭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死亡案件。此外,其他持不同意見者、維權人士也大規模遭遇法外拘留及酷刑,嚴重性更甚通常性的濫用執法系統[5]。
多個消息來源報導,610名官員參與或命令對在押的法輪功學員施加酷刑。 2005年,維權律師高智晟在「致中國領導人的一封信」中轉述了610名官員毆打和性侵法輪功學員,「以「610」為符號化的權力,正在持續地以殺戮人的肉體及精神、以鐐銬和鎖鏈、電刑、老虎凳等形式與我們的人民「打交道」,這種已完全黑社會化了的權力正在持續地折磨著我們的母親、我們的姐妹、我們的孩子及我們的整個民族。」「其最持久地震盪著我的靈魂的不道德行為記錄,即是『610』人員及警察的、完全程序化的幾無例外地針對我們女同胞女性生殖器攻擊的下流行徑。」[3][40]維權人士胡佳指責,610所施酷刑是人類歷史上尤其21世紀以後絕無僅有,不遜於納粹[29]。
前天津610辦公室的公安郝鳳軍,描述他目擊的610同事用鐵條毆打一位年長女法輪功學員。這一事件加速郝決定出走澳大利亞。[41]聯合國非司法殺害問題特別報告員2009年的報告,紀錄了610辦公室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之前,涉入法輪功學員酷刑死亡事件的指控。[42]
《華爾街日報》2000年報導,法輪功學員在610辦公室的「再教育轉化」設施中遭到酷刑致死。 中央610辦公室已通知地方當局,可以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法輪功學員前往北京抗議禁令,據稱610這一指令導致了廣泛的虐待。[43][44]
2012年10月10日,CECC的2012年度報告中引用明慧網的統計資料表示:該機構在繼續大力度實行迫害法輪功政策,至2012年6月有3,53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45]
據智庫報告整理,2003年,610的任務擴大到包括處理其他28種共產黨當局認定「異端宗教」和「有害的氣功」[5] 。CECC報告稱,雖然法輪功仍然是610辦公室的主要關注,但有證據表明地方610辦公室針對其他群體的成員,其中一些被確定為佛教或新教教派,610對他們的成員,進行監視、宣傳、拘留、監禁 [4]。
在某些情況下,610辦公室執行功能時,不是只針對被當局監視和迫害、未認可的宗教。 例如《經濟學人》報導,610的官員參與了軟禁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陳以反對強迫墮胎和強制絕育而知名。 [46]
2008年,出現了一批新的「領導班子」,其任務是「維護穩定」。 在沿海主要城市的各個地區設立了相應的地方辦公室,負責「查清」反共分子。[47]維穩的分支機構,與當地的610辦公室重疊,共用辦公室、工作人員及領導層。[5]
自由之家專家庫克分析,對610辦公室、維穩辦公室等特別組織的依賴增加,可能表明共產黨領導人意識到現有的國家安全機構無法滿足其需求。「這些官員越來越依賴更武斷,更加法外和個性化的安全力量來保護他們的掌權,這不僅對中國的人權紀錄造成嚴重影響,而且還威脅到中共內政的穩定,政治化」。[5]
2015年6月11日宣判周永康獲判無期徒刑,5月22日曾在天津不公開審理;5月26日,中國媒體報導,兼任「610」主任的中紀委副書記劉金國不再擔任「610」辦公室主任這一職務。[48][49][50]2015年9月,傅政華出任中央610辦公室主任。[51]例如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卸任後,中國媒體華訊財經即於2014年7月2日報導,李擔任中國中央電視台副台長時,為討好江澤民和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利用CCTV央視「鋪天蓋地污衊法輪功」。在610主任劉京退休後,「沒人願接班維持鎮壓,對法輪功有血債的江派掌門人周永康把李東生升半級,提到610辦公室主任正部級,後又把李東生(時任中共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塞到公安部當副部長。」[7]。
RFA報導表示,「610辦公室」以借處理「法輪功」名義成立,被中共前任總書記江澤民賦予極大權力而無法無天,對法輪功學員施以各種駭人聽聞的殘酷迫害。因《中國底層採訪錄》等著作而享有國際聲譽的知名作家廖亦武曾突然失蹤,據稱是因在採訪法輪功學員過程中,被610辦公室探員跟蹤,在圍捕下破窗而逃。自由亞洲電台評論員認為,在公安局中別的警察不敢干預610的暴力,因為「持有江澤民對法輪功趕盡殺絕的聖旨,610具有了在中國草菅人命的權力」,呼籲國際社會正視「國家恐怖主義組織 610辦公室」,並引述指路透社報道中把610辦公室稱為中共的蓋世太保,當時的部分中國人則把610辦公室稱為「江澤民的錦衣衛」和「中南海的東廠、西廠」。[52]
中央610辦公室的直接上級決策機構的負責人中央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組長除第一任李嵐清外,皆為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2012年前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兼任)[5]。歷任領導小組組長和副組長人員如下:[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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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610人員
河南省610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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