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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型私人屋苑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Laguna City 麗港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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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 |
類型 | 香港私人屋苑 |
用途 | 住宅 |
地址 | 香港九龍藍田曬草灣茶果嶺道99號 |
座標 | 22°19′N 114°14′E |
前身 | 蜆殼亞細亞火油油塘油庫、茶果嶺臨時房屋區 |
竣工日 | 第1至7座、第13至16座:1990年12月 第24至31座:1991年5月 第8座、第17座:1991年12月 第32至38座:1992年2月 第9座、第18座:1993年5月 第10至12座、第19至23座:1994年12月 |
管理者 | 港基物業管理 (長江實業旗下) |
技術細節 | |
座數 | 38座 |
層數 | 25-28樓 |
設計與建造 | |
建築師 | 劉榮廣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 |
開發商 | 長江實業、蜆殼石油與和記黃埔地產 |
其他資訊 | |
單位數 | 8072個 |
網站 | |
麗港城第1、2及4期住客網頁 麗港城第3期住客網頁 | |
地圖 | |
麗港城(英語:Laguna City)是香港九龍藍田茶果嶺臨海大型私人屋苑之一,鄰近藍田港鐵站(D1出口,茜發道),自設3個購物商場、2個會所,坐擁70多條途經巴士及小巴線,配套齊全,交通方便;毗鄰廣達30萬平方呎麗港公園、茶果嶺海濱公園、觀塘仔灣海傍及茶果嶺山,背山面海,能眺望維多利亞港及鯉魚門景觀,地理優越。麗港城佔地大約一百萬平方呎,分四期共38座,由長江實業、蜆殼石油與和記黃埔地產合作發展,由伍振民建築師事務所設計。城內共有3條私家街道,包括麗港街(1及4期)、麗港東街(2期)及麗港南街(3期)。
屋苑分四期發展,共設8,072個2房(實用面積517及521平方尺)及3房(實用面積681及748平方尺)中大型單位。第一期(1至8座、13至17座)毗鄰麗港城商場及第一期會所;第二期(24至31座)最靠近港鐵藍田站及麗港城公共運輸交匯處 ;第三期(32至38座)設有該期專用會所及兩個基座商場;而第四期(9至12座、18至23座)樓齡最短及部分單位能眺望海景。
第一期由新福港及寶盈建築的聯營公司承建,第二期由德臣建築承建。
屋苑內設3個購物商場(麗港城商場、城中薈、麗港中心),連鎖商店包括:
麗港城商場位於麗港城第一期內,為單幢式商場,樓高5層,發展商為置富產業信託(前為恒隆地產),以連鎖商店為主。
城中薈(前稱麗港城中城)為麗港城第三期基座商場,樓高2層,發展商為置富產業信託。
麗港中心為麗港城第三期基座商場,以地舖為主,業權分散。
屋苑內設2個私人會所。第1、2、4期私人會所位於麗港城第一期內,設有泳池及會所泳池餐廳;第3期私人會所位於麗港城第三期內,設有泳池。
麗港城交通四通八達,毗鄰藍田茶果嶺道、茜發道、偉發道、成業街、偉業街及鯉魚門道。
住客可以通過有蓋行人天橋及升降機步行往返L2樓麗港城第2、3期、L2樓麗港城商場、L1樓麗港城公共運輸交匯處及L3樓藍田站(通過有蓋茜發道),不需日曬雨淋。
麗港城在1990年5月開售時曾爆發由三合會控制的飲管黨排隊炒樓事件,最後才被皇家香港警察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人員制服。[1]
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於2011年8月17日來港首天探訪位於26座中產家庭。縱使李克強落區期間表現親民,不時走近市民逐一握手,但保安卻如臨大敵,當中一名44歲身穿「平反六四」T恤的男住客,在李克強進入麗港城26座進行家訪後數分鐘後路過現場,隨即被保安抬走。該男住客表示對方行為粗暴,令他手部受傷,他感到十分不滿。他亦表明自己只是住客,沒有任何要求。整個過程中帶走他的人並沒有表露身份,事後他要求到醫院驗傷。警方則表示該人為通緝人士,與2006年一宗交通案件被通緝有關,所以將其拘捕,期後他已獲准保釋。部分市民批評,李克強到訪,保安過分嚴密令居民不便。網上更有討論,對警方做法表示強烈不滿。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質疑,即使是李克強到訪,警方亦不能封鎖整座大廈,這樣會阻礙其他戶主權利,不單做法有問題,甚至或會連累被家訪的業主,遭其他人追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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