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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英語:Knight)[1],是歐洲中世紀最低階的貴族階層。騎士頭銜來自領主的冊封,騎士除了能獲得自己的封地之外,也必須為所效忠的領主作戰,戰時須自備武器與馬匹。現代部分歐洲國家仍保留騎士頭銜為有特殊貢獻的人作榮譽表揚,通稱為爵士(Sir)。歐洲的騎士制度與中國傳統的士、日本的武士制度非常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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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騎士文學中,騎士往往是勇敢、忠誠的象徵,並以騎士精神作為行事守則,是英雄的化身。
在英國,能受冊封為騎士是莫大的榮耀。而這項歷史悠久的傳統在1560年以來,英國開放給各個領域的傑出人士有機會獲此榮勳。[2]
在8世紀時,騎士一詞在法蘭克國王查理大帝管轄下的禁衛軍中出現,這些騎馬的士兵跟隨查理大帝一同作戰,並於法蘭克人對抗阿拉伯人的侵略戰爭中漸露鋒芒。此時期的騎士並非貴族階層,只是軍銜而已,只要能自備裝備與馬匹來報名入伍的都能成為騎士。
11世紀左右經濟與蹄鐵技術提升,能自備馬匹與裝備的騎士不論經濟與武藝等外在條件都比一般士兵或平民好,騎士漸漸受認可為貴族階層。變成貴族的騎士有更優渥的經濟收入,便升級成人馬都穿戴鎧甲的重騎兵,是歐洲戰力最強的兵種,亦是十字軍的主力,日益普及的天主教教義與道德觀也開始約束騎士行為。
到了16世紀,火槍、火炮等熱兵器相繼發達之後,盔甲失去了必要性,致使騎士的存在受到重大打擊,也促成戰爭模式的轉變-騎兵不再穿著重鎧也不使用騎槍衝鋒,改穿軍服配戴軍刀與火器,此類火槍騎兵被稱為龍騎兵。
騎士的頭銜隨時代的演進與轉變,在現代已變成國家授予傑出貢獻者的榮譽頭銜。
受基督教,騎士必須遵行「騎士教條」,大意為忠義勇敢並具備鋤強扶弱的任俠精神,對妻子或情人展現紳士風度,但現實中騎士除了打仗與戀愛以外很少能做到道德面的要求。
騎士除了作戰外,在每年的某段日子還需參與一些競技活動。這些競技活動都有特別的名稱:
騎士屬於貴族階級的最低層,通常只擁有一小塊封地(莊園)。是專職的軍人,為自己效忠的領主作戰。
此外騎士是平民唯一能取得的貴族頭銜,但中世紀貴族思想濃厚,非常重視血統及出身,因此平民因戰功晉封成騎士的案例仍舊非常稀少。
成為騎士是每一個中古男孩的夢想,訓練一個男孩成為騎士需時14年。在這段期間,受訓的男孩最初要跟隨領主夫人擔任侍童,學習禮儀;之後要學習「騎士七藝」:游泳、投槍、擊劍、騎術、狩獵、弈棋、詩歌,又要為領主或負責訓練他的騎士工作。
其受封儀式一開始僅僅是簡單地以劍輕拍受施者的右肩並予以授名,但隨著時間的過去,此一過程卻漸漸變的十分艱苦。以下是一個中古男孩要成為騎士的過程。
騎士在冊封典禮上要說的誓詞,主要皆為類似以下的內容:
冊封者(領主,主教或者被冊封者的父親)所言——
對冊封者所言——
(I will be kind to the weak.)
(I will be brave against the strong.)
(I will fight all who do wrong.)
(I will fight for those who cannot fight.)
(I will help those who call me for help.)
(I will harm no woman.)
(I will help my brother knight.)
(I will be true to my friends.)
(I will be faithful in love.)
至今仍保留授勛者持劍於獲勳者右肩、左肩輕點的儀式,但不再需要有以往的沐浴淨身、長時間跪拜的儀軌。[2][3]
在英國的騎士封爵儀式完成後,男性可以在名字加上「Sir」,例如2016年獲封騎士的羅德·斯圖爾特(Roderick David Stewart)即稱自己為「Sir Roderick David Stewart」 [4]。而女性獲封騎士則可以在名字加上「Dame」,例如朱迪·丹奇爵士(「Dame Judith Olivia Dench」)[5]。
在2016年9月14日,台灣天主教會於台北市聖家堂舉辦「耶路撒冷聖墓騎士冊封」禮儀,男女共22位在耶路撒冷聖墓騎士總團長歐布萊恩〈O'Brien〉樞機主禮下進行,歐布萊恩〈O'Brien〉樞機授於男騎士馬刺與寶劍及女騎士十字胸章。[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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