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姆拉奧·拉姆吉·安貝德卡馬拉提語भीमराव रामजी आंबेडकर;英語:Bhimrao Ramji Ambedkar;1891年4月14日—1956年12月6日),簡稱安貝德卡,又譯阿姆倍伽爾、安倍多伽爾、安倍德卡、安倍卡,印度中央邦姆霍沃人。他是印度法學家、經濟學家、政治家和社會改革家,啟發了達利特佛教運動,並反對各界對達利特人的社會歧視。他是獨立後第一位印度法律和司法部長,也是印度憲法的首席設計師。

Quick Facts 比姆拉奧·拉姆吉·安貝德卡, 憲法起草委員會主席(英語:Constituent Assembly of India) ...
比姆拉奧·拉姆吉·安貝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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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起草委員會主席英語Constituent Assembly of India
任期
1947年8月29日—1950年1月24日
第1任法律和司法部部長英語Ministry of Law and Justice (India)
任期
1947年8月15日—1951年9月
總統拉金德拉·普拉薩德
總理賈瓦哈拉爾·尼赫魯
前任首任
總督會同行政會議工黨成員英語Viceroy's Executive Council
任期
1942年—1946年
前任費羅茲·汗·努恩英語Feroz Khan Noon
繼任末任
個人資料
出生1891年4月14日
英屬印度中央諸省英語Central Provinces姆霍沃
逝世1956年12月6日(1956歲—12—06)(65歲)
 印度德里
國籍 印度
政黨平等鬥士黨英語Samata Sainik Dal
獨立工黨英語Independent Labour Party (India)
表列種姓同盟英語Scheduled Castes Federation
配偶拉馬拜1906年結婚)[1]
母校孟買大學
哥倫比亞大學
倫敦大學
倫敦經濟學院
宗教信仰佛教
獲獎國寶勳章
簽名Thu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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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了哥倫比亞大學和倫敦經濟學院的經濟學博士學位,其在法律、經濟學和政治學方面的研究亦獲得了學者的聲譽。在早期生涯中,他是經濟學家、教授和律師,到了後期生涯則致力於政治活動,參與了印度獨立運動並進行競選和談判,並出版了期刊,為達利特人倡導政治權利和社會自由,亦為建立印度共和國做出了重要貢獻。

生平

早年生涯

出生在今印度中央邦姆霍沃[2]是家裡第14個也是最小的一個孩子。[3]他家帶有來自今印度馬哈拉施特拉邦馬拉地人的背景。他家屬於馬哈爾種姓,受到歧視。[4]他的祖先曾長期在不列顛東印度公司的軍隊任職,他的父親曾在姆霍沃的英屬印度軍隊服役。[5]

作為印度教徒,他在父親的鼓勵下閱讀印度教經典。儘管因為是賤民而受到歧視,但父親仍用自己在軍隊中的位置使孩子們進入政府學校學習。雖然能夠上學,但包括他在內的賤民兒童都被與其他同學隔離,教師很少注意或幫助他們。他們被禁止坐在教室。即使他們需要喝水,高種姓的人也必須從高處給他們倒水,而不能接觸盛水的碗。這個任務通常由學校的苦工完成,如果苦工不在,他們就沒有水喝。後來他在作品中描述這段經歷為「沒有苦工,沒有水」。[6]他被要求坐在一個麻袋上,下課後他必須將麻袋帶回家。[7]

1894年父親退休,兩年後帶全家人搬到了薩塔拉。搬家後不久,他的母親就死了。孩子們由他們的姑母照顧,生活困難。家裡只有三個兒子、兩個女兒活了下來。在兄弟姐妹里,只有阿姆倍伽爾成功通過了考試,從高中畢業。在校期間,他的婆羅門老師很喜歡他,將他的姓從「Ambavadekar」改成了「Ambedkar」。[8]

1897年,全家遷居孟買。他成為埃爾芬斯通高中英語Elphinstone High School里唯一一個賤民學生。1906年,他和9歲的女孩拉馬拜(Ramabai)結婚。[1]1907年通過畢業考試。1908年進入孟買大學下屬的埃爾芬斯通學院英語Elphinstone College,成為他所在的賤民社群里第一個進入該學院的學生。這一成功激起了他的社群舉辦慶祝活動,在其中一次公共慶典上,他獲得他家的朋友達達·凱盧斯卡爾(Dada Keluskar)贈與一部自己寫的佛陀傳記。[1]

留學經歷

孟買大學

1912年,他從孟買大學獲得了經濟學和政治學學位,準備進入巴羅達土邦政府任職。他的父親卻在1913年2月2日突然病逝。[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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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年獲得大律師資格後的阿姆倍伽爾

哥倫比亞大學

1913年,他獲得了為期三年的巴羅達土邦獎學金,留學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接受研究生教育,主修經濟學,1915年、1916年先後獲得兩個文學碩士學位,1927年獲得博士學位。[10]與此同時,1916年他被格雷律師學院倫敦政治經濟學院錄取,但剛開始寫博士論文時就因巴羅達土邦獎學金到期而不得不回印度。他被准許在四年內提交博士論文。

倫敦政治經濟學院

1921年,他從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獲碩士學位。1923年又從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獲經濟學的理學博士學位。同年,他被格雷律師學院准許加入律師公會。後來,1952年從哥倫比亞大學獲得法學博士學位(Ll.D)。1953年從印度奧斯馬尼亞大學英語Osmania University獲得法學博士學位(Ll.D)。這樣他就獲得了四個博士學位。[9]

反對不可接觸

因為他是在巴羅達土邦獎學金資助下留學,所以回國後要為巴羅達土邦服務。他被任命為蓋克瓦德英語Gaekwad dynasty的軍事秘書,但很快就因受到高種姓同事的歧視而被迫辭職。[6]此後,為了養活他的大家庭,他當過家教、會計,還開辦過投資諮詢業務,但他的客戶只要知道他是賤民後就不再找他。[11]1918年,他出任孟買西德納姆貿易經濟學院英語Sydenham College教授。雖然他很受學生歡迎,但其他教授都不和他共用飲用水壺。[12]

他應邀出席索思伯勒委員會英語Southborough Committee作證,該委員會正在制定1919年印度政府法案英語Government of India Act 1919。在本次聽證會上,阿姆倍伽爾主張創建單獨的選區和保留地給「不可接觸者」和其他宗教團體。[13]1920年,在戈爾哈布爾沙哈吉二世英語Shahaji II幫助下,他在孟買創辦了《Mooknayak》(沉默者的領袖)周刊。[14]1926年,他為三位非婆羅門領導人成功辯護,這三位領導人指責婆羅門社群毀了印度,隨後被以誹謗罪起訴。[15]

1925年,他被任命為孟買管轄委員會(Bombay Presidency Committee)委員,同全歐洲西蒙委員會英語Simon Commission一起工作。[16]1927年,他領導了馬哈德真理堅固運動(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為馬哈德的「不可接觸者」爭取從鎮內的公共水箱接水的權利。[17]1927年末,他在一次會議上公開抨擊印度教法典《摩奴法典》是從思想上論證支持種姓歧視和「不可接觸者制度」,並號召大家焚燒《摩奴法典》。1927年12月25日,在他的帶領下,數千人一起焚燒了許多本《摩奴法典》。[18][19]

1930年,他又領導發動了卡拉拉姆廟英語Kalaram Temple(Kalaram Temple)真理堅固運動。這是一個非暴力運動。他為此準備了三個月。大約15000名志願者展開了納西克最大規模的遊行。遊行隊伍到達卡拉拉姆廟大門口時,婆羅門祭司連忙關上了大門,該運動是為「不可接觸者」爭取人的尊嚴和自尊。[20]

1932年,在《社群裁決英語Communal Award》中,英國宣布「下層」將各自組成獨立選區。甘地強烈反對將「不可接觸者」設為獨立選區,表示擔心這樣的安排會將印度社群分成兩組。[21][22][23]甘地因為禁食抗議而被囚禁在浦那耶爾瓦達中央監獄英語Yerwada Central Jail。隨後很快,國會政治家和活動家如馬丹·莫漢·馬拉威亞英語Madan Mohan Malaviya帕爾萬卡爾·巴盧英語Palwankar Baloo同阿姆倍伽爾及其支持者在耶爾瓦達舉行聯席會議。[24]1932年9月25日,阿姆倍伽爾(代表印度人中的下層)同馬丹·莫漢·馬拉威亞(代表其他印度人)達成《浦那協議英語Poona Pact》。該協議在臨時議會中給下層預留議席,並創建普遍選區而非單獨選區。根據這項協議,下層在議會獲得148個席位,以取代之前英國首相拉姆齊·麥克唐納在《社群裁決》許諾的71個席位。該協議使用的術語「下層」(Depressed Classes)是指印度教徒中的不可接觸者,後來在1935年印度法案(India Act 1935)及1950年印度憲法中被稱為表列種姓和表列部落[25][26]

政治風雲

反對第370條

對民法典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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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10月13日,他在納西克耶奧拉(Yeola)的集會中發表講話

1935年,他被任命為孟買政府法學院英語Government Law College, Mumbai院長,任職兩年。[27]同年,妻子拉馬拜在患病多年後去世。她長久以來有去潘達爾普爾朝聖的心願,但他不讓她去,並告訴她,他會為她創建一個新的潘達爾普爾以取代印度教的潘達爾普爾,在那裡他們將不被視為不可接觸者。1935年10月13日,在耶奧拉改宗大會(Yeola Conversion Conference)上,他宣布他打算改宗一個不同的宗教,並勸誡他的追隨者脫離印度教。[27]此後他在印度各地無數的公眾集會上重複了他的觀點。

1936年,他創立獨立工黨英語Independent Labour Party (India),該黨參加1937年孟買的中央立法議會英語Central Legislative Assembly選舉,爭奪13個保留席位和4個普通席位,最終獲得11個保留席位和3個普通席位。[28]

起草印度憲法

1947年8月15日,印度獨立。印度國大黨領導的新一屆政府邀請阿姆倍伽爾擔任印度獨立後第一任法律和司法部部長。同年8月29日,他被任命為憲法起草委員會主席,經制憲會議授權負責制定印度的新憲法。[29]憲法於1949年11月26日獲得制憲會議通過。[30]

1951年,他辭去內閣職務。這是因為議會暫停審議他提出的《印度教法典議案》(Hindu Code Bill)草案,草案試圖闡明在繼承法和婚姻法中的性別平等。[31]他作為獨立候選人參加了1952年人民院選舉,卻敗給了一位名不見經傳的候選人。[32][33][34]1952年3月,他被任命為聯邦院議員,一直任至去世。[35]

皈依佛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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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格浦爾迪克沙布米,1956年阿姆倍伽爾率領追隨者們集體皈依佛教之處

由於他的博學及其對國家作出的貢獻,他被普遍尊稱為「巴巴薩海布」(Babasaheb,意思是爸爸先生)。

他曾表示,賤民獲得完全自由的唯一出路是從心理上拋棄印度教和種姓制度的束縛。[36]他曾考慮皈依錫克教,錫克教主張要反抗壓迫,因此也適合其他表列種姓。但在與錫克社群的領導人會面後,他否定了這個想法,因為他認為這可能會導致在錫克教徒中的二流地位。[37]

他終生研究佛教。1950年前後,他把注意力完全投向佛教,並前往錫蘭(今斯里蘭卡)出席世界佛教徒聯誼會[38]他在浦那附近捐建一座新的佛教精舍,並宣布他正在寫關於佛教的書,書寫完後他打算正式皈依佛教。[39]1954年,他兩次訪問緬甸,其中第二次是為參加在仰光舉行的第三屆世界佛教徒聯誼會。[40]1955年,他成立了印度佛教協會[41]他完成了他最後的著作《佛和他的佛法》(The Buddha and His Dhamma),1956年在他死後出版。[41]

在同斯里蘭卡佛教僧人哈馬拉瓦·薩達蒂薩英語Hammalawa Saddhatissa會面後[42],他在1956年10月14日在那格浦爾組織了一場皈依佛教大會。他率妻子及追隨者共500,000人接受三皈五戒,正式成為佛教徒。[43][39]

儘管印度獨立之後由他領導制定的憲法明令禁止對低種姓人的歧視,但不可接觸者至今仍倍受歧視,比如只能從事地位比較低、條件惡劣的工作,孩子在學校必須單獨吃飯,不能在村中公共水井打水,不准進印度教廟宇,不准進階層較高的印度教徒家中等等。1990年,印度政府曾推行為低種姓階層保留27%政府公職的政策,引發高種姓人群十萬人到新德里遊行抗議,還有63名學生在事件中自焚。自他去世後,印度不可接觸者皈依佛教的現象越來越普遍。2007年5月27日,在印度孟買一個跑馬場內,近十萬名印度部落居民及不可接觸者舉行皈依佛教大典,就此脫離印度教皈依佛教,此次大典是由印度國會議員、印度共和黨主席阿塔瓦勒籌辦。[36]

去世

1956年12月6日,他在印度德里的家中病逝。

紀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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