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乘莊嚴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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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莊嚴經論》(梵語:Mahāyāna-sūtrālamkāra-kārikā)[1],是古印度瑜伽行唯識學派的僧人無著所撰(或說彌勒造頌,無著傳出,世親造釋)[2],唐朝波羅頗迦羅蜜多羅漢譯。是唯識宗的「六經十一論」之一。現代另有經索達吉堪布比較藏文版本潤飾文字的漢譯本,另取漢譯名稱為《大乘經莊嚴論頌》:具足七大,稱為大乘,以圓滿所有大乘經藏之密意的五種無上義理而成為開顯莊嚴,所以此論名謂「經莊嚴」,因為它以偈頌闡釋,故謂「頌」。(理由類似窺基大師)[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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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文本由吉祥積(dPal brtsegs)所譯出,藏傳佛教認為此書作者為無著菩薩於兜率天法宮中,直接受補處彌勒菩薩親傳《慈氏五論》之一。1907年,法國學者Sylvain Lévi在尼泊爾發現了此經的梵文寫本。[4]
註釋與引用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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