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
秀才一名在隋朝科舉開始以前已有。《史記·屈原賈生列傳》說:「賈生,年十八,能誦詩屬書,聞於郡中,吳廷尉為河南守,聞其秀才。」在漢朝使用察舉制時,由各州推舉的民間人才稱之為「秀才」[1]。東漢時為避漢光武帝劉秀之諱,將秀才改名茂才,或稱茂材。茂才科主要是選拔奇才異能之士,所以通常稱「茂才異等」或「茂才特立之士」。秀才最初為特舉,在西漢後期成了歲舉,舉主為刺史,遂形成州舉秀才、郡舉孝廉的體制。《北堂書鈔》引《晉令》,「策秀才,必五策皆通,拜為郎中。」朝廷對茂才之要求亦很高,光武帝規定茂才須具四行:「一曰德行高妙,志節清白;二曰明經行修,能任博士;三曰明曉法律,足以決疑,能按章覆問,才任御史;四曰剛毅多略,遇事不惑,明足照姦,勇足決斷,才任三輔令。」
明代之前
隋朝開始開科取士,最初亦為取秀才。到了唐朝初年,秀才科是常科考試的一種。《通典》說「初秀才科第最高,方略策五條,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但後來「秀才科」被廢,秀才一詞一度變成了讀書人的泛稱。到了宋朝時,凡經過各地府試者,無論及第與否,都可以稱為秀才。故此當時有「不第秀才」之稱。《水滸傳》的王倫即是白衣秀才。
明代、清代
明、清時,秀才是經過院試,得到入學資格的「生員」的俗稱。得到秀才資格,是進入士大夫階層的最低門檻。成為秀才即代表有了「功名」在身,在地方上受到一定的尊重,亦有各種特權。例如免除徭役,見知縣時不用跪拜、知縣不可隨意對其用刑、遇公事可稟見知縣等等,廩生還有生活津貼[2]。十六世紀初全國「生員」總數有三萬五六千名[3]。但生員必須不斷的參加考試,如歲考,兩年舉辦一次,成績分六等;一、二等賞為「科舉生員」,可參加「科考」,科考一、二等可取得「鄉試」的資格;歲考三等無升降,歲考第六等則黜革。
日本
日本在飛鳥時代引入科舉,其中包括秀才科,又稱秀才試、對策,由式部省主持,及第者稱「秀才」。平安時代初期紀傳道考試成績優秀者也可稱為秀才。
越南
阮朝時,在鄉試中未能考中舉人的士子,按照解額的比例錄取為秀才,一般是解額的2倍或3倍;多次考中秀才的士子可比照舉人授予低級官職。
在現代越南語中,「生員」(越南語:sinh viên) 意指大學生。[4][5]而「秀才」(越南語:Tú tài)意為取得高中畢業文憑的高中畢業生。
琉球
琉球的秀才是琉球國久米村人的位階之一,相當於沖繩本島土著士族的子,久米村士子幼年入明倫堂讀書,到十三、四歲左右,優秀者會被選為「若秀才」,十五、六歲的若秀才優秀者又會被選為秀才,晉見國王後登錄在籍,可領俸祿,戴青冠,始有資格為官。
評價
朱熹曾指出:「秀才好立虛論事,朝廷才做一事,哄哄地哄過了,事又只休。」「太祖當時亦無秀才,全無許多閒說。」[6]李寶嘉《文明小史》:「秀才造反,三年不成,無論他們有沒有這回事,可以不必理他,就是實有其事,且派個人去查一查,看他們為何作此舉動,再作道理。」
清未廢除科舉後,張任天是中國最後一位在世的秀才,1887年11月24日生,1995年在杭州去世,享嵩壽108歲。蘇局仙是中國最後一位在世的考取的秀才(1906年),清光緒八年壬午歲十一月二十三日(公曆1883年1月1日)生,1991年12月30日在上海去世,享嵩壽110歲。
清末秀才中,董必武是中國共產黨創始人和第一代主要領導人之一,日後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元首。北洋軍閥吳佩孚於1896年在登州考中秀才,時稱吳大帥,美國史學家費正清稱吳為「學者軍閥」。1918年護法運動時,吳佩孚未被任命為湖南省督軍或省長,心有不甘,息兵衡陽。8月2日,吳佩孚通電全國語:「鬩牆煮豆,何敢言功?」段祺瑞氣得直蹦:「秀才造反啦!」[7]
相關俗語或歇後語
- 秀才遇著兵,有理講不清
- 秀才手巾:包輸(包書)
參見
注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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