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總督府(日語:台湾総督府〔臺灣總督府〕/たいわんそうとくふ Taiwan Sōtokufu */?)是臺灣日治時期的最高統治機關,設於1895年,首長為臺灣總督。
臺灣歷史、臺灣歷史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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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前時期 | |||||||||||
荷治 1624-1662 |
西治1626-1642 | 原住民政權及部落~1933 | |||||||||
明鄭時期 1661-16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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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治時期 1683-1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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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治時期 1895-1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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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時期 1945 迄今 | |||||||||||
其他臺灣系列 | |||||||||||
臺灣主題首頁 | |||||||||||
介紹
1895年5月10日,為大清帝國與大日本帝國於4月17日簽署《馬關條約》將福建臺灣省割讓日本兩週後,臺灣總督府成立。並在1895年6月17日開始管理臺灣殖民地。總督府成立之初,設民政、陸軍、海軍三局。民政局下置內務、殖產、財務、學務四部。此外,乙未戰爭期間曾短暫命高島鞆之助為臺灣副總督,高島也是為期五十年之臺灣日治時期內的唯一副總督。1896年,陸海軍兩局合併為軍務局。民政局則在原本組織下增設總務、法務、通信共七局。之後在1898年、1901年皆曾修訂總督府官制,最後在1919年的最後一次修訂中,民政部(原民政局)廢除,軍事部份也改由臺灣軍司令官(直屬日本首相、不隸於總督府)負責。於1940年代,日本當局為了推行大東亞共榮圈,計畫將行政簡化和內外地行政一元化,並於1942年11月將掌管日本屬地(外地)的拓務省分割改制為大東亞省、內務省、外務省,而原監督管理臺灣總督府之角色則從拓務大臣改由內務大臣擔任,臺灣總督府府內組織於同年12月亦為此進行了大幅度改制[2]。不管怎樣變動,約略來說,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的行政組織可分為直屬部局、所轄官署與地方行政三大部門。
其組織特色為「總督專制」,由臺灣總督總攬行政、立法、司法、軍事等大權。不管1896年發布的《六三法》及後來1906年《三一法》或1921年《法三號》,臺灣日治時期的地方政體皆採委任立法制度,總督府為當然之中央機關。而一般政策形成過程,通常是由總督府的技術官僚制定法律政策後,即授權臺灣總督以「總督府令」命總督府各級單位、所轄官署或地方政府執行政策。也因此,總督府轄下機關、尤其是地方行政機關的政策實行深具人治色彩,所有行政官員皆只以執行法律及管理行政為主要事務,各級地方行政機關缺乏自主。另外,地方行政基層係以警察為中心,除了一般治安維護外,舉凡政治思想、結婚生子、戶口管理,還有鴉片管理、公共衛生、徵收稅金、物資分配、地政調查等,均是警察的業務。
1945年8月15日,隨著日本投降,總督府在1945年10月25日在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方的《一般命令第一號》(降伏調印式)停止職權。其轄權則交由臺灣地區日本官兵善連絡部管理。後者則於1946年將管理轉交給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民政處,多名總督府官員以「服務員」協力該單位管理。
最初,日本並沒有正式廢除殖民地法制,也沒有正式廢除臺灣總督府制度(1897年10月21日皇令第362號)。直到1949年6月1日《國家行政組織法》實施,臺灣總督府被依法廢除。
組織
臺灣總督府之最高長官為「臺灣總督」,而在中央行政方面,總督之下於大正8年(1919年)之前設有「民政長官」(或稱民政局長官),大正8年(1919年)之後稱為「總務長官」。另外,中央行政部門編制有總督官房與五局二部等機關。
任別 | 總督 | 任期 | 出身地 | 軍階/政黨 | 到任 | 生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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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期武官總督時代 | ||||||
1 | 樺山 資紀(かばやま すけのり) | 1895/05/10 - 1896/06 | 鹿兒島 | 海軍大將 | 58歲 | 1837/12 - 1922/2 |
2 | 桂 太郎(かつら たろう) | 1896/06/02 - 1896/10 | 山口 | 陸軍中將 | 49歲 | 1848/11 - 1913/01 |
3 | 乃木 希典(のぎ まれすけ) | 1896/10/14 - 1898/02 | 山口 | 陸軍中將 | 47歲 | 1849/11 - 1912/09 |
4 | 兒玉 源太郎(こだま げんたろう) | 1898/02/26 - 1906/04 | 山口 | 陸軍中將 | 47歲 | 1852/02 - 1906/07 |
5 | 佐久間 左馬太(さくま さまた) | 1906/04/11 - 1915/04 | 山口 | 陸軍大將 | 62歲 | 1844 - 1915 |
6 | 安東 貞美(あんどう さだよし) | 1915/05/01 - 1918/06 | 長野 | 陸軍大將 | 62歲 | 1853 - 1932 |
7 | 明石 元二郎(あかし もとじろう) | 1918/06/06 - 1919/10 | 福岡 | 陸軍大將 | 55歲 | 1864 - 1919/10/26 |
文官總督時代 | ||||||
8 | 田 健治郎(でん けんじろう) | 1919/10/29 - 1923/09 | 兵庫 | 政友會 | 65歲 | 1855 - 1930 |
9 | 內田 嘉吉(うちだ かきち) | 1923/09/06 - 1924/09 | 東京 | 政友會 | 58歲 | 1866 - 1933 |
10 | 伊澤 多喜男(いざわ たきお) | 1924/09/01 - 1926/07 | 長野 | 憲政會 | 56歲 | 1869 - 1949 |
11 | 上山 滿之進(かみやま みつのしん) | 1926/07/16 - 1928/06 | 山口 | 憲政會 | 58歲 | 1869 - 1938 |
12 | 川村 竹治(かわむら たけじ) | 1928/06/15 - 1929/07 | 秋田 | 政友會 | 58歲 | 1871 - 1955 |
13 | 石塚 英藏(いしづか えいぞう) | 1929/07/30 - 1931/01 | 福島 | 民政黨 | 64歲 | 1866 - 1942 |
14 | 太田 政弘(おおた まさひろ) | 1931/01/16 - 1932/03 | 山形 | 民政黨 | 61歲 | 1871 - 1951 |
15 | 南 弘(みなみ ひろし) | 1932/03/02 - 1932/05 | 富山 | 政友會 | 64歲 | 1869 - 1946 |
16 | 中川 健藏(ながかわ けんぞう) | 1932/05/27 - 1936/09 | 新潟 | 民政黨 | 58歲 | 1875 - 1944 |
後期武官總督時代 | ||||||
17 | 小林 躋造(こばやし せいぞう) | 1936/09/02 - 1940/11 | 廣島 | 預役海軍大將 | 59歲 | 1877 - 1962 |
18 | 長谷川 清(はせがわ きよし) | 1940/11/27 - 1944/12 | 福井 | 海軍大將 | 57歲 | 1883 - 1970 |
19 | 安藤 利吉(あんどう りきち) | 1944/12/30 - 1945/10 | 宮城 | 陸軍大將 | 60歲 | 1884 - 1946/04/19 |
初名為民政長官,1919年8月20日改名為總務長官。
該職位原為總督府民政局(後改為民政部)之首長,和軍務局並立。在1919年《臺灣總督府官制》的修訂中民政部被廢除、軍事權也交由直屬天皇的臺灣軍司令官負責,但民政長官一職被保留並改名為總務長官,負責綜理庶務,負起實際上政府首腦的任務。
- 1920年9月1日:營林局改為殖產局營林所。
- 1924年12月25日:遞信局、土木局和法務部廢止;由6局1部變為4局。
- 1926年10月12日:內務局文教課升格另設「文教局」;由4局變為5局。
- 1939年7月1日:殖產局米穀課升格另設「米穀局」;由5局變為6局。
- 1940年3月7日:警務局改為「警務局」、「法務局」和「外事部」;由6局變為7局1部。
- 1941年1月8日:外事部改為「外事部」和「企畫部」;由7局1部變為7局2部。
- 1942年11月1日:內務局改為「總務局」,財務局分為「財務局」和「國土局」,米穀局改為「食糧局」,法務局、企畫部和外事部整併為「外事部」「法務部」;由7局2部變為7局1部。
- 1943年12月1日:總務局廢止,國土局、殖產局、食糧局整併為「鑛工局」和「農商局」;由7局改為5局。
1920年9月1日 | 1924年12月25日 | 1926年10月12日 | 1939年7月1日 | 1940年3月7日 | 1941年1月8日 | 1942年11月1日 | 1943年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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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督官房 | 總督官房 | 總督官房 | 總督官房 | 總督官房 | 總督官房 | 總督官房 | 總督官房 |
企劃部 | |||||||
外事部 | 外事部 | 外事部 | 外事部 | ||||
法務部 | 法務局 | 法務局 | 法務部 | 法務部 | |||
內務局 | 內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文教局 |
遞信局 | 內務局 | 內務局 | 內務局 | 內務局 | 總務局 | - | |
土木局 | |||||||
財務局 | 財務局 | 財務局 | 財務局 | 財務局 | 財務局 | 財務局 | 財務局 |
國土局 | 鑛工局 | ||||||
殖產局 | 殖產局 | 殖產局 | 殖產局 | 殖產局 | 殖產局 | 殖產局 | |
農商局 | |||||||
米穀局 | 米穀局 | 米穀局 | 食糧局 | ||||
警務局 | 警務局 | 警務局 | 警務局 | 警務局 | 警務局 | 警務局 | 警務局 |
臺灣總督府於終戰前的內部部局如下:
所轄官署有高等法院(名稱為總督府高等法院,以下正式名稱均如此例冠上「臺灣總督府」)、地方法院、專賣局、港務局、交通局、林業試驗所、評議會等。其「局會所」轄下又設「部」、「分局」、「分所」等,屬下機關。[3]
臺灣日治時期之地方行政於終戰前設有「五州三廳」,州廳以下置市、郡、廳,郡及廳下置街庄。
1944年(昭和19年),臺灣總督府各級官吏,高等官一、二等(敕任官)共109人,臺人僅1人,三等至九等(奏任官)共2,070人,臺人為27人,及判任官共20,909人,臺人為3,681人(以公立學校教師為主,少數為警職)。
府報
臺灣總督府創刊之《臺灣總督府報》於1896年(明治29年)8月20日起發行,1942年(昭和17年)3月19日由「府報」改為「官報」。發行計49年又2個月的時間,共發行府報、官報資料13,096號(還有號外及附錄約670餘次)。與總督府有關及中央施行於臺灣的法律等都在這裡公布,可從此理解日本統治臺灣之法制記錄[4][5]。
廳舍建築
日本剛開始殖民臺灣時期,臺灣總督府是使用清代原臺灣布政使司衙門西側籌防局為辦公處所,但隨著日本經營臺灣的擴張,原址已經顯得太小,急需建造一座適合臺灣總督行政體系的辦公處所。因此在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的建議下,1907年5月,臺灣總督府在官方公報公佈總督府的招攬設計競賽,也是日本國內第一次正式的建築設計比賽。
競賽結果,土木局局長長尾半平及民間建築師等人,判定「甲賞」案鈴木吉兵衛的設計與荷蘭海牙國際法庭相似,因此被剔除不適用,並決定採用「乙賞」的基本設計案,該案是名建築師辰野金吾的弟子長野宇平治的設計。但當時也有批評,認為長野設計是新古典主義建築,裝飾少且塔樓低,缺乏作為總督府的象徵意義[6]。因此,根據龍野的建議,由總督府營繕科的森山松之助等建築師進行藍圖修改,將中央塔樓增高至60米,並增加建築物外觀修飾以更加華麗壯觀,象徵權力核心的意味更加濃厚。
明治33年(1900),臺北市區計畫委員長村上義雄所繪製的臺北市市區計畫圖,確認臺灣總督府的辦公廳舍位於臺北州臺北市文武町一丁目,是一個完整街廓,計畫區內有民間的家屋及祠堂,在多次協議與調查後,完成徵收拆遷。該建物自1912年6月1日開工,歷時7年興建,於1919年3月完工,耗費281萬日圓。其中木作屋架及門窗木材、粉刷石灰等建材,都是以臺灣本地生產為主,而外觀紅色面磚及主體構造之水泥等,則是以日本內地或外國進口為主。
大正8年 (1919) 臺灣總督府大樓竣工時,是日本最高的紅磚建築,除了能抗震,適應熱帶氣候之外,塔樓還配備臺灣第一部電梯,並在大樓的四個角落設置吸菸室,以防止火災。二戰期間,盟軍的轟炸及其導致的火災摧毀建築物的一部分。昭和20年(1945)5月的臺北大空襲,總督府正面左側嚴重毀損,但未傷及建築主體,仍能整修使用。戰後臺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受創的總督府建築也大舉整修完畢。民國39(1950)年這棟建築物正式成為中華民國總統府廳舍,做為總統處理公共事務的辦公處所,後列為中華民國國定古蹟。
參考文獻
參閲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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