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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聯邦政府內閣官員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美國國務卿(英語:United States Secretary of State),直譯為美國國務部長,前稱即其前身為美國外交部長(United States Secretary of Foreign Affairs)是美國國務院的首長,同時為美國內閣閣員,主管美國外交事務。國務卿代表美國總統執行對外政策,相當於美國外交部長,其地位要比其他內閣部長高,是所有內閣部長中的首席。現任美國國務卿為安東尼·布林肯,於2021年1月26日上任。
其前身為美國外交部長,始建於1781年1月10日,終止於1789年9月15日,《邦聯條例》允許邦聯議會選擇「可根據需要選拔對美國外交事務的委員會和人員。」1780年1月10日,聯邦國會成立了外交部門。[1]1781年8月10日,美國國會選擇一個來自紐約州的國會代表羅伯特·李維頓作為首任外交部長,1781年10月20日,他正式宣布就職,他的任期一直到1783年6月4日。他的繼任者約翰·傑伊的任期一直到1789年3月4日。
美國國務卿是美國聯邦政府中地位最高的內閣部長,如果總統無法有效行使總統權力能力或者意外死亡,按照美國總統繼任順序,國務卿排在第四位,即排在副總統、眾議院議長和參議院臨時議長之後。
美國國務卿與財政部長、國防部長、司法部長被視為美國內閣最重要的四大職位。[2]正因如此,建國以來總統任命的國務卿一如副總統一樣,也是極具重要影響力的政治人物,例如美國開國元勳湯瑪斯·傑佛遜便曾任喬治·華盛頓的第一任國務卿,亨利·季辛吉曾任理察·尼克森的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曾任巴拉克·歐巴馬的第一任國務卿。
根據憲法,美國總統決定美國的外交政策。國務卿由總統在參議院建議和同意下任命,是總統的首席外交顧問。國務卿通過國務院和美國外交部執行總統的外交政策。
國務院於1789年由國會創建,前身是外交部,是美國政府的高級行政部門。自那時以來,國務卿與外交事務有關的職責沒有發生重大變化,但隨著國際承諾的增加,這些職責變得更加複雜。這些職責國務院的活動和責任包括以下內容:[3]
此外,國務卿保留國會於1789年委託給國務院的國內職責。其中包括保管美國國璽、準備某些總統公告、公佈條約和國際法案以及美國對外關係的官方記錄,以及某些原始條約和國際協定的保管。部長還充當聯邦政府與各州之間關於向外國引渡逃犯或從外國引渡逃犯的溝通渠道。
如果國務卿在任職期間辭職,那麼按美國法律規定,副國務卿就將暫行代理國務卿職務,直到總統提名新的國務卿,並經參議院行使同意權,通過新的國務卿任命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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