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群島(日語:琉球列島/りゅうきゅうれっとう Ryūkyū rettō */?)[11]是太平洋西部的一系列島嶼群,位於台灣與九州之間[12][13][14],包括沖繩群島、薩南群島(包括大隅群島、吐噶喇群島、奄美群島)、先島群島(包含宮古群島和八重山群島)、大東群島等群島,以及存有主權爭議的尖閣諸島(即釣魚臺列嶼)。人口構成以世居於此的琉球族為主。現由日本統治[15][16][17],被稱為南西諸島(南西諸島/なんせいしょとう Nansei shotō),當中大部分區域屬沖繩縣,僅薩南群島屬鹿兒島縣管轄。
琉球群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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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球列島、南西諸島(日語) | |
自然地理 | |
琉球群島位置示意圖 | |
所處海域 | 東海、太平洋 |
島嶼數 | 199座島(面積0.01km²以上)[1] |
主要島嶼 | 沖繩島(1208.28km²)[2] 奄美大島(712.52km²)[2] |
總面積 | 4,644.75km²(國土地理院、2012年10月1日止)[3][4] |
長度 | 1,200km(九州南端 - 台灣本島間之距離)[5] |
寬度 | 1,000(大東諸島 - 八重山列島間之距離)[6] |
最高海拔 | 1,936公尺([7]英尺) |
最高點 | 宮之浦岳(屋久島) |
管轄 | |
日本 | |
都道府縣 | 鹿兒島縣部分、沖繩縣全部 |
最大聚居地 | 那霸市(人口315,954人[8]) |
居民 | |
人口 | 1,558,120人[8][9] (國勢調查、2,010年10月1日止) |
人口密度 | 335.50人/平方公里(868.94人/平方英里)面積[10]、人口[8][9]以2010年10月1日當時的數據算出 |
琉球群島的特殊地理位置,使其自古以來成為東北亞和東南亞鄰近國家的貿易樞杻。其歷史上曾建有琉球國等國家,與中國明朝、清朝及古代日本均有朝貢關係。17世紀初,琉球國遭位於日本九州南部的薩摩藩入侵,失去奄美群島之領土。日本明治維新之後,1871年將琉球國編為令制國,次年改設琉球藩,正式納入日本版圖。1879年,日本廢除琉球藩,在奄美群島除外的琉球群島島群設置沖繩縣管轄,奄美群島則另劃歸鹿兒島縣。太平洋戰爭期間,琉球群島成為唯一被盟軍攻佔的日本領土,戰後被美國接管,之後在1952年4月1日與1972年5月14日分階段交還日本,並恢復設置沖繩縣。
名稱
由於位於日本本土的西南方,日本官方將琉球群島稱為「南西諸島」[11][18][19][20],這與中文環境及國際稱呼的習慣不同。南西諸島一名是由舊日本海軍的水路部在1887年命名的,並於隔年發行的海圖《石垣泊地 日本・南西諸島・石垣島》[21]首次記載於文字紀錄上[1][22][23]。值得注意的是,「南西諸島」僅為日本政府使用的行政名稱,並非地理學與地球科學的專門用語[1][6],在地球科學、生態學和考古學領域則使用「琉球弧」名稱。
由於歷史上,日本先於17世紀從琉球國取得奄美群島並併入薩摩藩(廢藩置縣後納入鹿兒島縣管轄),19世紀再併吞琉球國全域,取得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八重山群島並設置為琉球藩(之後改設置沖繩縣),因此如今整個琉球群島在日本又可劃分為「薩南諸島」(意為薩摩國之南的諸多島嶼)[24]、「琉球諸島」(意為屬琉球國的諸多島嶼)[25]、「大東諸島」等三大島群。詳細的島群劃分如下表所示:
琉球群島 / 南西諸島 | 構成之島嶼群[23] | 所屬行政區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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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南諸島 | 大隅諸島 | 鹿兒島縣 | ||
吐噶喇列島 | ||||
奄美群島2 | ||||
琉球諸島 | 沖繩諸島 | (沖繩島、久米島、硫磺鳥島等) | 沖繩縣 | |
慶良間列島 | ||||
先島諸島 | 宮古列島 | |||
八重山列島 | ||||
尖閣諸島4 | ||||
大東諸島 | ||||
日文的「諸島」相當於中文的「群島」之意,至於日文的「南西諸島」為中文的「琉球群島」,故日文的「琉球諸島」中文亦可稱「琉球群島」,不同的是後者是狹義範圍、也就是僅沖繩縣所轄的範圍。此外,曾為琉球國立國領土的奄美諸島、沖繩諸島、宮古列島與八重山列島(以上即為琉球國最盛時期領土),在日本又被總稱為「琉球列島」。因此,中文的「琉球群島」就可能會有三種大小範圍的指稱。
主要島嶼
- (日文原名:日語:薩南諸島)
- (日文原名:日語:沖縄諸島)
- (日文原名:日語:先島諸島)
- (日文原名:日語:大東諸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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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遺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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諏訪之瀨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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奄美大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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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古島福里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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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登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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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古列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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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間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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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垣市公設市場
歷史
琉球群島在歷史上曾有琉球國等獨立之國家,古琉球國並與中國建立長久的朝貢關係,因水路之便而成為鄰近國家的貿易樞杻。
1609年,琉球國被位於日本九州最南部的薩摩藩擊敗[29],失去奄美群島之領土,琉球國也因此同時與中國(明朝與清朝)及日本薩摩藩、江戶幕府有朝貢關係。琉球國因其特殊的地理位置,以東北亞和東南亞貿易的中轉站著稱,貿易發達[30][31],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
明治維新後,日本政府於1871年8月開始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廢藩置縣,將實際上受到薩摩藩(鹿兒島縣)支配的琉球國編為令制國。1872年改制為日本的琉球藩(當時琉球尚屬清日兩國的附屬國);1879年琉球藩被廢除,沖繩縣設立,原琉球藩境內的島嶼群均納入沖繩縣管轄。清政府雖對此於1877年至1880年提出交涉,但隨著清朝國勢的衰弱而無疾而終。這個琉球被日本合併的事件被稱為「琉球處分」。
第二次世界大戰太平洋戰爭期間,琉球群島為交戰雙方重要的軍事據點。1945年發生沖繩島戰役,美軍登陸沖繩本島,4月成立美國海軍政府,管轄的範圍包括奄美群島(1945年至1953年)、沖繩群島、宮古群島和八重山群島(1945年至1972年)。1946年7月轉為美國陸軍政府管轄,1950年12月改組為琉球列島美國民政府(USCAR, United States Civil Administration of the Ryukyu Islands)。美國治理琉球時期,曾在琉球群島設立奄美群島政府、沖繩群島政府、宮古群島政府、八重山群島,後來1952年4月改為地方廳,由琉球群島美國民政府設立的琉球政府管轄。
戰後,根據《波茨坦公告》第8條的補充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32][33],但未載明是哪些小島。
代表同盟國的美國等48個國家(中華民國與蘇聯未參與)在1951年與日本簽定《舊金山和約》,日本同意美國獲得對琉球群島的行政、立法、司法等施政權。而後美國在1953年與1972年先後將奄美群島與沖繩群島等地的施政權歸還日本(日語:本土復帰),直至今日[34]。琉球群島目前分屬日本國的鹿兒島縣轄下與沖繩縣全縣:北部的奄美群島為鹿兒島縣的一部分,而餘下的群島均隸屬於沖繩縣。
參見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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