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體藏人獲得真正自治的備忘錄(英語:Memorandum on Genuine Autonomy for the Tibetan People)係由西藏流亡政府噶廈內閣)作成決定後,由西藏精神領袖十四世達賴喇嘛派代表甲日·洛迪於2008年11月前往中國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統一戰線工作部進行第八回合會談時所提出的備忘錄文件。這項在2008年藏區抗議後提出之《備忘錄》根據西藏流亡政府稱其主要精神是主張西藏獲得名符其實的民族自治地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民族自治法,並要求中國中央政府落實藏方認為必要的政策,以促進藏人藏區之自治(autonomy與self-government),從而解決西藏問題[1][2][3][4][5]

內容概括

西藏流亡政府稱,基於《聯合國憲章》、《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2007年《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等對原住民族人權和自治的國際支持,《備忘錄》列載西藏強烈希望可真正自治的11個政策領域,包括:語言、文化、宗教、教育、環保、自然資源利用、經濟發展與貿易、公共衛生、內部治安、規範人口遷移、以及與其他國家的文化教育宗教交流等,並進一步提出將13個根據中國國家少數民族自治法律劃分的接壤藏區統合(亦即大西藏地區),一體適用實在的自治。《備忘錄》亦提出要求在當地自治範圍內的法律不須中央的批准,亦即立法上的自治。

評價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戴大為稱西藏人似乎意識到北京政府過多的監控是現時自治政策失敗的原因。[6][5]

西藏流亡政府認為這樣的方案可確保藏人在體制內的基本自由,是對雙方都有好處的中間路線(Middle Way approach)。[7]

2008年11月21日,中國官方新華社發表署名文章《達賴集團「備忘錄」之我見》,文章認為備忘錄中存在諸多與中國憲法和法律相違背的內容。文章稱該備忘錄要求獨立和不受監督的立法權,要求與中央政府對等「談判」、徵得相互「同意」、建立「合作解決的途徑」等均不符合中國作為單一制國家的性質。西藏與港澳地區情況不同,不能套用港澳模式,達賴喇嘛方面提出的「真正自治」實際上是否定中央的統一領導,另搞一套政治模式,否定中國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備忘錄中所謀求的「大藏區」根本沒有任何歷史、現實和法律依據,原西藏政府從來沒有管理過西藏以外的其他藏族聚居地方。備忘錄要求自主制定有關中國其他地區人民在西藏居留、定居相關法規的權利,是企圖製造民族隔離。備忘錄大談「藏語問題」,是企圖阻礙普通話推廣和使用。備忘錄要求政府不應對包括師徒關係,寺院管理,轉世靈童的認證等事務在內的一般宗教活動進行干涉,極力反對政府對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是幻想在西藏恢復過去那種宗教高於一切、政教合一的制度。備忘錄完全迴避了西藏自古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問題,宣稱西藏流亡政府是西藏人民的代表。文章認為備忘錄的實質是企圖先在占中國四分之一的國土上建立一個由「達賴集團」控制的半獨立、變相獨立的政治實體,條件成熟時再謀求實現西藏完全獨立[8][9]

後續發展

此備忘錄後遭新華社發文批駁,認為其立場是「假自治、真獨立」。而達賴喇嘛則公開對會談表示深切失望,並說:「我對中國政府的信任已經變得越來越少,越來越少。」,但對中國人民的信心一直未曾動搖過。解決西藏問題的希望,來自中國人民。[3][10]

美國參議院眾議院歐洲議會無代表國家和民族組織國際人權聯盟等機關組織均對這份備忘錄及其所提出的政治解決計畫表示關注與支持。[11][12][13][14][15]

文獻版本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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