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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教基督教的教派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浸禮宗[1][2](英語:Baptists),又稱浸信宗,基督教新教主要宗派之一。起源時間有爭議,一說起源於17世紀上半葉英國以及在荷蘭的英國流亡者中。
浸信會反對給剛出生的嬰兒行浸禮,主張只有明白得救真理的兒童和成年信徒方可受浸,且受浸者須全身浸入水中,稱為「浸禮」,因此得名。浸信會主張獨立自主、政教分離,反對國教和政府對地方教會的干涉。浸信會傳入美國後,自1836年差派宣教士到中國。1845年,美國的浸信會分立為美南浸信會和美北浸禮會,爾後仍繼續在世界各地宣教,美南浸信會國際傳道部現在是基督教會最大的宣道差會。
浸禮宗的思想最主要來自16世紀歐洲的再洗禮派,但容許各種神學,教會中有力挺預定論的(如司布真),也有支持神愛世人的阿民念主義者;有時代派的支持者,也有盟約神學(Covenant Theology)的擁護者。
在教會治理上,浸信會採用會眾制,各地方的浸信會教會都是獨立、自主和自治,這也是浸信會的特色之一。各類型浸信教會聯會(例如:世界浸信會聯會、美加華人浸信會聯會、美南浸信會聯會、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等等),並不是管理各地方浸信會的組織,其目的在協調及推動共同事工,各地方浸信會教會自由加入。
有人認為,17世紀初,受到再洗禮派影響的英國牧師史密斯創立施行浸禮的小團體,是浸禮宗的起源。
也有人說浸信會源於英國的分離主義者(English Separatist)運動。宗教改革之後,英國國教與天主教決裂,但是它在很多方面仍然保留著天主教的做法,這讓國教會中的很多信徒不滿。有些人留在國教內,成為清教徒,而有些人則完全離開國教,建立獨立教會,不接受國教的控制,成為分離主義者。有人說浸信會就是分離派中的一個教派。
有些浸信會的牧師認為浸信會起源於使徒,是宗教改革之前就存在的一個不屬於天主教的宗教團體,堅持認為只有信徒才可受洗,倡導宗教自由及政教分離,受到天主教的逼迫。因堅持浸禮、反對嬰兒受洗,在宗教改革時期又受到了不支持浸禮、贊成嬰兒受洗的路德宗和喀爾文主義者的逼迫。這些牧師們認為浸信會在在古代、中世紀一直存在,雖然名稱有多個,但是都是浸信會(參浸信會承續主義)。司布真是持此觀點的一個牧師。司布真說:「我們相信浸信會是原初的基督徒。我們不是起源於宗教改革時期,我們是路德和喀爾文之前的改革者。我們從未從羅馬天主教出來,因為我們從未屬於他們。我們的存在一直沒有中斷過,一直追溯到使徒們。自從基督的時代,我們就存在,一直到今天。我們的原則,雖然有時模糊了,被人遺忘了,但總是被一些人持守著。浸信會曾受過天主教、抗羅宗的逼迫;但是接受浸信會原則的政府,卻不會逼迫其他宗派。我相信沒有哪個浸信會認為轄制別人的良心是正確的。一直以來,我們都是樂意受苦,我們的殉道史在證明;但是我們絕不樂意接受國家的幫助,絕不與政府聯盟而褻瀆了基督新娘的貞潔。教會雖然是王后,但是我們不會讓教會變成轄制人良心的暴君。」 (摘自《新公園街講台》(The New Park Street Pulpit), 第7卷225頁)[3]
1881年,司布真又說:「歷史都是我們的敵人寫的,他們沒有能抹掉我們的所有事實,他們的記錄還時不時地洩露出一些事實,就是很久以前有些稱作再洗禮派的窮人被當局定罪和處罰。我們聽說,從亨利二世到伊莉莎白女王統治期間,不斷有一些所謂的異端為了真理的緣故被所有人恨惡。他們的衣服被剪短,他們被扔到野地,在寒冷中死去,後來有些人在紐英頓(Newington)為再洗禮派的信仰被燒死。早在抗羅宗之前很久,再洗禮派就為了「一主、一信、一洗」在抗爭。地上可見的教會一偏離福音真道,這些人就興起來,持守古老的善道。他們是受逼迫的貧窮的支派。歷史書經常告訴我們,持守真道的人都死絕了,狼已經吃光了羊。但是我們還在,而且繁多,在美國更多。神做了何等奇妙的工作。」(摘自《都城會幕講台》(Metropolitan Tabernacle Pulpit), 1881, 第27卷, 249頁)[4]
浸信會信仰的特色可以用七個英語短句表達,而其每一句開頭的字母拼起來剛好是「BAPTIST」,即「浸信會」的英文。浸信會以《聖經》作為信仰和實踐的最高權威(若干宗派在《聖經》之上還加上教會或是信條)。一般說來浸信會中對於特定神學立場的執著是比較淡的。從歷史的觀點來看,浸會中的神學是豐富而多樣的。
另一種版本:
浸信會強調信徒浸禮(Believer Immersion),即指受洗者必須已是蒙恩得救的信徒,並且全身要浸入水中,因為他們認為,新約聖經中凡是受洗的都是已得救的人,而且希臘文baptizo包含浸入水中的意思。因此,浸信會反對為嬰兒舉行洗禮,也反對點水禮或灑水禮。只受過點水禮的信徒,需要受浸。但已受浸的信徒,若受浸時已清楚是蒙恩得救,就不須要再浸。然而,有的浸信會要求得更嚴格:如果某個信徒自認得救了,也接受了浸禮,但給他施洗的是個團契或查經班或靈恩派教會,這信徒在加入一個浸信會時,會被要求再次施浸。
分為開放式、封閉式、半封閉式。主張開放式的教會,相信只要是蒙恩得救的信徒都可以領主餐。封閉式乃依「成員制」的架構,認為只有得救、受浸、加入本教會、成為教會成員的人才能領主餐。半封閉式的教會認為,那些不是本教會成員、來自其他浸信會的到訪人也可以領主餐。
1639年,威廉士(Roger Williams)在北美創立第一個浸信教會。美國獨立後,在浸信會推動下,美國憲法確立了政教分離的原則。傑弗遜總統在1802年寫給康州Danbury浸信會聯會的回信里說:「我以崇高的敬意考慮全體美國人所宣稱的立法機構『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的這個法案,它就是在教會和國家之間建立了一道分隔的牆。」[5]在宗教自由的保障下,各地浸信會紛紛建立,特別是在農村和西部的印第安人、黑人和移民中發展迅速,成為南部各州最大的宗教團體。1845年,因為對奴隸制存廢有分歧,美國的浸信會分裂成擁護黑奴制的美南浸信會和主張廢奴主義的美北浸禮會。十九世紀末到二十世紀,為對抗現代主義對基督信仰的攻擊,美國浸信會興起了基要主義運動和獨立浸信會運動。現在,浸信會是新教在美國最大的派別[6]。
1836年9月17日,叔未士牧師及叔何顯理女士夫婦(Rev. & Mrs. John Lewis Shuck,只有23歲和18歲的新婚夫婦)從美國抵達澳門,成為來華的第一位浸信會宣教士。
1842年3月,叔未士牧師夫婦從澳門抵港,早期於上環百步梯設宏藝書塾傳揚福音。翌年,於皇后大道設立首個教會,並命名為皇后大道浸信會,後得仁牧師協助,設立潮語崇拜。同時,他們在長洲設立佈道所並於次年開辦學校。
然而,叔何顯理女士在1844年11月27日病逝,叔未士牧師於次年回國,使教會工作一度停頓。
至1860年,荷蘭浸信會宣教士約翰生夫婦(Rev. & Mrs. John W. Johnson)到香港,並使數位華人信教,他們隨後轉往潮州工作。1880年,約翰生夫人回到香港,回後香港地區工作,在幾經轉折下,教會漸見規模。1890年,教會購得地方作禮拜堂,及聘得美國牧師湯傑卿,於是在1901年香港地區正式成立教會,同時訂名為香港浸信自理會,自始浸信會在香港發展蓬勃。
浸信會從澳門、香港傳道後開始深入中國大陸,先在華南地區的兩廣地區,再往華東及華北,逐漸地延伸至華西與華中一帶,在中國十三個省中傳教。在1949年,美南浸信會在中國有教會392間、佈道所410間、信徒123,000人、220位宣教士,主要分布在山東、廣東等省。至1951年,全數宣教士被迫離開大陸。
1948年6月間中華浸信會全國聯會邊疆委員會差派楊美齋牧師到臺灣佈道,10月19日美南浸信會差派明俊德宣教士(Miss Bertha Smith)由山東濟寧抵臺北,12月26日舉行浸信會在臺灣首次主日崇拜。1950年代前後,眾多浸信會信徒及傳道人從中國大陸遷臺,初期成員大都為軍公教人士。1953年六月開始第一個客語事工於高雄美濃,1956年七月開始第一個臺語事工於臺北市。
1954年7月5日成立「臺灣浸信會聯會」,後更名為「中華浸信會臺灣省聯會」,再更名為「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臺灣聯會」,1972年改為現名「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目前是臺灣浸禮宗最大的團體。首任主席為宣教士也是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創校院長的柯理培牧師。辦事處設於臺北市。
為推動區域福音事工,臺灣南部包括臺南、高雄、屏東、澎湖等縣市的浸信會教會,已成立臺灣第一個區聯會,定名為「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臺灣南區聯會」。
另有不同的浸禮宗差會建立的團體:(―)基督教浸禮聖經會(Baptst Bibe Fellowship):1952年由羅惠霖牧師(Rev. Bill F. Logan)自美國來臺創立;(二)以馬內利浸信會(Emmanuel Baptist Mission):1956年由卜利登牧師(Rev. Dale H. Breeden)自美國來臺創設孤兒院(未設立教會);(三)福音浸信會(Gospel Baptist Church):1955年由劉俊才牧師(Rev. Jack Bateman)自美國來臺設立教會,總部設於臺北市;(四)臺灣浸信宣道會(Taiwan Conservative Baptist Church):1952年由美北浸信宣道會差派柯饒富牧師(Rev. Dr. Ralph Covell)來臺設立教會,總部設於雲林西螺,設有神學院、營地。(五)萬國浸信會,由美國何盛頓牧師創立,差會辦公室在臺東,後來,所屬教會陸續加入中華基督教浸信會聯會。
1953年8月16日在檳城成立「馬來亞浸信會聯會」,當中有五個委員:海外華人(汕頭)浸信教會(阿羅士打,吉打)、檳城浸信教會、吉隆玻浸信教會、海外華人(粵語)-新加坡、海外華人(汕頭)-新加坡。 1957年成為世界浸聯會一員。1964年改名為「馬來西亞浸信會聯會」。1965年有47間教會及福音所成為會員。1966年註冊為社團,出版雙月份通訊。1967年5月黃忠為首任總幹事(任期三年)。1967年,改名為「馬來西亞-新加坡浸聯會」。1969年獲西差會提供辦事處於No. 2, Jalan Dispensary, Petaling Jaya。決定以中、英雙語為溝通語文。1970年羅恩光牧師為第二任總幹事(1970-1974)。1975年分別成為馬來西亞、新加坡兩個獨立的聯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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