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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團體概念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共融或團契(希臘語:κοινωνία,羅馬化:Koinonia,源於字根ξύν,舊約 Lev6:2 בתשׂומת (字根שׂים)七十士譯本譯作此字;英語:fellowship 或 communion),即夥伴關係,源自《聖經》的「相交」一詞,意思為相互交往、分享和建立關係,是指神與人之間、以及神與基督徒之間的親密關係。「團契」在現代中文常用作基督教、特別是新教特定聚會的名稱,其旨在增進基督徒和慕道友共同追求信仰的信心和相互分享、幫助的集體情誼。因而廣義的團契也可指教會和其它形式的基督徒聚會。團契生活是基督徒最基本的和非常重要的教會生活,所以團契也稱基督徒團契。天主教會則多譯做「共融」,特別用來指在基督內聯合在一起的行為與活動[1]。
中文和合本聖經中沒有「團契」這個詞,其在英文聖經中對應的詞通常為「fellowship」。在舊約聖經中,fellowship offerings(如英文NIV版聖經)就是平安祭,其特點是祭物人人都要吃,上帝也與人共同分享。平安祭是一種上帝與人相交的聚餐,所以也稱「相交祭」或「團契祭」。
新約聖經原文(希臘文)的「κοινωνία」一詞,在和合本聖經中對應的翻譯為交接、得分、相通、感動、交通、一同等有共同分享、相交的意思的詞語。和合本聖經中出現過很多「相交」,例如:
這個希臘詞也出現在以下主題經文:
此外在中文舊約聖經,「團契」也可以指「談話」:
「團契」一詞是燕京大學劉廷芳教授創造的名詞。他說由於中文創造抽象名詞不容易,造了也很難使用,而fellowship是非常重要的名詞,故此他在1925年燕大的一次演講中懸了賞格,徵求滿意的中譯。半年後他再增加賞格,然而一直無人回應,於是他提出自己擬譯的「團契」一詞試用,自言「並不十二分滿意」。後來他意外地發現「團契」一詞,在中國各地教會得到廣泛採用。他指注意到「團」字有「聚而凝結」的意思,如江淹詩句「團團霜露色」;而「契」字可表契約、合同、或「神合」,也就是意志相合的意思。他覺得這兩字連合起來後,包含了英文和希臘文名詞的主要意義。[2]
團契聚會是狹義的,也是最普遍的團契。教會除了星期天的主日崇拜聚會外,按群體性質又有分別的聚會,即可稱為團契聚會。幾乎每間教會都會有團契聚會。聖經中強調基督徒不可以停止聚會: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來10:25)。
初期教會團契聚會的形式為擘餅(吃愛筵和聖餐)及禱告。現在團契聚會的主要內容有禱告、詩歌敬拜、查經、分享、互相代求和聚餐等。
團契通常冠以組織、年齡、地域、語言和職業等帶有群體性質的名字或以聖經人物為名。如:某某教會團契、青年團契、校園團契、華語團契、護士團契、夫妻團契、約書亞團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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