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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3年北美十三殖民地的抗議行動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波士頓茶葉事件(英語:Boston Tea Party,原稱The Destruction of the Tea in Boston),亦稱波士頓茶會事件、波士頓茶黨事件,是自由之子於1773年12月16日麻薩諸塞灣省波士頓舉行的一個美國政治和商業抗議[1]。抗議對象是1773年5月10日的《茶稅法》,該法案允許英國東印度公司在美國殖民地銷售來自清朝的茶葉,而無需繳納除《湯森法案》規定的稅款之外的其他稅款。自由之子抵制《湯森法案》中的稅款,認為稅款侵犯了他們的權利。抗議者銷毀了東印度公司運來的一整批茶葉,其中一些抗議者偽裝成了美洲印第安人。
示威者登上船,將一箱又一箱的茶葉傾倒於波士頓港。英國政府厲聲回應,事件升級為美國革命。傾茶事件成為美國歷史上的標誌性事件,此後茶黨運動等其他政治抗議活動皆自稱為1773年波士頓抗議的歷史繼承者。
波士頓茶葉事件是整個英屬美洲反對1773年英國議會通過的《茶稅法》抵抗運動的高潮。殖民者反對《茶稅法》,因為他們認為該法案侵犯了他們作為英國人「無代表不納稅」的權利,也就是只能由他們自己選出的代表而不是不代表他們的英國議會來徵稅。此外,相對於殖民地茶葉進口商,門路暢通的東印度公司已經獲得了的競爭優勢,他們憤恨東印度公司,擔心自己的生意受到額外的侵犯。抗議者在其他三個殖民地成功地阻止了茶葉卸下船,但在波士頓,陷入困境的總督托馬斯·哈欽森拒絕讓茶葉運回英國。[2]
波士頓茶葉事件是美國革命發展過程中的一個重要事件。1774年,英國議會以《不可容忍法案》(又稱《強制法案》)作為回應。《不可容忍法案》連同其他法案條文終止了麻薩諸塞的地方自治並取締了波士頓的商業活動。十三殖民地上下的殖民者反過來以更多的抗議行動回應了《不可容忍法案》,並召開了第一屆大陸會議,向英國君主請願廢除這些法案,並協調殖民地抵制這些法案。後來危機升級,美國獨立戰爭於1775年在波士頓附近爆發。
波士頓茶葉事件源於1765年大英帝國面臨的兩個問題: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財政問題;以及在沒有安排任何民選代表的前提下,議會對英屬美洲殖民地的權力範圍(如果有的話)的持續爭議。諾斯內閣解決這些問題的嘗試產生了最終導致革命的對決。[3]
17世紀,歐洲人養成了喝茶的嗜好,從清朝進口茶葉的公司競相成立。[4]在英格蘭,議會於1698年授權東印度公司壟斷茶葉進口。[5]當茶葉在英國殖民地流行時,議會於1721年通過了一項排除外國競爭的法案,要求殖民地只能從英國進口茶葉。[5][6]東印度公司並沒有向殖民地出口茶葉;根據法律,該公司必須在英國的拍賣會上批發銷售其茶葉。英國公司購買了東印度公司的茶葉並出口到殖民地,在殖民地這些公司把茶葉轉售給波士頓、紐約、費城和查爾斯頓的商人。[7]
1767年以前,東印度公司對其進口到英國的茶葉繳納了約25%的從價稅。[8][9][10]議會對在英國銷售的茶葉徵收額外的稅。由於荷蘭政府事實上不向進口到荷蘭共和國的茶葉徵稅,並在高稅額加持下,英國人和英屬美洲殖民地人可憑藉更低的價格購買走私的荷蘭茶葉。[11]到1760年代,東印度公司每年因英國的走私者而損失40萬英鎊,英格蘭成為最大的非法茶葉市場[12],但荷蘭茶也大量走私到英屬美洲殖民地。[13]
1767年,為了協助東印度公司競爭過走私的荷蘭茶葉,議會通過了《賠償法案》,該法案降低了在英國消費的茶葉稅,並返還東印度公司再出口到殖民地的茶葉25%的關稅。[14][15]為了幫助抵消政府關稅收入損失,議會還在1767年通過了《湯森稅收法案》,該法案對英屬殖民地徵收了新稅,包括對茶葉徵稅。[16]然而,湯森的關稅並沒有解決走私問題,反而重新引發了一場關於議會對殖民地徵稅的權利的爭端。
1764,議會為了增加收入首次尋求對殖民地直接徵稅,引發了英國和殖民地之間的一場爭論。一些在殖民地被稱為輝格黨的殖民者反對新的稅收計劃,並認為這違反了英國憲法。英國人和英屬美洲殖民地人一致認為,根據憲法,未經他們選出的代表同意,英國國民不能被徵稅。在英國,這意味著稅收只能由議會徵稅。然而,殖民者並沒有選舉出議會成員,因此美國輝格黨人認為,殖民者不能被議會徵稅。按照輝格黨人的說法,殖民者只能由他們自己的殖民地議會來徵稅。殖民地的抗議導致《印花稅法》在1766年被廢除,但在1766年的《聲明法案》中,議會繼續堅持它有權「在所有情況下」為殖民地立法。
當1767年的《湯森稅收法》頒布新稅時,輝格黨殖民者再次以抗議和抵製作為回應。商人們組織了一個不進口協議。許多殖民者許諾不喝英國茶,其中新英格蘭的活動者們推薦了替代產品,如本地的拉布拉多茶。走私活動迅速發展,特別是在紐約和費城,那裡的茶葉走私活動範圍一直比波士頓更廣泛。然而,含關稅的英國茶葉繼續進口到波士頓,特別是理察·克拉克和麻薩諸塞州州長托馬斯·哈欽森的兒子們,直到麻薩諸塞輝格黨人的壓力迫使他們遵守不進口協議。[17]
議會最終對抗議作出了回應,於1770年廢除了湯森稅,但茶葉稅除外,首相諾斯勳爵保留了茶葉稅以維護「對美國人徵稅的權利」。[18][19]這一部分稅收的廢除足以在1770年10月之前結束不進口活動。[20]從1771年到1773年,英國茶葉再次大量進口到殖民地,商人支付每磅茶葉3便士的湯森關稅。[21][22]波士頓是最大的合法茶葉進口殖民地;走私者仍然主導著紐約和費城的市場。[23]
1767年的《賠償法案》規定向東印度公司退還再出口到殖民地的茶葉關稅,該法案於1772年到期。議會在1772年通過了一項新法案,減少了這一退稅,實際上對進口到不列顛的茶葉保留了10%的關稅。[25][26]該法案還恢復了1767年廢除的英國境內茶葉稅,並在殖民地保留了3便士的湯森關稅。新的稅負推高了英國茶葉的價格,銷量直線下跌。然而,東印度公司繼續向英國進口茶葉,積累了大量沒有人會購買的存貨。[27][28]受這些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到1772年底,英國最重要的商業機構之一東印度公司陷入了嚴重的金融危機。[29]1769年至1773年孟加拉的嚴重饑荒急劇減少了印度帶給東印度公司的收入,使公司瀕臨破產,1773年《茶稅法》的頒布即為了幫助東印度公司。
取消部分賦稅是一種明確解決危機的方法。東印度公司最初尋求廢除湯森關稅,但諾斯內閣不願意,因為這樣的行動可能被詮釋為議會在「有權向殖民地徵稅」這一立場上的退讓。[30]更重要的是,湯森關稅徵收的稅款用於支付一些殖民地總督和法官的工資。[31]這實際上正是湯森稅的目的:以前這些官員的工資是由殖民地議會支付的,但現在英國議會支付官員的工資,就是為了讓官員依賴英國政府,而不是讓他們對殖民者負責。[9]
在歐洲廉價出售庫存茶葉是另一個可能減少東印度公司倉庫中不斷增加的茶葉堆的解決方案。調查確定在此方案下,茶葉只會被偷運回英國,然後以低於徵稅產品的價格銷售。[32][33]東印度公司過剩茶葉的最佳市場似乎是美洲殖民地。因為在美洲殖民地可以找到辦法,使過剩茶葉比走私的荷蘭茶葉更便宜。[34]
諾斯內閣的解決方案是《茶稅法》,該法於1773年5月10日得到國王喬治三世的同意。[35]該法案恢復了東印度公司向英國進口茶葉的全部退稅,並首次允許該公司自行向殖民地出口茶葉。這將排除在倫敦批發拍賣會上購買茶葉的中間商,使東印度公司降低成本。[36]該公司現在不再向中間商出售茶葉,而是委託殖民地商人以寄售的方式接收茶葉;承銷人將轉而出售茶葉以收取佣金。1773年7月,英國東印度公司在紐約、費城、波士頓和查爾斯頓選定了茶葉承銷人。[37]1773年的《茶稅法》授權向美洲殖民地運送5000箱茶葉(250噸)。貨物到岸時,進口商需繳納1,750英鎊的稅款。該法案授予英國東印度公司專營權,銷售比走私茶更便宜的茶葉;法案隱藏的目的是迫使殖民者為每磅茶繳納3便士的稅。[38]
因此,《茶稅法》保留了對進口到殖民地的茶葉徵收三便士的湯森關稅。一些議會議員想取消這項稅收,認為沒有理由再挑起殖民地爭端。例如,前財政大臣威廉·鄧德斯韋警告諾斯勳爵,如果仍然保留湯森關稅,美洲殖民地人將不會接受帶關稅的茶葉。[39][40]但諾斯不想放棄湯森稅的收入,主要因為湯森稅的稅收用於支付殖民地官員的工資;保留對美洲殖民地人徵稅的權利是次要的問題。[40]根據歷史學者班傑明·拉巴里(Benjamin Labaree)的說法,「頑固的諾斯勳爵不知不覺地在舊大英帝國的棺材上釘了一顆釘子。」[41]
即使湯森關稅生效,《茶稅法》也將允許東印度公司以比以前更便宜的價格出售茶葉,從而降低走私者的報價,但同時也損害了繳納稅款但沒有退稅的殖民地茶葉進口商的利益。1772年,合法進口的武夷茶是最常見的茶葉品種,每磅售價約為3先令。[42]在茶稅法施行之後,殖民地收貨人將能以每磅2先令的價格出售它,略低於走私者的平均2先令1便士的價格。[43][44]意識到繳納湯森稅具有政治敏感性,東印度公司希望通過安排在茶葉在殖民地上岸後在倫敦支付稅款,或在茶葉售出後由收貨人悄悄支付稅款的方式來掩蓋該稅。這種向殖民者隱瞞稅款的努力失敗了。[44]
1773年9月和10月,七艘載有東印度公司茶葉的船隻發往殖民地:四艘開往波士頓,開往紐約、費城和查爾斯頓的各一艘。[45]船上有兩千多個箱子,裡面裝著近60萬磅的茶葉。[46]美國人在船隻行駛途中了解到《茶稅法》的細節,反對聲開始逐步出現。[47]有時自稱為「自由之子」的輝格黨,開始宣傳說服或迫使收貨人辭職,就像1765年郵票法危機中郵票經銷商被迫辭職一樣。[48]
以波士頓茶葉事件而告終的抗議運動並不是關於高稅收的爭議。1773年的《茶稅法》實際上降低了合法進口茶葉的價格。相反,抗議者關心各種其他問題。熟悉的「無代表不徵稅」的論點,以及議會在殖民地的權力範圍問題,仍然很顯著。[49]塞繆爾·亞當斯認為英國的茶葉壟斷「等於徵稅」,無論是否對茶葉徵稅,都會引發同樣的代表權問題。[50]一些人認為稅收計劃的目的——使領導官員不受殖民影響——是對殖民者權利的危險侵犯。[51]在麻薩諸塞尤其如此,這是唯一一個全面貫徹實施湯森計劃的殖民地。[52]
殖民地商人(其中一些是走私者)在抗議活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茶稅法》讓合法進口的茶葉更便宜,更便宜的茶葉危及荷蘭茶葉走私者的生意。[53][54]沒有被東印度公司指定為承銷人的合法茶葉進口商也受到《茶稅法》的影響,受到財務破產的威脅。[55]商人們的另一個主要擔憂是,《茶稅法》賦予東印度公司壟斷茶葉貿易的權利,商人們擔心這種政府創造的壟斷未來可能會擴大到包括其他商品。[56]
在紐約、費城和查爾斯頓,抗議者成功迫使茶葉承銷人辭職。在查爾斯頓,收貨人已於12月初被強制辭職,海關官員控制了無人認領的茶葉。[57]費城舉行了大規模的抗議集會。班傑明·拉什敦促同胞們反對茶葉卸貨,因為貨物中含有「奴隸制的種子」。[58][59]到12月初,費城的承銷人已經辭職,這艘茶船在船長對峙後帶著貨物返回英國。[60]開往紐約城的茶船因天氣惡劣而延誤;當它到達時,承銷人已經辭職,船帶著茶返回英國。[61][62]
在除麻薩諸塞以外的每個殖民地,抗議者都能夠迫使茶葉承銷人辭職或將茶葉退回英國。[63]然而,在波士頓,哈欽森總督決心堅守陣地。他說服茶葉承銷人不要讓步,其中兩個承銷人是他的兒子。[64]
當運茶船達特茅斯號[註 1]於11月下旬抵達波士頓港時,輝格黨領袖塞繆爾·亞當斯呼籲於1773年11月29日在法尼爾廳舉辦一次大會。數以千計的人來到這裡,由於人數眾多,會議被轉移到更大的老南聚會所。[65][66]英國法律要求達特茅斯號在二十天內卸貨並支付關稅,否則海關官員可以沒收貨物(即把貨物卸到美國本土)。[67]群眾會議通過了一項由亞當斯提出的決議,並以早些時候在費城頒布的一套類似的決議為基礎,敦促達特茅斯號的船長將船送回,不支付進口稅。與此同時,會議指派二十五人看守船隻,防止茶葉——包括倫敦的戴維森·紐曼公司的一些箱子——被卸下。[66]
哈欽森總督拒絕批准達特茅斯在不支付關稅的情況下離開。又有兩艘運茶船,埃莉諾號和海狸號,抵達波士頓港。12月16日是達特茅斯號離港截止日期的最後一天,在約16000人[68]的波士頓人口中,約有5000[68]至7000[69]人聚集在老南聚會所周圍。在收到哈欽森總督再次拒絕讓船隻離開的報告後,亞當斯宣布,「這次會議不論再做什麼也不能拯救國家了」。根據一個流行的故事,亞當斯的聲明是一個預先安排的「茶會」開始的信號。然而,這種說法直到事件發生後近一個世紀才出現在印刷品中,出現在亞當斯的曾孫撰寫的傳記中,此人顯然曲解了證據。[70]根據目擊者的描述,在亞當斯所謂的「信號」發出10或15分鐘後,人們才離開會議,而且亞當斯事實上試圖阻止人們離開,因為會議還沒有結束。[71][70][72]
當塞繆爾·亞當斯試圖恢復會場秩序掌控會議節奏時,人們湧出老南聚會所,準備採取行動。具體到某些個案,有人穿上了精心準備的莫霍克族服裝。[73]由於他們的抗議是非法的,偽裝他們的個人面孔很有必要,不過打扮成莫霍克族戰士的樣子是一種特殊且象徵性的選擇。這表明自由之子認同美國,而不是他們作為英國臣民的正式身份。[74]
當天晚上,大概30至130人的一群人,登上了這三艘船,其中一些人偽裝成莫霍克族戰士。在三個小時內,將342箱茶葉全部倒入水中。[75][76]三艘船中兩艘的船主是威廉·羅奇,一位出生於楠塔基特的殖民者和商人。[77]
另一艘準備前往波士頓的茶船威廉號於1773年12月在科德角擱淺,其茶葉被徵稅並賣給了私人。1774年3月,自由之子得到消息,這些茶葉存放在波士頓的一個倉庫里,他們進入倉庫並銷毀了所有他們能找到的東西。威廉號卸下的一些茶葉已經賣給了戴維森·紐曼公司,並存放在公司商店裡。3月7日,自由之子再次裝扮成莫霍克人,闖入商店,將最後剩下的茶葉倒入港口。[78][79]
塞繆爾·亞當斯是否參與了波士頓茶葉事件的策劃,這一點是有爭議的,但他立即致力於傾茶事件的宣傳和辯護。[80]他認為,茶黨不是無法無天的暴民行為,而是一種有原則的抗議,是人民捍衛憲法權利的唯一選擇。[81]
在英國,即使是那些被認為是殖民地的朋友的政治家也感到震驚,這一行為使英國所有政黨聯合起來反對殖民地。首相諾斯勳爵說:「無論後果如何,我們都必須冒點風險;若不冒風險,一切都完了」。[82]英國政府認為這一行動不能不受懲罰,並通過關閉波士頓港和制定其他被稱為「不可容忍法令」的法律來回應。班傑明·富蘭克林表示,應當向東印度公司賠付銷毀的茶葉[83],計九萬英鎊(按每磅兩先令計算,共計9,000英鎊,或今日的122萬英鎊[註 2])。[84]紐約商人羅伯特·默里(Robert Murray)與其他三名商人一起拜訪諾斯勳爵,提出賠償損失,但遭到拒絕。[85]
這一事件在美國也產生了類似的影響,1月,波士頓茶葉事件的消息傳到了倫敦,議會以一系列在殖民地被統稱為「不可容忍法令」的法案作為回應。這些法案旨在懲罰波士頓破壞私人財產的行為,恢復英國在麻薩諸塞的權威,並以其他方式改革美國的殖民政府。儘管前三項法案,即《波士頓港口法案》、《麻薩諸塞州政府法案》和《司法管理法例》只適用於麻薩諸塞,但該殖民地以外的殖民者擔心,政府現在也可以通過英國的立法指令而改變。不可容忍法案被認為是對憲法權利、自然權利和殖民地憲章的侵犯,並使整個美國的殖民者團結起來。[86]
在波士頓茶葉事件之後,約翰·亞當斯和許多其他的美國人認為喝茶是不愛國的。在革命期間和之後,喝茶的人數下降,導致人們轉向選擇咖啡作為首選的熱飲。[88]
根據歷史學家阿爾弗雷德·楊的說法,「波士頓茶黨」(英語:Boston Tea Party)一詞直到1834年才出現在印刷品中。[89]在此之前,該事件通常被稱為「傾茶」(英語:destruction of the tea)。根據楊的說法,美國作家多年來顯然不願意慶祝財產被毀,因此這一事件在美國革命史上通常被忽略。然而,這種情況在19世紀30年代開始發生變化,特別是隨著喬治·羅伯特·特威斯的傳記出版,他是當時為數不多的仍然活著的「茶會」參與者之一。[90]
波士頓茶葉事件經常在其他政治抗議活動中被提及。1908年,當聖雄甘地在南非領導大規模焚燒印度人登記卡時,一家英國報紙將這一事件與波士頓茶黨相提並論。[91]1930年,當甘地在印度鹽業抗議運動後會見印度總督時,甘地從他的披肩上取下一些免稅鹽,笑著說,這些鹽是「為了讓我們想起著名的波士頓茶葉事件」。[92]
波士頓茶葉事件博物館位於波士頓的國會街大橋上。它的特色是場景重現、紀錄以及一些互動展品。博物館裡復刻了當時涉事的兩艘船——埃莉諾號和海狸號。此外,該博物館還擁有最初事件中已知的兩個茶葉箱中的一個,並成為了博物館永久收藏的一部分。[93]
1774年3月,第二次波士頓茶葉事件發生。大約60名殖民地定居者將30箱茶倒入水中。[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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