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教育廳,是江蘇省人民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組成部門。
Quick Facts 主要領導, 廳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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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主要有[1]:
- 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教育改革和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
- 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 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統計全省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 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地方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 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 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切實提高高等教育質量。指導高校教育教學改革,統籌指導各類高校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 指導學校德育工作、思想政治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以及國防教育工作。
- 指導學校黨的建設工作,負責廳管五年制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校級領導幹部的管理,參與做好高校領導幹部教育培訓工作,協助省有關部門指導高校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 會同省有關部門指導高校統戰工作,指導高校做好民主黨派、僑聯台聯、民族宗教工作,指導高校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開展工作。
- 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 主管全省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 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擬訂高校招生政策,會同省有關部門編制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政策,指導普通高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和服務工作。
- 規劃、指導高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校參與國家、區域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省各類科技計劃以及重大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的實施工作,指導高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
- 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我省出國留學和來我省留學人員的有關工作以及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工作,指導漢語國際推廣工作。
- 指導全省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其以下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 負責全省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 承辦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 辦公室
- 政策法規處
- 人事處
- 發展規劃處
- 財務處
- 基礎教育處
- 職業教育處
- 高等教育處
- 研究生教育處
- 社會教育處
- 師資處
- 高校學生處
- 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教育處
- 科學技術與產業處
-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 組織處
- 安全保衛與維護穩定處
- 教育督導室
- 語言文字工作處
- 監督與審計處
- 機關黨委
- 離退休幹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