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印尼華人的歧視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印度尼西亞華人的歧視、暴力行為最早可追溯至1740年以前,當時荷屬東印度政府曾於紅溪慘案期間殺死了超過一萬名華裔。自那時起,對印尼華人的排擠事件便屢屢出現在印尼本國與其他國家的政府日誌之中。記錄中,規模最大的兩次失控事件發生在1965年、反共清洗中的一次政變事件中[1],以及1998年由對華貿易引起、造成上百名華裔婦女遭強姦的黑色五月暴動事件。這些事件都與第二任獨裁總統蘇哈托有關係。

在此類事件中,歧視行為既可以是由暴力、法律限制引起、也可由日常對話的措辭、語調產生。因為這類的歧視現象,印尼華人面臨著身份危機英語identity crisis,既無法融入華人群體中,也無法融入印尼人的群體之中。

1945年8月17日蘇加諾宣布印尼獨立。10月,荷蘭殖民者捲土重來,1949年11月2日,荷蘭宣布放棄對印尼的管治權。不完全統計,1945年9月至1949年9月期間,華人共死傷3500人,失蹤1631人,財產損失計荷幣5.3億盾。1946年3月印尼軍隊「焦土政策」抗擊荷蘭殖民軍,撤退時焚燒萬隆南區。部分暴徒乘機焚燒華人的房屋、搶掠財產、虐待和屠殺華人。1946年6月文登慘案,3天時間被殺的華人達653名,403人失蹤。1945年11月泗水慘案、1946年8月山口洋慘案、1946年9月巴眼亞比慘案、1947年1月的巨港慘案。

參見

參考資料

Wikiwand - on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