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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蘭奇(維吾爾語:تارانچى),或塔蘭奇人、塔蘭奇族、薩爾特-塔蘭奇、伊犁維吾爾族,為蒙古語音譯,有譯作「塔里雅沁回子」,意為耕地人、種麥子的人,是準噶爾汗國噶爾丹執政時期,所奴役的回部(南疆)民眾。他們是維吾爾族的先民之一,亦是最早進入北疆的穆斯林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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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0年代,噶爾丹征服南疆的葉爾羌汗國,強迫南疆各地回民前往伊犁河谷開墾土地,種地納租[1]。塔蘭奇多數來自喀什,也有來源是阿克蘇、拜城、烏什、哈密。他們是國家農奴,不能逃出伊犁,否則被嚴拿治罪。除了伊犁河谷外,在伊犁河以北的伊寧與以南的海努克、以及在哈薩克南部的潘菲洛夫也有。
清朝平定準噶爾後,清廷為供應八旗駐軍糧食與開發伊犁,保留此制度(後來南疆來伊犁的回部新移民,塔蘭奇人稱之為「喀什噶爾人」,以示區別)。派吐魯番及南疆遷六千多戶農民至伊犁屯田納糧,叫回屯。1760年初步實行,第一批五百戶、第二批500戶、第三批200戶。1761年再派一千戶,他們多數是吐魯番、阿克蘇、烏什、庫車、拜城、賽里木、沙雅爾人,到1768年滿6000戶不再進行移民。他們每年交16石糧食。塔蘭奇人由清廷特派的吐魯番郡王之子穆薩為首任伊犁阿奇木伯克管理(阿奇木伯克也有權把犯罪的自由回人變成塔蘭奇),下轄各級伯克,自成系統(上級是駐惠遠城的伊犁將軍)。
塔蘭奇在同治陝甘回變後反清,起初和東干人合作但後來反目屠殺伊犁的東干人。民國時期,正式確立維吾爾族,塔蘭奇與之分立,成為新疆14個主要民族之一,後編回維吾爾。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民族識別上,塔蘭奇人歸入維吾爾族,但伊犁地區仍有維吾爾人自稱塔蘭奇,作為維吾爾族概念之下的一個群體。他們也是哈薩克斯坦維吾爾族中的最大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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