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銀行
台灣官股銀行,總部位於台北市的商業銀行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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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 | |||||||||||||||||||||||||||
漢語名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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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字 | 臺灣銀行 | ||||||||||||||||||||||||||
簡化字 | 台湾银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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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語名稱 | |||||||||||||||||||||||||||
漢字 | 台湾銀行 | ||||||||||||||||||||||||||
舊字體 | 臺灣銀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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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銀行(簡稱臺銀)是臺灣第一家銀行,創立於日治時代初期的1899年,全球分行計有188間,無論淨值、資產總額、存放款餘額,皆為臺灣各銀行之最[2][1],同時為台灣「八大行庫」之一。其在1949年至2000年間,受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委託發行在臺灣通用的法定貨幣——新臺幣。
2007年7月1日,配合中華民國政府的金融改革政策,中央信託局與臺銀合併,臺銀為存續銀行;而在2008年1月1日,中華民國政府成立臺灣金融控股公司,臺銀成為其旗下的主要子公司。
臺灣於二戰結束由中華民國接收後,國民政府於1946年5月20日專案核准臺灣銀行復業,並合併日治時期之臺灣儲蓄銀行、三和銀行在臺支店組成新的臺灣銀行,資本額則定為舊臺幣6,000萬圓,第一任董事長是嚴家淦(任期:1946年7月—1950年1月)。隨後該行以原本日治時期所有據點,擔任全臺灣的金融龍頭,發行區域性的「(舊)臺幣」業務。
1948年曾組建棒球隊,並與其他五支銀行棒球隊進行了臺灣早期棒球史重要的「銀行公會賽」(又稱六行庫棒球賽),直至1957年解散球隊。
1949年6月15日舊臺幣被國民政府發行的金圓券拖垮,導致惡性通貨膨脹,為穩定物價,臺灣銀行奉中央指示發行新臺幣,並流通至今。
1949年底,中央銀行隨中華民國政府撤退來臺灣後,編制緊縮,重要業務均委由臺灣銀行辦理,包括:
1950年4月4日,臺灣銀行開始接受全省進口商「以黃金結構各類結滙證明書」[4]:326。12月27日,臺灣銀行「宣佈暫停黃金儲蓄存款」[4]:326。
1951年4月11日,臺灣銀行正式公布「買賣結匯證辦法」,將一次撥存結匯證基金200萬美元,視市場需要隨時充實,以調劑供求。05月5日,臺灣銀行為澄清謠傳,宣布於本月中旬邀請縣市議長、新聞界人士,實地點查新臺幣準備金60餘萬兩[4]:326。
至1968年7月1日,中央銀行正式復業之前,臺灣銀行代行所有中央銀行職務,雖無中央銀行之名,而有中央銀行之實。直至中央銀行在臺復業後,始收回委託業務。但考量新臺幣發行已久且幣值穩定,不另發行國幣,仍將貨幣發行業務委由臺灣銀行發行。直到2002年6月30日,政府正式將新臺幣訂為國幣,國幣發行業務才由中央銀行接手,臺灣銀行結束所有受託央行業務。不過目前新臺幣的發行附隨業務亦仍由臺灣銀行經理。
國府於中國大陸時期,貨幣發行極為混亂,即使進行過幣制改革,仍未曾徹底統一。戰後,隸屬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後改制臺灣省政府)的「臺灣銀行」成立於1946年5月20日,發行「臺幣」,僅流通於臺灣省境內,算是一種區域性的貨幣。
1949年因通貨膨脹嚴重,遂實施幣制改革、於6月15日起發行「新臺幣」,以舊臺幣4萬圓兌換新臺幣1圓;同年稍晚,中華民國政府全面搬遷來臺,但中央銀行一時之間尚未在臺灣復業,臺灣銀行實質上代理了中央銀行的業務,「新臺幣」也成為流通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臺灣、澎湖、金門、馬祖等)的唯一貨幣。
中央銀行直到1961年7月1日才在臺灣復業。依《中央銀行法》規定,貨幣應由中央銀行發行或委託其他公營銀行發行,考量新臺幣已經由臺灣銀行發行多年及國民政府實際統治範圍,中央銀行沒有另外發行「國幣」,而在1961年6月30日(中央銀行復業前一天)由行政院訂頒《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由中央銀行印鑄、存儲,委由臺灣銀行繼續發行新臺幣,法定地位比照國幣。當然,新臺幣上就因此一直印著「臺灣銀行」四字。
目前流通的最新版新臺幣紙鈔,最早出現的是2000年7月3日起發行的藍色1,000圓券。新鈔發行前,政府決定將新臺幣正式訂為國幣,而國幣發行權依《中央銀行法》歸屬中央銀行;至此,新鈔才把「臺灣銀行」四字撤掉,改印「中央銀行」四字。2000年1月26日,行政院訂頒《中央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明訂「中華民國貨幣為新臺幣」,僅委託臺灣銀行「經理新臺幣發行附隨業務」,自2000年7月1日開始施行。2002年6月30日,《中央銀行在臺灣地區委託臺灣銀行發行新臺幣辦法》因施行期間屆滿當然廢止,臺灣銀行受託發行新臺幣業務全面終止。
臺灣銀行1985年因《銀行法》修正而取得法人資格,且已經於2003年7月1日依據《公司法》及《銀行法》之規定改制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資本額為新臺幣480億圓。截至2014年10月9日為止,臺灣銀行資本額達到新臺幣950億圓,是臺灣資本額最大的本國銀行。[5]
2007年7月1日,因應公股金融機構整併政策,臺灣銀行與中央信託局合併,臺灣銀行為存續公司,並承接中央信託局原有的銀行以外之業務;中央信託局各分局改為臺灣銀行各分行。2008年1月1日,臺灣銀行與其他公營行庫共同成立「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為臺灣金控的子公司;次日,臺灣銀行將證券、人壽保險業務分割成立「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隸屬於臺灣金融控股公司。臺灣銀行為公開發行公司,目前僅有臺灣金融控股公司(財政部100%持有)法人股東一人。
2012年9月17日,臺灣銀行上海分行正式獲中央銀行指派為在中國大陸地區唯一一家新臺幣清算行,為中國大陸地區提供新臺幣之結算及清算服務,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正式啟動。
2013年1月9日獲臺灣央行發行局許可於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間進出口新臺幣鈔券,2013年2月4日獲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准上海分行辦理調運外幣現鈔進出境業務,於當日立即安排運出一批新臺幣現鈔至上海地區。
2013年2月6日,臺銀(臺澎金馬各分行)人民幣業務正式開辦,推出個人及公司、商業、團體之人民幣存款、兌款及匯款服務。
業務範圍包含存款、放款、外匯、債券、金融卡、信用卡、保管箱、貴金屬買賣業務、代售套裝紀念幣、外幣現鈔買賣、外幣即期買賣、財富管理、基金代管業務服務、帳單代收、稅單代收、兼營陸海空軍退伍除役官兵及退休公務人員之退伍/退休金優惠存款業務、代理公庫業務、企業政策性貸款業務、青年購屋低利貸款、青年創業貸款、教育部留學生就學貸款(占全臺灣就學貸款市占率80%)、公教人員保險之承保業務、等等。
2018年,支援台灣Pay行動支付功能,使客戶能利用台灣Pay QR Code掃碼收付,進行轉帳、購物及繳費。
臺灣銀行在臺共有169間分行,主要部門包括企金部、營業部、採購部、信託部等之辦公室均設於臺北市。截至2021年9月,臺灣銀行於境外共設有香港、上海(靜安區)、上海嘉定、紐約、洛杉磯、倫敦、新加坡、東京、約翰尼斯堡、雪梨、廣州、福州等12家分行,主要服務對象為於當地進行貿易之臺商,提供企業存款、匯款、放款融資、財富管理等業務。
臺灣銀行於不少政府部門或政策產業園區附近均設有分行,並在臺灣桃園國際機場、臺北松山機場、臺中國際機場和高雄國際機場特設多個全年無休之入出境兌換櫃台,進行兌換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等外匯業務。以桃園機場為例,旅客於辦理入境手續前已經能於臺銀兌換櫃台兌換新臺幣。有別於一般臺銀分行之正常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5:30),機場分行入境與出境兌換櫃台之開放時間須配合班機起降,故兩者營業時間不一致。桃園國際機場入出境兌換櫃台服務時間約為05:30~22:00,高雄國際機場入出境兌換櫃台服務時間約為05:00~次日00:30。
以「建構領導銀行 佈局全球市場」為銀行願景。
任別 | 姓名 | 就任時間 | 卸任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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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會社臺灣銀行頭取 | |||
1 | 添田壽一 | 1899年6月15日就任 | 1901年11月25日辭任 |
2 | 柳生一義 | 1901年11月22日就任 | 1916年1月24日辭任 |
3 | 櫻井鐵太郎 | 1916年1月24日就任 | 1920年8月13日辭任 |
4 | 中川小十郎 | 1920年8月13日就任 | 1925年8月12日滿期退任 |
5 | 森廣藏 | 1925年8月13日就任 | 1927年8月4日辭任 |
6 | 島田茂 | 1927年8月4日就任 | 1934年5月2日辭任 |
7 | 保田次郎 | 1935年4月23日就任 | 1939年5月12日辭任 |
8 | 水津彌吉 | 1939年5月12日就任 | 1944年5月辭任 |
9 | 上山英三 | 1944年5月就任 | 1945年9月返回日本 |
株式會社臺灣銀行副頭取 | |||
1 | 柳生一義 | ||
2 | 中川小十郎 | ||
3 | 森廣藏 | ||
4 | 下坂藤太郎 | ||
5 | 森俊六郎 | ||
6 | 柳田直吉 | ||
7 | 吉田勉(曾任理事) | 1934年5月2日 | 1937年5月4日 |
8 | 和田正彥 | ||
9 | 本橋兵太郎 | ||
臺灣銀行董事長 | |||
01 | 嚴家淦 | 1946年7月 | 1950年1月 |
02 | 任顯群 | 1950年1月 | 1951年3月 |
03 | 徐柏園 | 1951年3月 | 1952年2月 |
04 | 俞鴻鈞 | 1952年2月 | 1953年4月 |
05 | 張茲闓 | 1953年4月 | 1960年7月 |
06 | 尹仲容 | 1960年7月 | 1963年1月 |
07 | 周宏濤 | 1963年1月 | 1963年3月 |
08 | 陳慶瑜 | 1963年3月 | 1964年1月 |
09 | 陳勉修 | 1964年1月 | 1976年9月 |
10 | 馬兆奎 | 1976年9月 | 1980年5月 |
11 | 劉師誠 | 1980年5月 | 1986年11月 |
12 | 孫義宣 | 1986年11月 | 1990年7月 |
13 | 許遠東 | 1990年7月 | 1995年3月20日 |
代理 | 李文雄 | 1995年3月 | 1995年4月 |
14 | 羅際棠 | 1995年4月 | 2000年5月 |
15 | 陳木在 | 2000年6月 | 2003年7月 |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 |||
1 | 陳木在 | 2003年7月 | 2004年4月 |
代理 | 楊子江(財政部次長) | 2004年4月 | 2004年6月 |
2 | 呂桔誠 | 2004年6月 | 2006年1月 |
代理 | 李瑞倉 | 2006年1月 | 2006年2月 |
3 | 許德南 | 2006年2月 | 2007年1月 |
4 | 蔡哲雄 | 2007年1月 | 2008年7月 |
5 | 張秀蓮 | 2008年7月14日 | 2012年7月 |
6 | 劉燈城 | ||
7 | 曾銘宗(財政部政務次長兼任) | 2013年7月1日 | 2013年7月 |
8 | 李紀珠 | 2013年8月7日 | 2016年8月31日 |
9 | 呂桔誠 | 2016年8月31日 | 2024年8月14日 |
10 | 凌忠嫄 | 2024年8月14日 | 現任 |
臺灣銀行總經理 | |||
01 | 張武 | 1946年5月 | 1948年12月 |
02 | 瞿荊洲 | 1948年12月 | 1951年3月 |
03 | 王鍾 | 1951年3月 | 1960年7月 |
04 | 周友端 | 1960年7月 | 1963年3月 |
05 | 毛松年 | 1963年3月 | 1972年8月 |
06 | 王鎮宙 | 1972年8月 | 1972年12月 |
代理 | 汪元 | 1972年12月 | 1973年2月 |
07 | 何顯重 | 1973年2月 | 1978年2月 |
08 | 楊承厚 | 1978年2月 | 1980年5月 |
09 | 嚴雋寶 | 1980年7月 | 1982年1月 |
10 | 王志道 | 1982年1月 | 1985年7月 |
11 | 謝仁棟 | 1985年7月 | 1988年3月 |
12 | 卜正明 | 1988年3月 | 1994年2月 |
13 | 蔡茂興 | 1994年2月 | 1995年1月 |
14 | 李文雄 | 1995年1月 | 1996年7月 |
15 | 何國華 | 1996年7月 | 2001年9月 |
16 | 李勝彥 | 2001年9月 | 2006年10月 |
代理 | 許德南 | 2006年10月 | 2007年1月 |
17 | 羅澤成 | 2007年1月 | 2009年7月 |
18 | 蔡富吉 | 2009年7月 | 2010年1月 |
19 | 張明道 | 2010年1月 | 2013年9月 |
代理 | 邱月琴 | 2013年9月 | 2014年3月 |
20 | 蕭長瑞 | 2014年3月 | 2016年8月 |
代理 | 魏江霖 | 2016年8月 | 2016年10月 |
21 | 魏江霖 | 2016年10月 | 2018年8月 |
22 | 邱月琴 | 2018年8月 | 2020年10月 |
23 | 許志文 | 2020年11月 | 2023年7月 |
24 | 施瑪莉 | 2023年7月 | 2024年8月14日 |
25 | 吳佳曉 | 2024年8月23日 | 現任 |
臺灣銀行位於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0號的總行廳舍,是臺北市的市定古蹟。
1897年,日本國會通過《臺灣銀行法》後,台灣總督府除了展開相關作業外,也積極覓地興建臺灣銀行總行。在拆除城內官立孔廟與關帝廟之後,就在其附近興建營業處所,而該處所為紅磚與斜頂之仿後期文藝復興式建築。
1930年代,從開始全臺灣七個營業據點擴展到數十個據點的臺灣銀行,因業務量遽增,加上原建築遭白蟻侵蝕,乃於1934年於現址(當時為臺北市榮町2丁目1番地)新建(位於舊址的西邊),由日本建築家西村好時設計,大倉組(今日本大成建設)承攬土木施工,1938年完工,樣式為近世復興式。[7]
該建築牆體及列柱均為花崗石原物。混合採用了西洋古典建築元素,如四轉角渾重臺柱、二樓八根列柱、石雕花瓶欄杆、科林斯柱式之變體柱頭與女兒牆連續飾帶均為難得一見的佳作。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此建築物遭美軍轟炸,屋頂於戰後重建。不過整體外觀,仍保有日治時期的莊嚴、厚重與安定之感,充分表現出穩重而理性的美感。
正式行員早期透過國家考試錄取後分發,近年來已經改由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甄選,惟新進人員已經不具銓敘資格,故非最嚴格定義之公務員,但是員工依然納公保,並使用公務人員國民旅遊卡。金融風暴後,國內金融環境丕變,穩定的國營銀行成為求職者熱門選項,近年來每次招考競爭都相當激烈,錄取者亦不乏國外碩士或國內名校碩士,同時也使得年輕行員比例提高許多。
臺灣銀行洛杉磯分行日前向金管會通報2020年4月24日爆發資安事件,該分行行員收到往來客戶要進行匯款轉帳的的電子郵件,因為實施居家辦公無法轉帳,便將該封匯款郵件轉到分行承做,不過,該指示匯款電郵與原本客戶電郵有一個字母差異,在分行並未確認匯款資料正確性便進行轉帳,導致該分行遭到詐騙約美金45萬美元(約新臺幣1,350萬圓)。[9]
台灣銀行蘇澳分行張姓前襄理和客戶不當資金往來近10年,2022年3月被調派羅東分行未如期報到,弊案東窗事發。金管會認定台銀未落實內控制度,開罰台銀1400萬圓。[10]
台灣銀行前總經理許志文於2023年2月間閃辭,檢調接獲檢舉,許志文涉嫌在2021年,指示秘書用他女兒結婚買喜餅等不實單據,核銷業務費10萬9千圓,許志文坦承是為了用做其他無法報帳的公務支出,台北地檢署25日考量許志文認罪,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繳庫20萬圓,陳姓秘書否認犯行,被依詐欺、偽造文書起訴。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