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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
中国汉代(西汉)皇帝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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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文帝劉恆(公元前203年—前157年),中國漢朝(西漢)初期皇帝,於公元前180年至前157年在位,共23年。其系漢高祖劉邦第四子,母親為漢高祖薄姬(即薄太后),廟號太宗,正式諡號為「孝文皇帝」,後世省略「孝」字稱為「漢文帝」,其墓葬是漢霸陵(位於今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白鹿原)。漢文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位經由推選出來的皇帝,也是一位賢良、節儉、恤民及治國有方的君主,與其子漢景帝共同創造了中國歷史上大一統時代的首個盛世「文景之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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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經歷
劉恒生於秦末漢王四年(公元前203年)。當時,其父漢王劉邦在成皋召幸其母薄姬,劉恆即於當年出生。漢高祖十一年春(前196年),年僅八歲的劉恆被封為代王,其封國位於北方邊陲的代國(都城在今山西太原一帶)。劉恆為人寬容平和,在政治上素以謙抑、低調著稱。
劉邦逝世後,掌權的呂后殺害劉邦的愛姬戚夫人及其子趙王劉如意,並曾提議改封代王劉恆為趙王。劉恆深知形勢險惡,遂巧妙辭讓,推辭改封之議,從而得以保全性命。呂后當政時期,大封呂姓子弟為異姓王,如呂產、呂祿等,形成強大的呂氏外戚集團,加劇漢統治階級內部矛盾。
呂后死後,漢初功臣集團、劉氏皇族集團與呂氏外戚集團之間爆發流血鬥爭。高祖長孫齊王劉襄首先於外舉兵發難,周勃、陳平等人在長安內應,劉氏諸王於是群起而夷滅諸呂,最終以漢初功臣集團的勝利而告終。[1]
事後,周勃、陳平等大臣剷除諸呂,昭告天下,稱後少帝劉弘及梁王劉泰、淮陽王劉武、恆山王劉朝等皆非漢惠帝親生子,因而一併廢黜,並在劉姓皇族中另擇皇位繼承人。
在誅呂安劉後,新帝登基前,從血統與輩分上看,至少有三類四位具備一定繼位資格的人物:
其中,楚元王劉交與齊王劉襄在誅滅諸呂的過程中均曾出兵,頗有戰功;功臣派主要成員則有太尉周勃、右丞相陳平、灌嬰、張蒼等,劉氏家族方面則有劉邦大嫂陰安侯、二嫂頃王后以及遠房堂弟琅琊王劉澤等人參與商議。[2]
後世根據史料與人物性格,多從「可控制性、功臣平衡、外戚勢力、對諸呂態度」等角度,概括出大致的入選/淘汰邏輯:
- 楚元王劉交:輩分尊高、資望深厚,且在誅呂過程中出兵有功,但正因成熟老練、不易受制於功臣集團,被視為「難以駕馭」,故在程序上被列為候選,實則被排除於真正的決策圈之外。[3]
- 齊王劉襄*:誅呂政變的「首難」之一,握有兵權且自恃「高帝嫡長孫」,理論上是最有資格爭位者之一。但大臣們既不認可其「嫡長孫」說,又不滿其擅自起兵、殺害中央派駐齊國丞相邵平、行動接近「自立為帝」的造反行為。同時,其舅駟鈞勢力甚大,也引發對「再現第二個外戚專政」的憂慮。[來源請求]
- 淮南王劉長:性格剛烈、脾氣火爆,為人跋扈。其母趙姬因「貫高謀刺事件」受牽連入獄,終致自殺,劉長對呂后心懷怨毒,起兵意願強烈。據說在淮南丞相、北平侯張蒼勸阻下才未舉兵。劉長與劉恆同為庶子,但年幼五歲,且由呂后撫養長大,被擔心對呂后仍有感情,再加上性情難以輔佐,也遭到反對。[來源請求]
- 代王劉恆:一方面,他為劉邦在世時諸子中年長者之一,繼承皇位的合法性較易成立;另一方面,他在誅呂政變中沒有擅自起兵,符合「功臣不願擁立自起兵諸侯王」的心理,又能突顯「擁立之功歸功臣列侯」。劉恆為人仁愛孝順,性情寬厚謙和,其母薄夫人謹慎善良,不易重演呂氏外戚專權。長期鎮守邊陲,又對匈奴威脅有切身認識。綜合各方利益後,他因政治上的「可接受度最高」而成為功臣和劉氏宗室折中的人選。[來源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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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后八年(前180年),群臣最終選定代王劉恆為新皇帝。劉恆時年二十三歲,性情寬厚孝順,而薄氏家族勢弱,不足與功臣、宗室爭權,易為諸大臣所接受。[4]
面對漢廷迎立之邀,劉恆在代國沒有立即啟程,而是進行了數步審慎準備:
- 群臣辯論:劉恆遍問代國眾臣意見。郎中令張武一派認為漢廷大臣皆為故高帝名將,習兵多謀詐,此次迎立「名為奉劉氏,實未可知」,主張稱疾不往,以觀其變;中尉宋昌則認為秦失政後群雄並起,最終得天下者為劉氏,自有「盤石之宗」,又有民心所向,諸侯強藩牽制在外,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勸劉恆勿疑。[5]
- 與母商議:劉恆又向母親薄姬請示,母子反覆權衡,仍未決斷。[6]
- 占卜吉凶:遂令人卜筮,「卜之龜,卦兆得大橫」,占辭稱「余為天王」,卜人解釋「天王」即「天子」。劉恆仍心存疑慮。[7]
- 遣舅探實:他派舅舅薄昭赴長安與周勃等大臣晤談,確認迎立確是「奉劉氏宗廟」而非別有所圖。薄昭歸報曰:「信矣,毋可疑者。」劉恆這才徹底釋懷,笑謂宋昌「果如公言」,決定啟程。[8]
- 再探虛實:劉恆自代國出發,至高陵休息,再派宋昌先馳往長安觀察局勢。宋昌至渭橋,見丞相陳平率百官迎候,回報後,劉恆方馳至渭橋,接受群臣朝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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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恆行至長安城畔的灞橋、渭橋時,出現數個著名政治細節,顯示其初登帝位時的權力布局思路:
- 當眾拒絕「密談」:太尉周勃欲「請間言」,宋昌當眾答曰:「所言公,公言之;所言私,王者不受私。」劉恆默許不言,既避免日後被指「私收玉璽」、「得位不正」,也通過宋昌向群臣表明「君權與公議優先於私下交易」。[10]
- 形式上的「辭讓登基」:周勃跪上天子璽符時,劉恆先要求「至代邸而議之」,入邸後又稱「奉高帝宗廟,重事也,寡人不佞,不足以稱宗廟,願請楚王計宜者,寡人不敢當。」[11] 經過群臣再三固請後,他才「勉從眾望」,以此完成程序上的謙讓,消解「被功臣強立」的潛在非議。
- 清宮與廢殺諸惠帝諸子:當時宮中尚有後少帝劉弘在位,太僕夏侯嬰與東牟侯劉興居奉命「清宮」,拘捕後少帝劉弘,迎代王入未央宮聽政。是夜,有司分部,將劉弘及梁王劉泰、淮陽王劉武、恆山王劉朝等四人廢黜並殺害。[12][13] 史書未明言由誰直接下令處決,成為後世爭論之處。
- 首夜「三道詔書」:即位當夜,劉恆迅速調整京師軍政:
同年十二月,漢文帝又下詔,廢除「收帑諸相坐律」,不再普遍收沒罪人家屬、財產,表明其與秦、呂嚴刑政策的決裂。[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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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理政
漢初,高祖劉邦總結秦亡教訓,提出「與民休息」,不斷降低稅賦標準。漢文帝即位後,大體繼承並進一步發展了這一路線,在位期間崇尚節儉,減輕徭役與賦稅,慎刑恤民,興修水利,使漢朝逐步進入相對安定與休養生息的時期,與其子漢景帝統治時期合稱「文景之治」。

高祖時已將田賦稅率降為十五分之一(「什五而稅一」)。[18]
文帝繼位初年,百姓生活仍相當艱辛,史載其時情景為:「春耕夏耘,秋獲冬藏,伐薪樵,治官府,給徭役。春不得避風塵,夏不得避暑熱,秋不得避陰雨,冬不得避寒凍。四時之間,無日休息。」[19]
前元十二年(前168年),文帝下詔將田租稅率減半,由「什五稅一」改為「按三十稅一」徵收,即三十分之一。[20]
第二年(前167年)六月,又正式免除全國田租: 「農,天下之本,務莫大焉。今勤身從事而有租稅之賦,是為本末者無以異也,其於勸農之道未備。其除田之租稅。」[21]
這一免稅政策持續約十三年,不但大大減輕了百姓負擔、改善民生,也極大促進了經濟發展,為文景之治奠定財稅基礎。直至景帝時才恢復為「三十稅一」的標準,並逐漸成為定製。
此外,由於漢朝實行「郡國並行制」,諸侯王封國內可自收自支田租,易與中央直轄地區「爭人爭利」。文帝免除直轄地區田租,也有通過提高中央轄區吸引力、相對削弱封國經濟實力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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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大稅種口賦,在文帝時由每人一百二十錢降為四十錢。[22]
在徭役方面,文帝將成年男子「每年服徭」的制度,改為「三年服役一次」: 「丁男三年而一事。」[23]
相比秦朝和漢初,高祖、惠帝時期,此舉顯著降低了勞役負擔,為農業生產和社會恢復提供了更多人力。
據研究,秦二世時中國人口約兩千萬,經秦末戰亂,到漢高祖初年降至約一千四百萬。漢文帝在位時,人口迅速回升到約三千一百萬。[24]
田賦免除、輕徭薄賦有效改善了百姓生活,促進經濟發展,經濟發展又帶動人口恢復與增長。儘管人頭稅性質的口賦標準有所降低,但在人口增加的前提下,朝廷相關收入並未減少。
前元元年十二月(前179年),文帝即位不久,下詔曰: 「法者,治之正也。今犯法已論,而使無罪之父母、妻子、同產坐之,及為收帑,朕甚不取!其除收帑諸相坐律令!」[25][26][27]
起初丞相周勃、陳平認為收孥與連坐可「累其心,使重犯法」,主張維持原狀,但最終仍奉詔行事,取消了部分連坐條文。[28]
需要強調的是:文帝所廢除的,只是連坐體系中的「收孥諸相坐律」,即對罪犯家屬普遍收沒、奴役的一部分規定,並非徹底廢除整個連坐制度。後世直至漢昭帝時期,家族連坐、什伍連坐等仍然存在,直至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清廷正式宣布廢除族誅和連坐,連坐制才在法律上終止。
在廢除部分連坐法後,文帝又注意到「誹謗妖言之罪」使群臣不敢盡言,於是下詔廢除此類罪名: 「古之治天下,朝有進善之旌,誹謗之木,所以通治道而來諫者也。今法有誹謗妖言之罪,是使眾臣不敢盡情,而上無由聞過失也。……此細民之愚,無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來,有犯此者,勿聽治。」[29]
此舉在法制上為臣下直言進諫創造了更寬鬆的空間。

前元十三年(前167年),「淳于意案」與其女淳于緹縈上書救父,成為肉刑改革的直接契機。[30][31]
淳于意原為齊太倉令,以清廉著稱,後因案當肉刑,押赴長安。其女緹縈隨父進京,上書言「死者不可復生,刑者不可復屬」,願「沒入為官婢,以贖父刑罪,使得自新」,感動文帝。文帝由此反思秦以來黥(刺面)、劓(割鼻)、刖(斷足)三種肉刑「刻肌膚,終身不息」,有違「為民父母」之意,遂下詔:「其除肉刑。」
- 當黥者:改為髡首、加鐵枷為城旦舂;
- 當劓者:改為笞三百;
- 當斬左趾者:改為笞五百;
- 當斬右趾者及殺人自首、官吏受賄枉法、監守自盜而又再犯笞刑者:皆處以棄市(斬首)。
同時規定城旦舂、鬼薪、白粲、隸臣妾等數層逐年減刑制度,為改過自新提供通道。[32]
史家評價,改革後「風氣篤厚,禁網疏闊,刑罰大省」,「斷獄四百,有刑錯之風焉」。[33] 文帝是中國歷史上首位系統廢除大部分肉刑的皇帝,此舉標誌著刑罰制度由極端殘酷向相對人道的一次重大轉折。
關於緹縈的具體事跡,後世多有演繹、擴寫,大致脈絡為:緹縈不畏千里跋涉,甘願「沒入官婢」以贖父刑,其孝心與勇氣感動文帝,使其意識到肉刑不僅殘酷,也不利於罪犯改過、社會安定和國家經濟發展。此後,「緹縈救父」的故事被廣泛傳頌,東漢史學家班固稱讚「百男何憤憤,不如一緹縈」,以彰顯其在法律變革中的象徵意義。
漢文帝個人生活極為節儉。史載其「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34] 上朝時「履不藉以視朝」,即仍穿草鞋上殿。[35]
他常穿質地較粗的「綈衣」,破損則補綴再穿;對後宮亦嚴加限制,規定嬪妃衣服下擺不得曳地,幔帳不得施以文繡,以示敦樸,為天下先。[36]
在身後安排上,文帝也反對厚葬與過度守喪,下遺詔要求霸陵「山川因其故,毋有所改」,以瓦器為主,不用金銀;規定群臣三日後釋服,不得因帝喪而長期禁止婚嫁、飲酒、食肉,以免「厚葬破業,重服傷生」。[37]
文帝對老弱群體有所傾斜:對八十歲以上老人按月發給米、肉、酒等生活物資,對九十歲以上老人則加發一定數量的麻布、絹帛和棉絮。結合減稅、減徭等措施,使其在位時期民間普遍呈現「小康」景象。
內憂:諸王叛亂
文帝即位前後,諸王之中存在對「誰應為帝」的不滿情緒,其中尤以濟北王劉興居為代表。劉興居為齊王劉襄之弟,因兄長未被立為皇帝而心懷怨望。
文帝三年(前177年),匈奴大規模入侵漢朝邊境。丞相灌嬰率軍北擊,文帝親幸太原督戰。劉興居誤判形勢,以為「天子親征匈奴、京師空虛」,遂在濟北起兵反叛,意圖趁機襲擊滎陽。
文帝聞變,立即罷兵還長安,任命棘蒲侯柴武為大將軍,率軍討伐。叛軍很快被擊破,劉興居兵敗自殺,其封國被廢除;參與叛亂的濟北吏民,凡在漢軍至前先自定者或軍地邑降者,一律赦免、復官復爵。[38][39]
前元六年(前174年),淮南王劉長與棘蒲侯太子柴奇、大夫但、士五開章等七十餘人密謀,以輂車四十乘起兵於谷口,並圖聯絡閩越、匈奴等勢力,陰謀尚未發作即被朝廷察覺。劉長被召至長安,其黨羽多被處死。[40]
群臣多主張以「大逆」罪棄市劉長,文帝念及「先帝之子」,不忍加以極刑,只廢其王爵,發配蜀郡嚴道、邛都一帶(今四川邛崍山區),並給與車乘、侍者與一定數量的肉、酒作為「生活供給」,似有「羞辱而不殺」的平衡考量。時人如袁盎認為,劉長性情剛烈,不堪屈辱,途中必自殺,屆時輿論仍會歸咎於皇帝「殺弟」,勸文帝慎重。文帝自以為「只是小懲大誡」,並未採納。[41]
途中各縣官吏畏懼擔責,不敢啟封囚車,又不敢充分供給飲食,劉長遂絕食而死。文帝聞訊後「哭甚悲」,令丞相、御史追究沿途「不發封、不饋侍者」的縣吏,皆棄市,並以列侯之禮葬劉長於雍,設三十戶守冢。[42]
總體而言,文帝對宗室諸王反叛的處理,在「法理嚴懲」與「骨肉之情」之間搖擺:對濟北王則「王自殺、國除」,對劉長則「廢王發配」,但最終仍以「死於途中」收場,兩案均對後來的「七國之亂」有警示意義。
外患:南北威脅
文帝在位期間,既要應對南方南越國的稱帝問題,又要面對北方匈奴的頻繁入侵。在國力尚未完全恢復的情況下,他總體採取「南撫北御」的策略:先通過政治斡旋解決南越稱帝問題,再在北方以「和親為主、武備為輔」應對匈奴。
南越國起源於秦始皇統一後設置南海郡、桂林郡、象郡的駐軍集團。秦末大亂時,南海尉任囂臨終勸龍川縣令趙佗「可乘亂並三郡,自立為國」,後趙佗遂據嶺南,自稱南越武王。[43]
- 高祖十一年(前196年),劉邦遣陸賈出使南越,承認趙佗為「南越王」,與之剖符通使,約為藩臣。[44]
- 呂后執政時,曾禁輸鐵器入南越,趙佗遂自稱「南越武帝」,對內行帝制,對外仍以「蠻夷大長老夫臣佗」自居。[45]
- 文帝即位後,再度遣陸賈出使。趙佗上書自陳稱號不過是「聊以自娛」,願「去帝制黃屋左纛」,恢復南越王名號,長期為漢之藩臣,並定期進貢。文帝對此大悅,承認其內外之分而不再強行討伐。[46]
通過柔性外交,文帝基本穩定了嶺南局勢,為後來的漢武帝徹底納入嶺南打下了基礎。
文帝在位二十三年間,正值匈奴單于更替頻繁的時期,先後經歷冒頓單于、老上單于、軍臣單于三代更易,每次更替往往伴隨對漢邊境的大規模試探或侵襲。
史載自前元三年(前177年)起,至文帝末年,在位二十三年中,有二十餘年邊境遭受匈奴騷擾,其中三次規模尤大:[47]
1.前元三年(前177年),冒頓單于在位,匈奴右賢王率眾大入北地,深入河南地為寇。文帝初幸甘泉,命發邊騎八萬五千至高奴,遣丞相灌嬰迎擊,匈奴遂退去。 2.前元十四年(前166年),老上單于率騎兵十四萬深入朝那、蕭關,焚燒回中宮,游騎至雍、甘泉,殺北地都尉卬,虜掠人民畜產甚多。文帝一度欲親征,後在太后極力反對下作罷,改派多路將軍出擊,匈奴停留月余後退走。 3.後元六年(前158年),軍臣單于分六萬騎入侵上郡、雲中,文帝發將軍分屯飛狐、句注、北地、細柳、霸上、棘門等要地以備之,數月後匈奴退去,漢軍亦罷兵。
此外,重要因素還有燕人宦者中行說投降匈奴。他在和親出使途中「降單于」,深得老上單于信任:
- 一方面,教匈奴以「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匈奴大單于」自稱,並在尺牘、印封尺寸上刻意壓過漢朝,激發其政治自大;[48]
- 另一方面,為匈奴解釋和辯護「父死子娶後母、兄死弟娶嫂」等習俗,從而強化其內部凝聚力;[49]
- 更關鍵的是,他熟知漢朝邊防部署與禮制思路,被認為在前元十四年匈奴奇兵深入回中宮、甘泉一帶時起到重要參謀作用。[50]
在國力尚未完全恢復、北邊壓力甚大的背景下,文帝不得不在「安邊」與「避戰」之間尋找折衷。
總體而言,文帝對匈奴採取「和親為主,輔以有限軍事反擊」的策略:
和親:延續高祖以來以宗室之女或「公主」名義嫁予單于為閼氏,以歲貢絲綿、糧食等物資換取邊境相對和平。
用兵:前元三年(前177年),右賢王入北地,文帝發騎兵八萬五千,令灌嬰統軍,高度重視但避免決戰;[51]前元十四年(前166年),匈奴十四萬騎深入朝那、蕭關,焚燒回中宮,文帝親臨渭北勞軍,欲躬率親征,最後在皇太后再三挽留下作罷,改由多將軍分路出擊,終迫匈奴退去;[52]後元六年(前158年),軍臣單于入侵上郡、雲中,文帝任命令勉、蘇意、張武、周亞夫、劉禮、祝茲侯等人分別屯兵飛狐、句注、北地、細柳、霸上、棘門,立體布防,待匈奴退去後即罷兵。[53]
在文帝時期,匈奴問題並未得到根本解決,但通過和親與有限反擊,至少避免了因「貿然決戰」而重演秦末那種國力透支的局面,為後來的漢武帝北擊匈奴積累了時間與資源。
文臣武將
文帝即位後,既倚重高祖舊臣,也廣泛網羅、培養新一代政治與軍事人才,為「文景之治」儲備了幹部基礎。
高祖舊臣:
周勃:诛吕首功,为太尉,后因“夺兵权”与“功高震主”的矛盾逐渐被边缘化; 陈平:善权谋,多次在政变、外交中发挥关键作用; 灌婴:宿将,曾多次领兵抵御匈奴。
代國舊臣:
张武:先在代国劝谏慎行,后在文帝朝中多次任将军,前166年率十万骑、千乘车驻军渭北防匈奴,后元六年又屯守北地; 宋昌:以“代国中尉”身份力主入京即位,后被封为壮武侯,并任卫将军,镇抚南北军; 薄昭:薄太后之弟,以外戚之贵封为轵侯,在迎立过程中扮演“信使”角色。
在新興人才方面,尤為重要者有:
晁錯:文武兼備,因上《言太子知術數疏》闡述君主駕馭群臣與治理萬民之道,自太子舍人擢升為太子家令,被稱為「智囊」。其《言兵事疏》論述「選將」「用兵」「漢匈優劣」「以夷制夷」等,影響深遠,亦上有《守邊勸農疏》《論貴粟疏》等重要奏議。[54]
賈誼:年僅二十餘歲即由吳公推薦為博士,是當時最年輕的博士之一。其《論治安策》《過秦論》《論積貯疏》《諫鑄錢疏》等,對總結秦亡、規勸文帝、論證「德戰」與「仁政」均有重要影響。[55]
周亞夫:絳侯周勃之子,以治軍嚴整著稱。文帝親觀其軍於細柳時,感嘆「此真將軍也」,並在臨終遺詔中囑託太子:「即有緩急,周亞夫真可任將兵。」[56] 後於景帝朝平定七國之亂,成為漢初名將。
逝世與身後之事
公元前157年7月6日(六月己亥),漢文帝駕崩於長安的未央宮。乙巳(7月12日),被葬於長安城東南的霸陵,位於今陝西省西安市灞橋區白鹿塬。
至漢景帝時,群臣上議稱「世功莫大於高皇帝,德莫盛於孝文皇帝」,建議以高祖廟為「太祖之廟」,以文帝廟為「太宗之廟」,天子世世獻祖宗之廟,郡國諸侯各為文帝立「太宗之廟」。景帝制曰:「可。」[57]
後世普遍認為,漢文帝以節儉、寬仁、慎刑、輕徭薄賦之政,使戰後殘破的漢帝國迅速恢復元氣;其在位時期雖未大規模開疆拓土,卻完成了從「戰後恢復期」向「穩固發展期」的關鍵過渡,與其子景帝共同締造了中國封建王朝歷史上的第一個「治世」——文景之治。 在宗室與諸王問題上,他在恩義與法理之間多有折中,在對匈奴與南越態度上則偏重務實與節制,這些選擇既體現了當時國力與政治格局的約束,也構成了對後世「文治與武功」平衡的一種早期範式。
評價

《史記》︰「孔子言「必世然後仁。善人之治國百年,亦可以勝殘去殺」。誠哉是言!漢興,至孝文四十有餘載,德至盛也。廩廩鄉改正服封禪矣,謙讓未成於今。嗚呼,豈不仁哉!」
《漢書》︰「孝文皇帝即位二十三年,宮室、苑囿、車騎、服御無所增益。有不便,輒弛以利民。嘗欲作露台,召匠計之,直百金。上曰:『百金,中人十家之產也。吾奉先帝宮室,常恐羞之,何以台為!』身衣弋綈,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帳無文繡,以示敦樸,為天下先。治霸陵,皆瓦器,不得以金、銀、銅、錫為飾,因其山,不起墳。南越尉佗自立為帝,召貴佗兄弟,以德懷之,佗遂稱臣。與匈奴結和親,後而背約入盜,令邊備守,不發兵深入,恐煩百姓。吳王詐病不朝,賜以几杖。群臣袁盎等諫說雖切,常假借納用焉。張武等受賂金錢,覺,更加賞賜,以愧其心。專務以德化民,是以海內殷富,興於禮義,斷獄數百,幾致刑措。嗚呼,仁哉!」、「太宗穆穆,允恭玄默,化民以躬,帥下以德。農不供貢,辠不收孥,宮不新館,陵不崇墓。我德如風,民應如屮,國富刑清,登我漢道。」
漢.許嘉 等︰「孝文皇帝除誹謗,去肉刑,躬節儉,不受獻,罪人不帑,不私其利,出美人,重絕人類,賓賜長老,收恤孤獨,德厚侔天地,利澤施四海,宜為帝者太宗之廟。」(《漢書‧韋賢傳》)
漢.桓譚:「漢太宗文帝有仁智通明之德,承漢初定,躬儉省約,以惠休百姓,救贍睏乏,除肉刑,減律法,薄葬埋,損輿服,所謂達於養生送終之實者也。及始從代徵時,謀議狐疑,能從宋昌之策,應聲馳來。即位而偃武修文,施布大恩,欲息兵革,與匈奴和親。總撮綱紀,故遂褒增隆為太宗也。而溺於俗議,斥遂材臣,又不勝私恩,使嬖妾慎夫人與皇后同席,以亂尊卑之倫,所通而蔽也。 (《新論》)
魏.曹丕︰「文帝慈孝,寬弘仁厚,躬修玄默,以儉帥下。奉生送終,事從約省。美聲塞於宇宙,仁風暢於四海。」(《典論》)
魏.曹植:「孝文即位,愛物檢身。驕吳撫越,匈奴和親。納諫赦罪,以德懷民。殆至刑錯,萬國化淳。」(《藝文類聚·卷十二》)
魏.王朗:「漢之文、景亦欲恢弘祖業,增崇洪緒,故能割意於百金之台,昭儉於弋綈之服,內減太官而不受貢獻,外省徭賦而務農桑,用能號稱升平,幾致刑錯。」(《三國志.王朗傳》)
唐.李世民︰「昔漢文帝將起露台,而惜十家之產。朕德不逮於漢帝,而所費過之,豈謂為民父母之道也。」(《舊唐書‧太宗本紀》)
唐.虞世南:「太宗體茲仁恕,式遵玄默,滌秦、項之酷烈,反軒、昊之淳風,幾致刑厝,斯為難矣。若使不溺新垣之說,無取鄧通之夢,懍懍乎幾近於王道。」(《帝王略論》)
唐.盧藏用︰「惜中人十家之產,而罷露台之製者,漢文之明也。並能垂名無窮,為帝皇之烈。豈不以克念徇物,博施濟眾,以臻於仁恕哉!」(《舊唐書.盧藏用傳》)
唐‧權德輿︰「文景二帝恭儉愛人始蠲去肉刑,惻隱之教洽於人心,當時風俗敦樸,公卿恥言人過,刑獄衰息。」(《冊府元龜‧卷一百四》)
唐.李渤︰「文帝躬約素德,罷構露台,卻千里馬,熙然與刑措無異。賈誼尚以為皇號甚美,論德不稱,豈非兼以造程裁范,未抵大中歟?」(《全唐文.上封事表》)
宋.何去非:「呂后、惠、文,乘天下初定,與民休息,深持柔仁不拔之德。」(《何博士備論》)
宋.王安國︰「(漢文帝)三代以後未有也‥‥‥文帝自代來,入未央宮,定變故俄頃呼吸間,恐無才者不能。至用賈誼言,待群臣有節,專務以德化民,海內興於禮義,幾致刑措,則文帝加有才一等矣。」(《宋史‧王安國傳》)
宋.蘇轍:「漢文帝以柔御天下,剛強者皆乘風而靡。尉佗稱號南越,帝復其墳墓,召貴其兄弟。佗去帝號,俯伏稱臣。匈奴桀敖,陵駕中國。帝屈體遣書,厚以繒絮。雖未能調伏,然兵革之禍,比武帝世,十一二耳。吳王濞包藏禍心,稱病不朝。帝賜之幾仗,濞無所發怒,亂以不作。使文帝尚在,不出十年,濞亦已老死,則東南之亂,無由起矣。」(《欒城集》)
宋.蘇籕︰「漢文帝、唐太宗,海內安樂,雖三代不能加。」(《欒城遺言》)
宋.羅從彥︰「人主欲明而不察,仁而不懦。蓋察常累明,而懦反害仁故也。漢昭帝明而不察,章帝仁而不懦。孝宣明矣,而失之察;孝元仁矣,而失之懦。若唐德宗,察而不明;高宗,懦而不仁。兼二者之長,其惟漢文乎!」(《宋元學案‧議論要語》)
宋‧錢時︰「景不如文亦明矣。然言治者,必曰文景,何也?蓋自春秋戰國,歷暴秦,更劉項,戰鬥之禍,宇宇分裂,生民塗炭。至於文帝,乃始以朴儉先天下,務農重谷,省刑罰,薄稅斂,而遂措斯世於休養生息之地。三代而下未之有也。景帝嗣服雖不如文,而此數事所以厚民元氣、養國命脈者,則能遵守無所變亂,是以相繼四十年,海內富庶,風俗醇厚,而西都之盛獨稱文景歟。」(《兩漢筆記》)
宋.朱熹:「三代以下,漢之文帝,可謂恭儉之主。」、「文帝學申韓刑名,黃老清靜,亦甚雜。但是天資素高,故所為多近厚。」(《朱子語類》)
宋.陸九淵:「夫文帝之為君,固寬仁之君也。然其質不能不偏於柔,故其承高、惠之後,天下無事,不知上古聖人弦弧剡矢、重門擊柝之義,安於嫁胡之恥,不能飭邊備、講武練兵,以戒不虞。而匈奴大舉入邊者數四,甚至候騎達於雍甘泉,僅嚴細柳、㶚上、棘門之屯,雖拊髀求將、御鞍講武,而志終不遂。使其有學以輔之,而知高明之義,必不至於此矣。」(《問漢文武之治》)
元‧許衡︰「三代而下,稱盛治者,無如漢之文、景,然考之當時,天象數變,山崩地震,未易遽數,是將小則有水旱之災,大則有亂亡之應,非徒然而已也。而文、景克承天心,一以養民為務,今年勸農桑,明年減田租,懇愛如此,宜其民心得而和氣應也。臣竊見前年秋孛出西方,彗出東方,去年冬彗見東方,復見西方。議者謂當除舊布新,以應天變。臣以為曷若直法文、景之恭儉愛民,為理明義正而可信也。天之樹君,本為下民。故孟子謂「民為重,君為輕」,《書》亦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以是論之,則天之道恆在於下,恆在於不足也。君人者,不求之下而求之高,不求之不足而求之有餘,斯其所以召天變也。其變已生,其象已著,乖戾之幾已萌,猶且因仍故習,抑其下而損其不足,謂之順天,不亦難乎?」(《元史‧許衡傳》)
明‧丘浚︰「三代以下,稱帝王之賢者文帝也。帝之善政非止一端,而好言納諫尤其盛德焉。後世人主於封章之入固有未嘗一經目者,況敢犯其行輦而欲其止而受之乎?可用者未必肯用,不可用者輒加之罪,心知其善而口非之者亦有矣,況本不善而稱其善乎。吁,若文帝者,可謂百世帝王之師矣。」(《大學衍義補》)
明.孫緒︰「古人有言直如弦死道邊,誠哉斯言。漢之文帝,三代而下第一賢主也,袁盎以數直諫不得久居中,調隴西都尉。光武,中興賢主也,申屠剛以數直諫失旨,出為平隂令。二君且不能容直士,況其下者乎?」(《沙溪集.巻之十一.無用閒談》)
明‧謝肇淛 ︰「三代以下之主,漢文帝為最;光武、唐太宗次之;宋仁宗雖恭儉,而治亂相半,不足道也;文帝不獨恭儉,其天資學問,德性才略,近於王者,使得伊、周之佐,興禮作樂,不難也;光武太宗,以俞業而兼守成,緯武經文,力行致治,皆間世之賢主也。然建武之政,近於操切;貞觀之治,末稍不終;蓋不惟分量之有限,亦且輔相之非人。宋仁宗四十年中,君子小人相雜並進,河北西夏,日尋兵革,苟安之不暇,何暇致刑措哉?」(《五雜俎》)
明.桂萼︰「昔漢文帝唐太宗方草創之初。每預免民租。卒以收富強之効。」(《桂文襄公奏議》)
明‧戈謙︰「降及漢之文景,唐之太宗,亦能輕徭役、薄稅斂、謹節用、寡嗜欲。漢唐諸君,庶幾作民父母之義。故其享國長久,亦至三四百年,此本固邦寧之驗也。」(《皇明經世文編‧恤民疏》)
明‧郎鍈︰「三代而下,稱治世莫如文景。今觀文帝之世三十六詔,景帝之世二十五詔。而其除租、賜爵、務農、憂恤者,三之一焉。則其史稱與民休息可知。嗚呼!此後世之所不及也。」(《七修類稿》)
清‧李漁︰「從來人君之善行樂者,莫過於漢之文、景;其不善行樂者,莫過於武帝。以文、景於帝王應行之外,不多一事,故覺其逸;武帝則好大喜功,且薄帝王而慕神仙,是以徒見其勞。」(《閒情偶記》)
清‧湯諧︰「孝文為三代以後第一賢君,史公在孝武時作《孝文紀》,故尤極無窮慨慕也。二十餘年,深仁厚澤,紀中排纘不盡,止舉其大要,而余者令人悠然可思。」(《史記半解》)
清‧王夫之:「夫文帝而幸非縱慾偷樂之主也,其未免于田獵鐘鼓之好而姑以自逸,未有以易之耳。得醇儒以沃乃心,浸灌以道義之腴,建中和而興王道,諸侯奚而不服,風俗奚而不移,廉恥奚而不崇?而先導諛以冀讎其說,文帝幸不為胡亥耳,文帝而胡亥,誼雖欲自異於李斯也不能。乃後世或猶稱之曰「善誘其君以興治」。下惡得有臣,上惡得有君哉!」(《讀通鑒論》)
清.王仕雲︰「太宗孝文,恭儉寬仁。建賢勸農,加惠元元。」(《四字鑑略》)
清.弘曆:「賈誼初請改正易服,且謙讓未遑,何以於黃龍之見即議雍祀?彼新垣平等之怪誕,非有以乘其間乎?文帝,三代下令主,於此不無遺憾。」(《乾隆御批綱鑑》)
清‧曾國藩︰「天下惟誠不可掩,漢文帝之謙讓,其出於至誠者乎!自其初至代邪,西向讓三,南向讓再,已歉然不敢當帝位之尊,厥後不肯建立太子,增祀不肯祈福,與趙佗書曰「側室之子」,曰「棄外奉藩」,曰「不得不立」。臨終遺詔:「戒重服,戒久臨,戒厚葬。」蓋始終自覺不稱天子之位,不欲享至尊之奉。至於馮唐眾辱而卒使盡言,吳王不朝而賜以几杖,「匄群臣言朕過失,匡朕不逮」其謙讓皆發於中心惻怛之誠,蓋其德為三代後僅見之賢主,而其心則自愧不稱帝王之職而已矣。使居高位者而常存愧不稱職之心,則其過必鮮,況大君而存此心乎!吾嘗謂為大臣者,宜法古帝王老三事:舜禹之不與也,大也;文王之不遑也,勤也;漢文之不稱也,謙也。師此三者而出於至誠,其免於戾戾乎。」(《曾國藩文集》)
清.鮑東里︰「迎文於代,為世賢君,恭以持己,德以化民。廟號太宗,實為不愧,遺詔短喪,為仁者累。」 (《史鑒節要便讀》)
漢.荀悅︰「以孝文之明也,本朝之治,百寮之賢,而賈誼見逐,張釋之十年不見省用,馮唐白首屈於郎署,豈不惜哉!夫以絳侯之忠,功存社稷,而猶見疑,不亦痛乎!夫知賢之難,用人不易,忠臣自古之難也。雖在明世,且猶若茲,而況亂君闇主者乎!然則屈原赴湘水,子胥鴟夷於江,安足恨哉!周勃質朴忠誠,高祖以爲安劉氏者,必勃也。既定漢室,建立明主,眷眷之心,豈有異哉!狼狽失據,塊然囚執,俛首撫襟,屈於獄吏,豈不愍哉!夫忠臣之於其主,猶孝子之於其親,盡心焉,盡力焉。進而喜,非貪位;退而憂,非懷寵。結志於心,慕戀不已,進得及時,樂行其道。故仲尼去魯曰遲遲而行,孟軻去齊,三宿而後出境,彼誠仁聖之心。夫賈誼過湘水,弔屈原,惻愴慟懷,豈徒忿怨而已哉!與夫苟患失之者異類殊意矣。及其傅梁王,梁王薨,哭泣而從死,豈可謂不忠乎!然人主不察,豈不哀哉!及釋之屈而思歸,馮唐困而後達,有可悼也。此忠臣所以泣血,賢俊所以傷心也。」(《前漢紀.卷八)
宋.王楙︰「文帝雖天資仁厚,然失於輕信,賞罰之命,往往出於一時,而不加審細,所以當時之人卒能救止,不至麗於有過之地。季布為河東守,人或言其賢,則召以為御史大夫,又或言其使酒,則罷歸故郡。賈誼通諸家之書,廷尉言其能,則召以為博士,絳灌言其擅權,則棄之長沙。周勃以大臣之重,或者言其反,則下廷尉,太后言其不反,則赦出之。太倉令或者言其過,遽下腐刑。緹縈言妾父廉平,則恕之。孟舒、魏尚守雲中,皆有能稱,稍有所聞,則下吏削爵,一聞田叔、馮唐之言,遂復其故職。至於以口鈍而責上林尉,以辯給而遷嗇夫;以犯蹕而欲致其死,以盜環而欲致之族,是皆出於一時之喜怒,而賴張廷尉之救上也。文帝輕於賞刑,往往如此。正自其輕信之過,向非有以救之,能無損於文帝之仁乎?」(《野客叢書.卷十四》)
家庭與相關爭議
劉恆任代王時,曾有一位代王王后,為劉恒生有四子。史載這位代王王后在平定諸呂之亂後、劉恆入長安前即已去世;在劉恆登基後不久,其所生四子又相繼病逝。[62]
高后八年九月,劉恆登基,次年正月便有人上言「蚤建太子,所以尊宗廟」,建議立太子,最終立八歲的庶長子劉啟為太子。[63] 從時間上看,自登基到立太子不過數月,而代王王后已先於入京前去世,其四子又在此短期內先後病亡,歷來引人疑竇。
由於《史記》《漢書》對代王王后的姓名、出身都未明確記載,後世多有推測,認為其可能與呂氏家族有某種血緣關係,甚至由此衍生出「代後或為呂氏女」「劉恆有意與呂氏血脈切割」等解讀。[64] 然而相關說法多屬後人合理推斷或演繹,缺乏直接史證。
後世民間及部分二手論述中,曾出現「漢文帝為穩固皇位而殺代王王后及諸子」的說法。但從正史記載來看,這種說法並無明確依據,甚至與原文相悖。
- 《史記·外戚世家》記:
“而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立为帝,而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司马迁明言“四男更病死”,并未提及被杀。
- 《漢書·外戚傳》文字基本沿用此說:
“代王王后生四男,先代王未入立为帝而王后卒,及代王为帝后,王后所生四男更病死。”
此外,《史記·外戚世家》又載:「至代,代王獨幸竇姬,生女嫖,後生兩男。」假若代王王后確為呂氏之女,文帝「獨幸竇姬」本身就可能招致嚴重政治風險——參照其弟趙王劉友不睦呂氏夫人而被呂后幽禁餓死的前例,可知呂后絕不容忍「冷落呂氏嫡後、寵幸他姬」的行為。《史記·呂太后本紀》中兩段趙王受害記載,恰恰說明了呂氏對婚姻與後位控制的嚴厲程度。
再看《史記·孝景本紀》:「孝景皇帝者,孝文之中子也。母竇太后。孝文在代時,前後有三男,及竇太后得幸,前後死,及三子更死,故孝景得立。」此處司馬遷對「前後有幾男」「誰先誰後」本身就存在記憶模糊之處(四子、三子記載不一致),卻仍堅持使用「死」「病死」等字眼,而非「誅」「殺」。從「竇太后得幸,前後死」到文帝即位之間尚有數年之久,很難簡單推定為「登基後立刻殺子」。
綜合來看,正史給出的信息只能證明:
- 代王王后在劉恆入京前已經去世;
- 她所生數子在文帝即位前後數年間陸續病逝;
- 文帝最終改立庶長子劉啟為太子。
至於「文帝親自下令殺妻殺子」的說法,既無史文支持,也與「病死」的原始記載相矛盾,多屬後世基於政治鬥爭想像、對「權力代價」的文學化誇飾。就現有史料而言,「殺妻殺子說」應視為缺乏文獻根據的臆測,不能作為嚴肅史論依據。
紀年
其他
《二十四孝》中親嘗湯藥的主角

文帝奉養其母薄太后,極為孝順,從不怠慢,當他還是代王的時候,有一次母親患病,病了三年之久,文帝親自殷勤看護,在側侍候,目不交睫,衣不解帶,每逢煎好湯藥,如非親自嚐試,未敢拿與母親服。 文帝孝順母親,因而仁孝聲名傳遍於天下,得到人人之贊頌。[65][66]
詩曰:仁孝聞天下。巍巍冠百王。母后三載玻。湯藥必先嘗。[67]
據說,漢文帝有次夢見自己即將登天之時,結果鄧通出現,助他一臂之力登天,加上鄧通巧言逢迎,所以十分受文帝寵信;有次文帝讓相士許負給鄧通面相,許負說鄧通將來會「當窮餓死」。文帝反賜給鄧通蜀嚴道銅山,准其自鑄銅錢,於是「鄧氏錢」遍布大漢天下,其富可想而知 [68]。但因為鄧通曾經在文帝在位時,因「吮癰舐痔」事,得罪過太子劉啟,故在文帝駕崩之後,即位的漢景帝劉啟罷免鄧通,並且沒收其全部家產,最後鄧通因為窮困而餓死在蜀地(傳說是雅安)。
影視形象
注釋
參考文獻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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