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事力指軍事方面的能力,國家及類似集團可對其內外對象行使的暴力。
軍事力也稱為武力 (Armed force)、防衛力 (Defense potential)、戰爭能力 (War potential) ,但在本條目中統稱為軍事力。
軍事力由軍隊、準軍事部隊、警察、民兵組織等直接行使。然而,現代戰爭及國防已經呈現總體戰的態勢,可動員人口、經濟力、技術力、外交力等綜合國力構成的潛在軍事力也已成為重要要素。在現代,國家的軍事力也是國力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作為達成政治目的、保衛國家利益的最終手段而受到重視。
警察是分化自軍隊的旨在維持國內治安的組織,因此常不被納入軍事力的範疇,但從根本上說,警察是通過維持社會秩序從而保護國家權益的暴力組織。由於現代世界中恐怖主義等非對稱作戰、低強度戰爭的增加,軍事力及警力的界線再度模糊。
人類的歷史,便是戰爭不斷重複的歷史。力量才是正義的觀念在近現代國家並不被接受,但不具備受到正常管理的軍事力的國家也無法享有永久的自由與和平。
在近代法治國家,政府負責保障其國民的安全,但時至今日,保障整個人類社會和平的國際機構仍未誕生。為此,各國均保有相應的軍事力以維持自身的和平與獨立。為了使世界各國維持和平與和諧,從而實現全人類的利益,與經濟力和國際信譽相應的軍事力必不可少。
如果一個國家軍事力過大,其經濟將難以為繼而造成國際信譽喪失。另一方面,如果軍事力過小,不僅會面臨被他國直接侵略、間接侵略的威脅,其貨幣匯率也會受到低估,在外交談判中也無法發揮平等的談判權。
軍事力與經濟力在國家財政上的恰當支出比例在經濟學層面上得到了一些研究,但由於必須考慮內政、外交、資源儲量、經濟增長率、人口、周邊可造成直接威脅的國家的軍事力等眾多複雜條件,因此尚未能得出具體數值。
軍事力機能主要在於與國家安全相關的牽制、強制和抵抗,但實際上其機能相當複雜。
- 牽制
- 以自身軍事力牽制敵方的軍事行動,使對方在計劃階段權衡風險和成本後放棄將其付諸實行的機能。冷戰中的核武器開發競賽就更類似於牽制力的競爭。
- 強制
- 通過自身軍事力強制改變對方意願的機能。行使軍事力進行威懾的情況也屬此列。近年來,在某種程度上使用這種強制力的有限戰爭時有發生。
- 抵抗
- 對對方的軍事威懾、行動加以抵抗的機能。在以專守防衛為軍事戰略的日本、瑞典、瑞士等國,其軍事組織在編制和訓練方面針對此條基本戰略進行了強化。
武力紛爭(戰爭)的實行能力只是軍事力所具備的多種能力之一。除此之外,軍事力還具有以下機能。
- 外交機能
- 獨立國家的威信和象徵
- 國家的國防層面上必要的牽制、強制和抵抗能力
- 國際機能
- 達成政治目的的機能
- 強化軍事影響力
- 武力攻擊
- 向他國出口武器、進行各種軍事援助
- 交換留學生及軍人互訪
- 與外國進行聯合演習
- 經濟支援
- 強制外交等等
- 國內機能
- 其他機能
現代的軍事力主要由軍隊構成,但國家軍事力由各個領域支撐,因此現在更強調綜合國力。
參見:戰力
現代的軍事力在地球上的海、陸、空、宇宙等所有空間同時展開,因此實際上無法將其割裂考慮,但海陸空戰力作為其基本構成,一般還是照此區分和理解。(戰力是軍事力中主要指戰鬥方面的實際戰鬥力的概念)
- 陸軍力
- 陸地方面的戰力,是唯一可通過支配陸地從而支配該地域內的人類的戰力。其主要代表為陸軍。從主動方面而言可實施軍事占領,被動方面則可實行抵抗。
- 海軍力
- 海洋方面的戰力,可確保海洋權益、執行沿海海域的防禦。主要代表為海軍。主動方面可實施力量投射、通商破壞,被動方面可進行海上防衛。
- 空軍力
- 空中方面的軍事力,是可憑藉高度打擊力及速度形成牽制力的戰力。主要代表為空軍。主動方面可進行戰略轟炸,被動方面可進行防空。
- 軍隊
- 軍事力的最直接貢獻者。其主要構成要素有確保陸上區域的陸軍、確保海上航路的海軍、確保空域的空軍、運用彈道飛彈的戰略軍等等。另外,近年來由於恐怖攻擊頻發、民族紛爭、游擊戰及鎮壓此類行為的非對稱作戰和迅速投入通常戰力的低強度戰爭的增加,各國越發重視應對此類情況的特種部隊,紛紛致力於其組建和培養。此外,各國也都在不給財政造成過大負擔的前提下維持著後備軍事動員這一預備兵力。預備役是恢復戰時損失、保存民間先進技術、於戰時組建新戰力的基礎,具有重要的意義。
- 準軍事部隊
- 主要職責在於平息國家內戰、維持治安或保衛邊界的次要軍事力。舉例而言,美國的海岸巡防隊、蘇聯的克格勃、瑞士的民間防衛隊等邊防機構及警察組織、民兵就屬於準軍事部隊。歷史上,正規軍的步兵部隊也曾因需要而被編入警察這一準軍事部隊。另外,還有國家將軍隊和警察的任務一體化,整合成立了國家憲兵。這些組織在戰爭時期常常被作為軍隊的一部分進行組織和運用。
- 戰略(戰爭指導)
- 對軍事力的建設、運用的效率及妥當性有較大影響。與軍事行動有關的事態絕不僅限於軍事方面,還包括外交、經濟、戰時體制、民事防護等多個層面。如何協調這些方面的政策、使其能有效發揮機能,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戰爭中的實質軍事力。現代概念中的戰略大致分為若干等級。政治、經濟、外交、文化、宗教等統一由政府考慮的戰略稱為國家戰略,而軍事戰略則是國家戰略的下一個層級。軍事戰略決定如何維持牽制力以及在出事時如何調動軍隊。如果能合理確立此種戰略,就能迅速而有序地做出與軍事力相關的一系列決策,並在準備中維持統一性。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戰略這個詞在不同的時代和地域有不同的理念和定義。
- 指揮控制體系
- 國家,或者說軍隊的情報體系可謂是軍事力的神經。指揮控制體系是指一整套的體系,這一體系將收集到的情報進行迅速的傳達,高層在將該情報進行恰當的分析處理後加以判斷,再將命令傳達給下部組織。具體而言,早期警戒衛星等人造衛星和用於防空的雷達等設施相當於眼部、前線部隊所裝備的通信設備相當於神經,這些部分支撐起了指揮控制體系。該體系的精度左右著高層與末端的協作和控制。近年來,電腦技術取得了顯著的發展,也給指揮控制體系帶來了了巨大的變革,這在美軍等國的再整編計劃中也可以看到。美軍將此種變革稱為C4ISR,對此給予了高度的重視。具體而言,Command(指揮),Control(控制),Communication(通信),Computing(電腦),Intelligence(情報),Surveillance(監視),Reconaissancce(偵察)等7個項目是改革的對象。如果指揮控制體系存在缺陷,就會嚴重削弱部隊在戰時的運用和戰況把握能力。
-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
-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因其戰略意義而被視為特殊的軍事力。特別是核武器,雖然其破壞(殺戮)能力淩駕於通常的軍事力,但卻有誘發核戰爭的可能性,所以其使用受到限制。因此,大規模殺傷性武器被認為是牽制這一概念上的軍事力。不過近年來,美國在戰術核武器方面的研究已有所進展,未來也可能有新型大規模殺傷性武器出現。不僅如此,除核武器之外、生物武器、化學武器也屬於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的範疇。尤其是生物武器、化學武器便於製造,因此也被稱為窮人的核武器。這三類武器也被統稱為NBC武器(Nuclear、Biological、Chem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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