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供(梵語:Pūjā,或pūjanā;巴利語:pūja、pūjanā),又叫供養、供奉、供養法會、作供、供施、供給、打供、供,佛教術語,是指對佛法僧三寶的供奉。[1]上座部佛教地區又叫賧佛、賧僧。
供奉方式
法供指對佛法僧的供奉,教徒可自行供養,比如在家供奉佛菩薩像;又比如到佛寺供養佛像和寺僧;再比如召開齋僧大會,奉請眾僧用齋飯。如果由比丘僧主持法供集會,稱爲法會、佛事、法要。供奉的形式多種多樣:
- 可以用香、花、燈燭、清水、水果、食物、幢幡等莊嚴佛具、佛像貼金以供佛,這其中有三具足、五具足的供具標準;用袈裟、藥物、日用品等用具供僧,表達對佛法僧的敬奉,這叫「利供養」[2]。佛陀住世時,天人常灑以鮮花供奉,如著名的天女散花。佛入滅後,佛教徒可以對著佛像供奉,以佛像作為佛的表徵,亦具有功德。對待菩薩、阿羅漢、聖賢僧,也可用相同的方式供奉。後世常能看到信徒用錢財供養僧人和佛像,於出家人戒律本是不允許接受的,漢傳佛教唐朝實行禪林制度變通後僧人普遍蓄財資生,日本稱之為「淨財」,藏傳佛教情形類似;上座佛教規定僧人不得持有金銀寶貨,財物皆由「淨人」居士打理,佛像前供上錢財的行為卻不罕見,傣區稱之為「賧佛」。
- 將佛法的妙義傳播於眾生,幫助眾生離苦得樂,這叫「法供養」[2]。
- 佛教中還有一種特殊的供養方式,稱爲「身供養」,即將肢體、血肉供奉給眾生和佛法僧,比如佛陀因地割肉飼鷹、燃身供僧[3],是一種供養眾生或者說是佈施眾生的行為;「燃指供養」,宋朝時期漢地僧侶頭頂「燒戒疤」的行為,都屬於身供養。但這個法門並非普適於大眾,是一種非常特殊的用於去除身見(身見即以四大假合之身爲常的邪見)的法門,且有時應理解爲用「三昧真火」燒除煩惱過患[4]。對於大眾而言,幫助寺院打掃勞務,獻身給佛法僧事業,亦算是身供養[5]。
奉天
在佛教中,出於尊敬,有時會對諸天神祇供奉,尤其在密宗中,如二十諸天、二十四諸天。在佛教的理論中,有些大天神行菩薩道,有的其實就是佛菩薩的化身,故可將這些神祇當做菩薩和未來佛加以供奉,仍然是位列佛法僧三寶的。
在其他宗教而言,供奉神祇是為了獲得神的回報。在佛教裡,供奉佛法僧是為了表達尊敬和感謝,也許按照因果律會獲得相應的福報,但拜佛不是為了和佛做生意、要回報,作功德究竟而言是爲了積累證悟的資糧。這一點和奉神是具有本質區別的。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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