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建新(1925年8月—2024年9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治人物、律師。山西襄汾人,北京大學工學院化學工程系肄業。曾任中共第十三、十四屆中央委員,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第十四屆中共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等職;也曾任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兼職教授[1][2]。
任建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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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委員會副主席 | |
任期 第九屆全國政協 | |
任期 1998年3月—2003年3月 與葉選平、楊汝岱、王兆國等30人同時在任 | |
主席 | 李瑞環 |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 | |
任期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
任期 1988年4月—1998年3月 | |
前任 | 鄭天翔 |
繼任 | 肖揚 |
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 | |
任期 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 | |
任期 1992年9月—1998年3月 | |
總書記 | 江澤民 |
前任 | 喬石 |
繼任 | 羅幹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25年8月 中國山西省河東道汾城縣 |
逝世 | 2024年9月21日 中國北京市 | (99歲)
國籍 | 中華人民共和國 |
政黨 | 中國共產黨 |
配偶 | 牛立志 |
母校 | 北京大學 |
網站 | 任建新簡歷 |
生平
任建新1948年從北京大學工學院化學工程系肄業,同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華北人民政府擔任秘書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先後在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辦公廳、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員會、國務院司法局擔任秘書工作;1959年,調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在「文化大革命」中『靠邊站』,後下放「五七幹校」勞動。1972年恢復工作後,歷任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法律部處長、法律部部長,中國貿促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1983年,出任最高人民法院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1988年4月,升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中央政法領導小組成員兼秘書長,中共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秘書長,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副主任。
1992年7月,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當選中央書記處書記;同時,兼任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並繼續擔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1998年3月當選第九屆全國政協副主席,至2003年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後卸任全國政協副主席退休。
2024年9月21日,任建新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99歲[3]。9月25日,任建新遺體在北京市八寶山革命公墓火化,習近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遺體告別儀式[4]。
著作
- 2005年5月,為紀念任建新從事中國政法工作50周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從任建新過去的文章、講話中精選編輯出版了《政法工作五十年—任建新文選》一書。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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