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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香港工作委員會,簡稱中共中央香港工委,是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在香港的派出機構,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香港中聯辦)一個機構兩塊牌子[1][2]。
其他牌子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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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領導 | |
書記 | 鄭雁雄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中共中央港澳工作辦公室 |
組織上級機構 |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中共中央派出機構 |
行政級別 | 正部級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香港西營盤干諾道西160號 |
對外官網 |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 |
影像資料 | |
英國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後,新華社香港分社升格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官方代表機構,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副社長,不公開的職位為中共香港工委書記、副書記,為中共在香港機構最高實際領導[3]。
1949年10月14日攻占廣州後,中國人民解放軍根據毛澤東、周恩來「暫時不動香港」的決策,未跨過羅湖橋。但是後來中共中央一度布置了五年解放香港的方針。1951年春,中央提出對港政策八字方針「長期打算,充分利用」。1958年,中央設立中央外事小組,陳毅任組長,國務院設立國務院外事辦公室,陳毅任主任。1958年至1959年幾次工作會議上,陳毅多次闡明長期方針的意義,表示香港有三大作用:自由港作用——吸收外匯,發展外貿;跳板作用——掩護人員的出入,打破敵對勢力封鎖;信息渠道作用——香港是東西方了解的必經之地。此後中央直到文革期間一直堅持該方針[4]。1956年5月,毛澤東到廣州後,港澳工委具體負責港澳工作的黃施民向毛澤東作口頭匯報[5]。1956年5月毛澤東在廣州先後召開20次會議,並作為國家領導人首次提出利用外資[6]。當時他批評「對香港利用不夠」[7]。
1952年,華南分局重組香港工作機關,將澳門工作併入,改稱中國共產黨港澳工作委員會(中共港澳工委),隸屬華南分局,仍設於廣州[3]。1955年7月1日,中共中央華南分局改為中共廣東省委。中共港澳工委由中共廣東省委領導。1956年,中共廣東省委成立了中國共產黨海外工作委員會,半年後併入中共港澳工委,同時中共香港工作小組撤銷。中共廣東省委下轄的港澳工委起初在廣州辦公[4]。
新華社香港分社社長黃作梅於1955年因「克什米爾公主號事件」遇難,中共香港工作小組由吳荻舟負責[4][8]。1957年,中央認為港澳工委應設在香港,1958年派梁威林和祁峰先後來港任新華社香港分社正副社長,梁威林是港澳工委書記,祁峰是常委,吳荻舟也是常委之一。港澳工委未推進香港前,貿易、文化、銀行、航運等是分線管理,1958年後各線負責人參加工委作為常委,在香港實行集體領導[4]。
中共港澳工委從廣州遷至香港後,其宣傳陣營仍然分成電影、新聞、出版三條戰線,中共對香港文化的影響也更加直接,在香港形成了左、右翼陣營對壘的局面[9]。從中共香港工作小組時期,中共在港就設有出版支部、電影支部和新聞支部。工運支部和教育支部的關係在廣東省委港澳城市工作委員會。吳荻舟負責中共香港工作小組期間,他僅負責同教育界上層保持聯繫,如培僑中學的杜伯奎(杜伯奎回廣州後是吳康民),香島中學的盧動,漢華中學的張泉林(張泉林回廣州後是黃啟立),中業中學的成慶生等。在周恩來的長期方針下達前,香港的工作一度出現「左」的情況,比如電影創作上反映階級鬥爭,新聞方面開展社會主義宣傳,教育方面一度考慮用國內課本,群眾工作方面開辦讀書會學習社會主義、共產主義理論等。最後發展到1952年1月10日司馬文森、齊聞韶、馬國亮、劉瓊、舒適、楊華、沈寂、狄梵、盧動9人,以及隨後的白沉、蔣偉被港英驅逐出境[4]。
出版支部最早由陳祖霖負責,陳祖霖回北京後是藍真負責。1956年唐澤霖調香港後,整個出版線工作便由吳荻舟移交唐澤霖,由唐澤霖聯繫藍真。出版方面有新民主出版社、三聯書店,以及「灰色」的學生書店等[4]。
電影支部最早由司馬文森負責,1952年1月他被港英政府驅逐出境後由齊聞韶負責,齊聞韶回上海後從工商統戰方面調來廖一原任電影支部書記。1957年起調來的鐘瑞鳴和吳荻舟夫人張佩華調入電影線,廖、鍾、張組成電影支部,廖任支部書記。鍾在長城製片公司工作,張在南方影業公司工作[4]。
除通過電影、新聞和出版支部開展統戰工作外,其他工作由中共香港工作小組、工委直接開展,比如招商局起義、兩航起義、雲南起義、西藏和平解放等等[4]。
葉劍英主政華南期間,直接領導港澳工委的工作,直到他1954年調離。任內他貫徹了中央對港澳「維持現狀,暫不收回」的方針,開展統一戰線工作,與港澳當局高層及港澳知名人士保持溝通。在他的領導下,中共港澳工委等部門合作,1949年11月實現「兩航起義」,1950年1月實現「招商局起義」。同時,廣東利用港澳,打破了西方國家在經濟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禁運,積極開展對外貿易,對廣東經濟恢復發展與支援抗美援朝都發揮了很大作用[3]。
1978年5月,從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分拆成立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中共港澳工委不再由中共廣東省委領導,改由中央直接領導。
改革開放初期,中共港澳工委在推動對外開放工作中發揮了獨特作用。例如1981年5月27日至6月14日,國務院在北京召開廣東、福建兩省和經濟特區工作會議,與會的有廣東、福建兩省和經濟特區的負責人,國務院有關部委和直屬機構、港澳工委的負責人,會議由國務院副總理谷牧主持,檢查總結貫徹執行中發〔1979〕50號、中發〔1980〕41號文件的情況和經驗,討論廣東、福建兩省對外經濟活動實行特殊政策、靈活措施及設置經濟特區的問題,研究提出了落實措施[10]。
隨著改革開放,自1988年起,一些地區和部門派赴港澳地區培訓考察的團組和人員增加,其中很多事實上是公費旅遊。為遏制這一現象,1988年12月1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中央外事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進一步壓縮因公臨時出國團組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中辦發〔1988〕14號),要求不得突破港澳工委下達給沿海十二省、區、市因公赴港澳人次控制指標[11]。1989年6月4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格控制赴港澳地區培訓考察的通知》(國辦發〔1989〕27號)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確需派赴港澳地區考察的團組和人員,均須事先徵得港澳工委的同意,否則一律不得派出。」[12]
1991年9月,中共中央決定將中共港澳工委分拆成立中國共產黨香港工作委員會和中國共產黨澳門工作委員會[13]。1992年1月前,正式撤銷中共港澳工委,分別成立中共中央直接領導的中國共產黨香港工作委員會(中共香港工委)[14]和中國共產黨澳門工作委員會(中共澳門工委)。兩個工委不屬於中共中央直屬機關[15]。在1995年至2002年間,兩個工委分別改為中共中央香港工作委員會(中央香港工委)、中共中央澳門工作委員會(中央澳門工委),作為中共中央派出機構,列入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序列[16][17][18]。中共香港工委(後為中央香港工委)與新華社香港分社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2000年1月設立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後,改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共中央香港工委書記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主任[19][1]。但中央香港工委書記與香港中聯辦主任的任免未必同步。如彭清華於2007年7月出任香港工委書記,但到2009年5月才正式出任香港中聯辦主任。在此期間,他對外公布的職務是「香港中聯辦副主任(正部長級)」。
2012年中共十八大召開前,中共中央香港工委和中共中央澳門工委首次成為獨立選舉單位,其中中共中央香港工委選出16名在香港的中共十八大代表[20][21]。
2015年1月20日,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香港工委和澳門工委」首次在中央會議的報道中出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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