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AI tools
中国古代隋朝以来的中央官制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三省六部制是中國古代的中央官制。三省指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六部指尚書省下屬的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每部各轄四司,共為二十四司。三省六部是自西漢以後長期發展形成的制度。其中尚書省形成於東漢(當時稱尚書台),中書省和門下省形成於三國,目的在於分割和限制尚書省的權力。在發展過程中,組織形式和權力各有演變。至隋朝,隋文帝綜合漢魏官制創立了五省六曹制,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審核與貫徹執行,因避楊忠諱,改中書省為內史省。唐朝基本上沿用了隋朝的制度,並有所補充和發展,使其中央集權體制更加完善,因避李世民諱,改民部為戶部。宋朝承唐制,但三省六部的主要職權都已轉移至中書門下、樞密院、三司、審官院等機構,三省六部有名無實。遼朝設官同於宋制。金朝自海陵王以來只設一省六部,一省為尚書省,元朝在大多數時間內也只設一省六部,一省為中書省,而尚書省則只偶爾設置。明朝初年沿襲了元朝的一省六部,但於1380年罷中書省,分中書省之權歸於六部。自此,六部取代了三省六部之制。此間六部制基本沿襲未改,對於三省制,各不同時期的統治者作過一些不同的調整和補充。三省六部制的特點在於分散了丞相及中央機構的權力,把相權「一分為三」,互相牽制;同時,又將尚書省權分六部,即限制了地方割據勢力的產生和發展又推動部門牽制與機構運轉,加強了皇權。此外,受到中國文化的影響,渤海國和朝鮮半島的高麗王朝也設置三省六部的制度。越南在脫離中國獨立之後,也模仿中國官制,設立了三省六部的官制。
此條目沒有列出任何參考或來源。 (2023年4月30日) |
中書省(即隋朝的內史省):長官為中書令(隋稱內史令),副長官為中書侍郎(隋稱內史侍郎),主要職官有中書舍人。就軍國大事、重要官員的任免等事項,替皇帝起草詔旨,起草之責主要由中書舍人負擔。是決策機構。
門下省:長官為侍中(隋稱納言),副長官為黃門侍郎(後改稱門下侍郎),主要職官有給事中。負責審核朝臣奏章,覆審中書詔敕,有認為不當者,可以駁回,稱「封駁」,駁正之權主要由給事中掌握。是審議機構。
尚書省:長官為尚書令,實際不任命,副長官為左、右僕射。僕射之下有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員外郎。尚書省設在宮外,總領六部。中書、門下發出的制敕,皆由尚書省轉發到中央各部門及地方州縣,或根據制敕精神,制定政令,下達有關部門。中央寺、監、百司等機構下達諸州的政令,也必須由本省發遣。是執行機構。
各部長官稱尚書(正三品),副為侍郎。各司之長為郎中,副為員外郎,分別負責貫徹各種政令,六部各下設四司,合共二十四司。
因為三省分別掌管對詔令的制定、審核與執行,使原來獨立的相權分屬三個部門,結果往往造成相互掣肘、職責混淆,雖有政事堂之設以協調矛盾,然並未能收到預期效果。即如《資治通鑑·唐紀》所云:「每議政之際,是非蠭起,上不能決也。」
唐代宰相又失之名稱過多,重床疊屋。「唐世宰相,名稱尤為不正」,除了中書令、侍中、尚書令等原三省長官外,後來尚書僕射、參議得失、參知政事等等,「其名非一,皆宰相職也」,往往造成「有宰相之職,而無宰相之權;有宰相之權,未必有宰相之責」的流弊,及至中唐以後,乃導致宦官擅政、牛李黨爭等弊政。
Seamless Wikipedia browsing. On steroids.
Every time you click a link to Wikipedia, Wiktionary or Wikiquote in your browser's search results, it will show the modern Wikiwand interface.
Wikiwand extension is a five stars, simple, with minimum permission required to keep your browsing private, safe and transpar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