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上議院
马来西亚最高立法机关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馬來西亞上議院(馬來語:Dewan Negara/Dewan Senat;英語:Senate of Malaysia;或稱「馬來西亞國會上議院」)是馬來西亞國會的上院,馬來西亞國會上下兩院組成,上議院共有70名上議員,其中的26名上議員是由13州的州議會間接選舉產生,另外的44名上議員則由聯邦政府向最高元首推薦任命。上議院負責審查已在下議院通過的立法法案,當兩院一致通過一項法案後,才能送交最高元首御准,但是,如果上議院拒絕通過該法案的話,它只能拖延該法案最長一年的時間,之後仍然必須送交給最高元首。
Quick Facts 馬來西亞國會上議院 Dewan Negara Senate of Malaysia, 種類 ...
馬來西亞國會上議院 Dewan Negara Senate of Malaysia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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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屆國會上議院 | |
馬來西亞國徽 | |
馬來西亞國會上議院標誌 | |
種類 | |
種類 | |
歷史 | |
成立 | 1959年9月11日,64年前(1959-09-11) |
前身 | 馬來亞聯合邦立法委員會 |
領導 | |
懸空 | |
秘書 | 里端·拉末 自2014年9月8日,9年前(2014-09-08) |
結構 | |
議員 | 70名議員 法定人數:23 簡單多數:36 修憲要求:47 |
政黨 | 截至2024年3月18日 (2024-03-18)[update] 政府 (53) 國民陣線 (23)
希望聯盟 (15)
砂拉越政黨聯盟 (6)
沙巴人民聯盟 (2)
愛沙巴黨 (1)
獨立人士 (6)
反對黨 (10) 國民聯盟 (10)
空缺 (7) |
委員會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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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期 | 1屆任期最長為3年(可連任1屆) |
授權 | 《1952年國會(特權與權利)法案》 《1980年國會議員(薪酬)法案》 |
會議地點 | |
馬來西亞吉隆坡國會大廈上議院 | |
網址 | |
www.parlimen.gov.m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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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元首有權在法案第一次呈上後駁回給上議院,但如果同樣的議案被第二次提呈給最高元首之後,最高元首依然有權利不批准,但已沒有權利將議案再駁回給上議院或下議院,而且該議案將會依據憲法規定,無論最高元首是否御準也好該議案將在提呈給最高元首的30天之後自動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