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勃茲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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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勃茲法院(英語:Roberts Court)是自2005年以來美國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約翰·羅勃茲領導的時期。它通常被認為比之前的倫奎斯特法院(英語:Rehnquist Court)更保守,也是自20世紀40年代文森法院(英語:Vinson Court)以來最保守的法院。這是由於溫和派大法官珊卓拉·戴·歐康納和安東尼·甘迺迪的退休,自由派大法官露絲·貝德·金斯堡的去世,以及隨後保守派大法官塞繆爾·阿利托、布雷特·卡瓦諾和艾米·科尼·巴雷特分別接替他們的職位所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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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金斯堡去世後,人們普遍認為法院在意識形態上分為三派,索尼婭·索托瑪約、埃琳娜·卡根和凱坦吉·布朗·傑克森組成自由派;[2]羅伯茲、卡瓦諾和巴雷特組成中間派保守派,通常不願意推翻判決先例;阿利托、克拉倫斯·托馬斯和尼爾·戈蘇奇組成強硬派保守派,通常願意推翻判決先例。[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