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首席大法官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小約翰·葛洛佛·羅勃茲(英語:John Glover Roberts, Jr.,1955年1月27日—)是美國律師、法學家及法官。他目前是第17任美國首席大法官。[3]加入最高法院前,他是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庭法官。羅勃茲曾在多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中撰寫多數意見,包括謝爾比縣訴霍爾德案、全國獨立企業聯合會訴塞貝利烏斯案、金訴伯維爾案和商務部訴紐約案。他被認為具有保守的司法理念,但亦有表現出與最高法院自由派集團合作的意願,自2018年安東尼·甘迺迪退休後,他被認為是法院的關鍵搖擺票。[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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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羅勃茲 John Robert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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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任美國首席大法官 | |
現任 | |
就任日期 2005年9月29日 | |
提名 | 喬治·沃克·布希 |
前任 | 威廉·倫奎斯特 |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聯邦巡迴上訴法院法官 | |
任期 2003年6月2日—2005年9月29日 | |
提名 | 喬治·沃克·布希 |
前任 | 詹姆士·巴克利 |
繼任 | 帕特里夏·米利特 |
美國首席副訟務次長 | |
任期 1989年10月24日—1993年1月 | |
總統 | 喬治·沃克·布希 |
前任 | 唐納·B·艾爾 |
繼任 | 保羅·本德 |
白宮法律顧問 | |
任期 1982年11月28日—1986年4月11日 | |
總統 | 隆納·雷根 |
前任 | J·邁克爾·盧蒂格[1] |
繼任 | Robert M. Kruger[2]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小約翰·葛洛佛·羅勃茲 John Glover Roberts Jr. 1955年1月27日 美國紐約州水牛城 |
國籍 | 美國 |
配偶 | Jane Sullivan(1996年結婚) |
學歷 | 哈佛大學(J.D.、B.A.) |
宗教信仰 | 羅馬天主教 |
簽名 |
羅勃茲在印第安納州西北部長大,在天主教學校接受教育。他在哈佛大學學習歷史,然後進入哈佛法學院,擔任《哈佛法律評論》的總編輯。在雷根政府期間,他曾擔任巡迴法官亨利·弗利德和當時的協理法官威廉·芮恩奎斯特的法律助理,之後在總檢察長辦公室任職。他隨後在雷根政府和喬治·H·W·布希政府的司法部和白宮法律顧問辦公室任職,然後從事私人法律實踐14年。在此期間,他為最高法院審理的39個案件進行了辯論。 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合眾國訴微軟案一案中代表19個州。[6]
羅勃茲出生於美國紐約州水牛城,在四年級時全家搬到印第安納州的長灘,在該州生活至中學畢業。1976年羅勃茲於哈佛大學取得文學士後,繼續在哈佛法學院就讀,其間曾任哈佛法律評論的編輯。1979年羅勃茲取得法律博士學位。畢業後,羅勃茲作為美國聯邦第二巡迴上訴法院法官亨利·弗蘭德里助理工作了一年。1980年至1981年他成為最高法院法官威廉·芮恩奎斯特的助理,之後又在共和黨總統隆納·雷根麾下的司法部任職,並成為喬治·赫伯特·華克·布希總統的白宮法律顧問。其後的14年間,羅勃茲成為私人執業律師,曾39次在美國最高法院上出庭辯論。[7]2005年7月19日,美國總統布希提名他為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替代即將辭職的溫和保守派法官桑德拉·黛·奧康瑙。2005年9月5日,布希總統撤回了羅勃茲原來的提名,重提名羅勃茲為美國首席大法官,接替9月3日去世的威廉·芮恩奎斯特。他被認為秉持保守的司法理念,提倡司法最低限度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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