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唐納·川普彈劾案
2019年美国总统弹劾案 / 維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第一次唐納·川普彈劾案是指美國第45任總統唐納·川普第一次於2019年12月18日被美國眾議院以濫用權力和妨礙國會(英語:Contempt of Congress)通過的彈劾條款。[a]這兩項罪名在眾議院表決中均獲通過。此次彈劾源起於在對總統的彈劾之前(英語:Presidency of Donald Trump)的兩項相關的調查,眾議院的一項正式調查發現,他曾請求外國干預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英語:Foreign interference in the 2020 United States elections),以幫助他競選連任(英語:Donald Trump 2020 presidential campaign),然後又要求他的政府官員無視文件和證詞的傳票,從而阻礙了調查本身進度。調查指出,川普扣留了對烏克蘭的軍事援助[b]並邀請烏克蘭總統弗拉基米爾·澤倫斯基到白宮為了影響烏克蘭宣布的對川普的政治對手喬·拜登的並宣揚有關群眾罷工公司的陰謀論(英語:Conspiracy theories related to the Trump–Ukraine scandal#CrowdStrike)[2],即干涉2016年總統大選的幕後黑手是烏克蘭,而不是俄羅斯。
第一次唐納·川普彈劾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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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議院議員投票 兩條彈劾條款(英語:articles of impeachment)(第755條) | |
被彈劾人 | 唐納·川普 (美國總統)[1] |
推動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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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19年12月18日 |
指控 | 濫用權力、妨礙國會(英語:obstruction of Congress) |
起因 | 川普向烏克蘭當局尋求幫助以影響2020年美國總統選舉 |
國會投票 | |
眾議院表決 | |
指控 | 濫用權力 |
支持票 | 230 |
反對票 | 197 |
結果 | 批准 |
指控 | 妨礙國會 |
支持票 | 229 |
反對票 | 198 |
結果 | 批准 |
參議院表決 | |
指控 | 第一款指控——濫用權力 |
支持票 | 48 |
反對票 | 52 |
結果 | 未通過 「彈劾指控未得在座與會參議員2/3人數通過,本席宣布就該款指控,唐納·川普總統無罪」——美國首席大法官 約翰·羅伯茨 |
指控 | 第二款指控——妨礙國會 |
支持票 | 47 |
反對票 | 53 |
結果 | 未通過 「彈劾指控未得在座與會參議員2/3人數通過,本席宣布就該款指控,唐納·川普總統無罪」——美國首席大法官 約翰·羅伯茨 |
在2019年8月舉報人指控川普濫用權力,2019年9月開始川普彈劾案的調查階段。10月,三個國會委員會(情報,監督和外交事務)彈劾了證人。11月,眾議院情報委員會舉行了多次公開聽證會,目擊者公開作證。12月3日,委員會按照政黨路線以13票對9票通過了最終報告。眾議院司法委員會舉行的一系列彈劾聽證會12月4日開始;12月13日,該黨按照黨派投票以23-17票通過了兩項彈劾條款,以濫用職權和妨礙國會。委員會於12月16日發布了一份關於彈劾條款的冗長報告。兩天后,眾議院以多數黨派投票通過了這兩項條款,所有共和黨人與三名民主黨人反對。這使川普成為歷史上第三位被彈劾的美國總統,標誌著第一次全面黨派彈劾,其中獨立代表賈斯汀·阿馬什在彈劾案的兩個條款中都投了贊成票,直到2019年7月為止,他一直是共和黨人。2020年2月5日,在參議院的審判中出現史上首次與總統同黨的參議員(米特·羅姆尼)投票支持對總統定罪尋求將其免職,這也標誌著史上首次在對總統行為的定罪和彈劾得到參議院的多黨支持[3]。
2021年1月13日,川普因為2021年衝擊美國國會大廈事件被眾議院二次彈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