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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羅夷(巴利語:pārājika,梵語:pārājika),也稱爲波羅夷罪、波羅市迦、波羅闍已迦、巴拉基咖、巴拉基舸等,意譯爲他勝、驅擯、極惡、棄、棄損、斷頭、無餘、不共住、重禁、墮、墮不如 [1][2],是佛教出家眾具足戒(別解脫戒)的第一重罪的稱呼。比丘有四條,稱為四波羅夷;比丘尼有八條,稱為八波羅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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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波羅夷罪者,如同斷頭不能復活,必須處以破門,逐出僧團,喪失僧尼資格。
《梵網經》提出菩薩戒十波羅夷,又稱為十重罪、顯教十波羅夷,有別於僧侶具足戒波羅夷。另還有密教十波羅夷[4]。
菩薩戒十波羅夷分別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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