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迎
馬來西亞政治人物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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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立迎(馬來語:Lim Lip Eng;1972年7月25日—),馬來西亞政治人物,希望聯盟民主行動黨直轄區州秘書,也是現任甲洞國會議員。
2014年9月2日,林立迎針對巫統副主席兼內政部長阿末扎希先後在兩份英文報章的電子報發表的談話,向冼都警局報案,並建議警方援引刑事法典504條文(故意侮辱及破壞公共安寧)及刑事法典499條文(誹謗)展開調查[1]。
2019年11月10日,林立迎前往笨珍警區報案,指巫統主席阿末扎希對沈可婷案的判決發表藐視法庭言論,要求警方展開調查。他表示,作為負責任的政治人物,阿末扎希應該盡力向人民解釋法庭的判決,而不是把法庭案件當作政治武器:「華裔女郎沈可婷撞死8名蚊型腳車騎士一案,是法庭基於證據而做出的判決。阿末扎希卻引用來指法庭雙重標準。這是在污辱馬來西亞司法機構,企圖影響人們對司法機構的信心。」他認為,阿末扎希的言論已構成藐視法庭,警方應對其展開調查[2]。
2015年8月4日,林立迎向馬來西亞反貪污委員會投報,要求重新開案調查26億令吉匯入首相納吉·阿都·拉薩個人戶口的案件,因為2009年反貪污委員會法令第3(a)條款針對賄賂品的定義,其中一項就包括捐款[3]。
2015年10月8日,林立迎促請馬華公會針對首相納吉向馬華前總會長林良實喊告並要求撤回「拿人家的錢放入自己口袋」言論一事召開緊急會議,收集馬華基層意見,了解是否和林良實站在同一陣線。他說,會議結果如果不支持林良實,就等同支持納吉,由得林良實面對被喊告的後果,相反的,如果支持林良實,就代表馬華也認同納吉處理一馬發展公司和26億令吉獻金不當[4]。
2016年7月22日,林立迎就美國司法部興訟一馬公司一案,到警局報案,要求警方調查這起案件中所有涉案人士、沒收他們的護照與公開「大馬一號高官」的身份。他也要求警方調查美國聯邦調查局透露的從1MDB竊取的35億美金的去向[5]。
2019年6月2日,林立迎前往吉隆坡金馬路警局報案,促請警方針對3位「前大頭」開檔調查,是否曾經涉及意圖掩蓋一馬公司弊案真相,以正視聽。他要求調查的對象分別是前總檢察長穆罕默德阿班迪阿里、前全國警察總長穆罕默德·弗茲,以及前反貪污委員會首席專員祖基菲里[6]。
林立迎因向賴彩雲及其滿星雲集團公司發表誹謗言論而遭到後者起訴,2023年被法院判處賠償200萬令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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