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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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洛克音樂指歐洲在文藝復興之後開始興起,且在古典主義音樂形成之前所流行的音樂類型,延續期間大約從1600年到1750年之間的150年[1]。
巴洛克(Baroque)詞語來源說法不一。德國文學批評家認為,它來自西班牙語的"barrueco"和葡萄牙語的"barocco",法國文學批評家則說來自法語形容詞"baroque",意指形態不夠圓或不完美的珍珠,最初是建築領域的術語,後逐漸用於藝術和聲歌手樂領域,然而義大利人卻指出它源自邏輯學中用來形容三段論法的一個名詞"barocco"。在藝術領域方面,巴洛克風格的特徵是精緻細膩的裝飾以及華麗的風格,造成這種現象的主因,是因為巴洛克時期是貴族掌權的時代,富麗堂皇的宮廷裡奢華的排場正是新的文化以及藝術的發展中心,而這個大環境的改變也直接影響到了音樂家的創作。十七、八世紀宮廷樂師所寫的音樂作品,絕大部分是為上流社會的社交所需而做,為了炫燿貴族的權勢以及財富,當時的宮廷音樂必定得呈現出炫耀的音樂以及不凡的氣度,以營造愉悅氣氛。[2]
巴洛克音樂的特點是極盡奢華,加入大量裝飾性的音符。節奏強烈、短促而律動,旋律精緻。複調音樂仍然佔據主導地位,調性音樂取代了教會調式,同時主調音樂也在蓬勃發展。於是複音音樂的對位越來越明顯。複調在J.S.巴哈時代發展到巔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