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堡
武装建筑,一般特指作为领主和贵族私人住所的武装建筑 来自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城堡是中世紀歐洲、中東地區、北非、印度北部和日本的一種軍事和生活建築,集合了要塞和宮殿兩種功能,專指「自給自足的領主私人武裝住所」。由於建築時期和地點的不同,城堡有很多不同的形式及特徵,但一般來說都建有城牆和垛口等防禦性工事。
此條目論述以歐洲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觀點。 (2013年10月21日) |
城堡最初起源於公元9世紀至10世紀的歐洲,當時的卡洛林王朝倒台導致其領土分屬於不同的領主和親王。城堡被貴族們用來控制周圍鄰近的土地,作為發動襲擊和對敵防禦的基地,因此同時是攻擊性和防禦性的建築。除了其軍事用途外,城堡還作為行政管理的中心和權利的象徵而存在。城鎮中的城堡常常用於控制當地百姓及重要的通行路線。而鄉下的城堡則常常位於對周邊群落的生活十分關鍵的自然或建築設施附近,例如磨坊和肥沃的土地。
許多城堡最初使用泥土和木材建造,中央的高塔為領主居住的地方,四周僅有些矮牆。因其防禦不足,後來往往用石材重修了防禦工事。早期的城堡多數利用自然條件進行防禦並只有中央城樓,缺乏塔樓和垛牆這樣的防禦工事。在12世紀晚期至13世紀早期,人們開始了對城堡防禦的科學研究。這一研究強調了側面的火力,在其影響下人們開始在城堡中設置大量的塔樓。因此,新的城堡常常呈多邊形,且擁有一套可以同時集中火力的防禦工事。這些防禦工事的改進也受到了很多其他方面的影響,例如十字軍的城堡建設方式和古羅馬要塞的啟發等。城堡建築的元素並非全部用於軍事,像護城河這樣的設計也逐漸從最初的防禦目的成為了權力的象徵,而一些大型城堡則特意設計了漫長蜿蜒的入口結構以在景觀上顯得雄偉而重要。
雖然火藥在14世紀已經傳入歐洲,但在15世紀的大炮威力強大到足以擊碎城堡的石製城牆之前並沒有對城堡建築產生顯著的影響。而且,進入16世紀以後人們也仍然興建城堡,但是為了對抗強大的大炮火力所採用的技術使得城堡不再適宜居住,讓城堡的居住功能下降。16世紀中期,真正意義上的軍事城堡開始逐漸消亡,城堡的功能被分攤,沒有行政管理能力的火炮要塞、和不具備防禦功能的田野別墅開始成為貴族生活的主流。18世紀以後,作為浪漫主義的哥德式建築復興的一部分,人們開始重新對於城堡感興趣,並開始建造仿城堡的建築,但是這些建築已經不再具有軍事用途,作為民間的休息行宮、觀光場所的價值開始迅速提升。
定義





中文的「城堡」一詞在國語中泛指城池堡壘[1],在普通話中指「堡壘式的小城」[2];也可以特指現代英語單詞「castle」所對應的建築。包括「castle」、古英語「castel」、法語「château」、西班牙語「castillo」、義大利語「castello」等詞都來自於拉丁文「castellum」,即「castrum」的指小詞,直譯成中文就是小型的武裝建築[3]。這個詞隨著諾曼征服英格蘭而引入英文,用於特指這一類英格蘭從前沒有的建築[4]。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這些詞彙都有同樣的詞源,但所指稱的範圍並不一定一致,例如法語的「château」就泛指莊園中的大型住宅,並不關心其是否附帶武裝[5]。
城堡的通行概念用最簡單的語言描述就是「具有武裝的私人住宅」[6],這和中東地區早期的要塞,如君士坦丁堡等有所不同:城堡並非公共防禦設施,而是由封建領主為了自身或其君主而建造並擁有[7]。封建制度將領主及其封臣聯繫在一起,領主將土地分封給其封臣,而封臣則效忠領主並為其提供武裝力量[8]。在20世紀晚期,有人提出將封建制度作為城堡概念的一個要素,但實際上中世紀時期人們並沒有這樣的限定。此外,在第一次十字軍東征期間,法蘭克軍隊將他們的定居點和要塞不加區分的稱作「城堡」,但其實並不符合現代的城堡定義[6]。
城堡起到很多的作用,其中最主要的用途包括軍事、經營和內政。除了作為防禦設施以外,城堡還可以作為向敵人的領地進攻時的作戰基地。諾曼人在英格蘭建立的城堡則同時起到防禦工事和平定居民的作用[9]。隨著威廉一世在英格蘭進軍,他在各個關鍵地點建立了要塞保衛自己奪得的土地。從1066年至1087年,他在英格蘭建立了36座城堡,以防衛米德蘭茲等反抗武裝的攻擊[10][11]。進入中世紀的晚期後,隨著火炮威力和永久性火炮要塞的進步,城堡逐漸失去了其軍事意義[12];但相對地,城堡的住居功能和作為權力的象徵性顯得更為重要[13]。
作為一種誤用,城堡有時也用來稱呼其他要塞建築,例如鐵器時代的梅登城堡。城堡固然可以用作要塞和監獄,但同時也是騎士或領主招待其客人的地方。隨著年代的變遷,城堡設計的美學因素越來越重要,城堡的外觀和規模開始體現它的居住者的威望和權力。在城堡全副武裝的城牆內側,往往設有時尚而舒適的住宅。雖然在晚期城堡仍然能用於防禦一些低等的暴亂,他們最終被英國鄉村別墅這樣的高檔住宅所取代[14]。就一般意義而言,城堡特指歐洲(其發源地)和中東地區(由十字軍東征傳入)的建築形式,16世紀至17世紀間日本的城雖然有著幾乎一樣的功能,但是是和歐洲的城堡完全獨立發展起來的。用軍事歷史學家史蒂芬·特恩布爾的話說,就是「(城堡和日本的城有著)一段完全不同的發展歷史,以完全不同的方式建造,且用於抵禦本質完全不同的攻擊」[15]。
歷史

9世紀開始,歐洲出現木質的簡易城堡,11世紀以後發展為石質建造。 木造城堡容易被攻擊。 英國最早的城堡是11世紀諾曼人入侵英國時所建造的。
11世紀至14世紀是歐洲城堡建設的高峰期。
15世紀中期,由於王權的擴張,城堡開始衰落,許多地方開始廢除城堡,以便它們不能作為叛亂者的依靠。在英國甚至掀起了摧毀城堡的運動。
現代,這些城堡大多被開闢為旅遊景點 (例如瓦維爾山),或者高級旅館與飯店。
在德國,城堡可以以簡單的手續和低廉的價格購買[來源請求],但購買者必須定期對城堡進行修繕維護,費用將是非常昂貴的。
使用
城堡除了在軍事上的防禦用途外,還有政治上擴張領土和控制地方等用途。
圖集
相關條目
其他地方的相近概念: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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